第121章 茉莉花和小白兔

    进入殿内,小鲁倒上茶水,清新的茗香与室内点燃的檀香混合在一起,楚艳章端着茶盏,看着满室的经文以及熟悉的陈设,说道:“虽然洪州城是新都,但宫殿内的装饰倒是跟旧都的一模一样。”

    文郁君点了点头,蒙住双眼的白色布条从身后垂到胸口,宛若浑然天成的发饰。

    “我的眼睛看不见了,所以小鲁就按照我记忆中从前宫殿的摆设陈列重新布置了一番,免得我磕碰。”

    “那这位宫人真是心思细腻,不过以前怎么见过你,是新从哪个宫里被调来的吗?”楚艳章抬眸看着小鲁,圆润如杏核般的狗狗眼写满了真诚。

    “不是。他是沈大人给我找来的,那时我才被她救下,身边没人伺候,她说她是随便找的,但没到随便一找,就是最好最体贴的下人。”

    文郁君笑着说,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说这话时,语气里莫名的小骄傲。

    楚艳章觉得有些奇怪,但究竟哪里觉得奇怪,却又说不上来。

    因此,他只能附和道:“那可见沈大人对您是上了心的,不是随随便便找的乡野村夫伺候,而且说起来,我也是被沈大人所救,还真是有缘呢。”

    文郁君伸手抚摸着座椅边开得繁盛的结香花,揉着它柔软却韧性十足的花茎,莞尔一笑:“是啊,她救了你,更救了我,不仅是个好人,还是皇室的大恩人,这次还打了胜仗,陛下也器重她,以后一定前途无量。”

    楚艳章的眸光落在文郁君抚弄着花的手上,眼波微微流转,轻声道:“我来的时候,遇见了静贵君,听说他十分得宠。”

    “嗯,陛下是挺宠爱他的。”文郁君随口道。

    “这人生真是奇怪,有些人拼尽全力去争宠,却无法博得圣心。可有些人心思不在陛下身上,却偏偏能得到陛下的宠爱,就像静贵君一样。”

    文郁君歪了歪头:“静贵君的心思不在陛下身上吗?”

    楚艳章的眸子微微睁大:“皇姨父不知道吗?民间传言可厉害了,说静贵君是被沈大人从勾栏里救出来的,静贵君倾心于她,为了不入宫又是上吊又是跳河,可不知为何,沈大人始终不为所动。”

    文郁君下意识握紧了手,柔韧的结香花枝差点被他握断。

    他的声音罕见地沉了沉:“怪不得他要刁难雁郎君,坏男人。”

    楚艳章淡眉微挑:“静贵君刁难过沈大人的夫郎?”

    “嗯嗯。”文郁君连连点头:“所以吓得雁郎君再也不敢入宫了,幸好临走之前,沈大人拜托我关照她郎君,不然雁郎君一定会被欺负得很惨。”

    楚艳章眸光微微一动,笑道:“那是因为您心善,不止雁郎君,就连我妹妹也多亏了您的照顾,不然她一呆子,如何在这宫里生存啊。”

    文郁君微微一笑,握住他的手说:“当初如果不是太祖皇帝,将皇位传给先帝这个亲妹妹,哪里有我们今日呢。楚忆是太祖皇帝的遗女,可是说是太祖皇帝仅存的血脉,还是个呆傻的,自然要好生照顾。”

    楚艳章嘴角的笑意有些怔住,淡声道:“这些年我的姐姐们都陆续过世了,只剩下这一个痴傻的妹妹,我们俩说句相依为命也不为过,只是我渐渐地也到了要出嫁的年纪,往后我这妹妹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文郁君闻言立刻道:“艳儿你放心,只要我还活着,能帮楚忆的我一定帮。”

    “谢谢皇姨父。”楚艳章顿时笑了起来,眉目间的愁云散去。

    回宫的路上,楚艳章整个人看起来都松泛多了,仿佛压在他身上沉重的担子终于卸了下去。

    轿撵行过花园,花园的池边蹲着两个捞莲蓬的小宫人,因为背对着他们,而并没发现楚艳章的轿撵,还在嘀嘀咕咕的聊天。

    “你瞧我的镯子,漂亮吗?是我母亲偷偷找人给我塞进来。”小宫人展示着手腕上的镯子,语气炫耀。

    “这有什么,我爹爹托人跟我说,和我结儿女亲家的姐姐如今发达了,在城外买了几l十亩地,就等着我出宫迎娶我呢,彩礼丰厚,我爹爹还给我准备了丰厚的嫁妆,让我风光嫁人。”另一个小宫人也不甘示弱,语气无比骄傲。

    这熟悉的骄傲的语气,轻轻扬起的下巴,让萦绕在楚艳章心头的疑惑豁然开朗。

    楚艳章突然笑了起来,笑容在阳光下格外灿烂明目。

    *

    另一边,沈黛末人还没有下朝,皇帝的赏赐就已经送到了家中。

    冷山雁以及胡氏、沈庆云等人连同府中的下人跪地迎接,看着成箱的金银赏赐抬进门,胡氏和阮青鱼嫉妒地红了眼。

    这些日子,在冷山雁的授意之下,伺候他们的下人越发惫懒,平日里多清闲连个人影都见不到,差遣他们做一些分内的端茶倒水的活儿,他们也推推搡搡,不情不愿。

    若需要额外让他们做点什么,就必须拿钱才能驱使得动,更别提当初沈庆云买下怜依的时候,就几l乎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

    可以说,如果不是因为借住在沈黛末家中,一日三餐还有人管,他们出去就得全家饿死。

    因此当胡氏和阮青鱼看到这一箱箱的金银珠宝时,简直被刺痛了双眼,想法设法也要从扣点钱来花花。

    冷山雁刚把这些赏赐存入私库里,阮青鱼就抱着兰姐儿来了。

    甫一进门,就被房间内凉爽的温度给震惊到了。

    正是盛暑炎天,就外头花园绿荫下都热得不行,阮青鱼一路抱着兰姐儿走过来都热得浑身是汗,却没想到这屋子里竟然凉快无比。

    细看才发现,主屋的正中间摆放着消暑解热的冰槛,冰槛周身都散发着寒气,外壁已经融化了一层,冒着寒气的水一滴一滴低落在下面的缸内,凝结出颗颗冰凉的小水珠。

    这么热的天,这么大块的冰,一定价值不菲。

    他们一家快穷得连饭都吃不上了,可冷山雁却能奢侈的用上这么大的冰,还是每天都用。

    阮青鱼忍着心中滔天妒意,笑着冲冷山雁说到:“妹夫可真是好福气呀,小妹前阵子在寒山县打了胜仗,皇帝就赏了一万两白银,这次的赏赐更是不计其数,真真是叫人羡慕。”

    冷山雁声音低缓,罕见地流露出真情:“羡慕什么,都是妻主在战场上拿命拼回来的。我宁愿不要这些赏赐,只求天下太平,女子都不用再上战场,都能和夫郎团聚。”

    阮青鱼听着他这番话,只觉得他做作炫耀。

    “要说还是小妹有本事,读书时就上进,中了进士成了县令,这才有机会一步一步走到御前,成为皇帝面前的大红人,所以——”

    说话间,白茶端着一碗蜜沙冰走了进来,薄胎瓷碗中沙冰洁白似雪,夹着最绵软细腻的红豆沙,再浇上剔透晶莹的上等槐花蜜,馋的兰姐儿直流口水。

    “所以什么?”冷山雁也只当没看见兰姐儿垂馋欲滴的眼神,拿着勺子有一下没一下地舀着沙冰,却慢悠悠地并不吃。

    ‘真是的,孩子还在这里呢,也不知道给孩子吃一口。’阮青鱼在心里怒骂冷山雁心狠意恨,脸上却堆起了笑容。

    “所以我想咱们兰姐儿也得向小姨一样,好好学习,将来报效朝廷,正好她也快6岁了,是读书识字的年纪,我想给她请一位启蒙老师,只是……”阮青鱼露出一种难以启齿的表情,欲言又止。

    冷山雁并没有顺着他的话问,而是低头,慢条斯理地吃着沙冰。

    白茶站在他旁边伺候着他,一旁还有个小奴手持团扇,隔着冰槛将凉风扇送到冷山雁身边,炎天暑热,他的身上愣是一丁点的汗珠子都没有,可见有多么养尊处优。

    阮青鱼恨得牙痒痒,却不得不拉下脸来,低三下四地恳求:“只是你也知道你大姐现在没个着落,家里没钱,根本请不起启蒙老师,哪像你过得这好日子,单是这块冰,就够我们请个老师了。”

    冷山雁这才不紧不慢地抬起头来,捏着帕子擦了擦嘴角,温声笑道。

    “大姐夫这是说的哪里话,一块冰的价格怎么能跟启蒙老师比呢?更何况这里可是都城,价格更是昂贵,还不一定能碰见负责的良师。正好大姐现在没有着落,不如就让她来教兰姐儿啊,大姐也是饱读诗书的,做母亲的肯定比外面的老师上心。”

    “她哪里会教孩子呀。”阮青鱼说道。

    “也是。”冷山雁点点头,笑道:“大姐这几l日都在跟怜依一起逛花园,想来也没时间理会兰姐儿,还是大姐夫你这个当爹的好,惦记着兰姐儿读书识字。”

    阮青鱼的脸上几l乎快要挂不住了,知道冷山雁这是不打算掏钱的意思,索性挖苦道:“那没办法,谁让咱们沈家就只有兰姐儿这一只独苗呢,是必得好好上心的。”

    谁知冷山雁执着小匙淡淡一笑:“是吗?或许未必呢。”

    “你什么意思?”阮青鱼站了起来。

    冷山雁抬眸,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

    阮青鱼脸色一变,抱着兰姐儿就冲回了他的院子里。

    这些日子,沈庆云已经不再踏足他房里半步,整日跟怜依厮混。

    阮青鱼直接推开门,冲进了怜依的偏房里,看见的是满房的补品,辣口的零食,以及沈庆云伏在怜依肚子上,满眼宠爱的眼神。

    他登时脑子里一声巨响。

    尤其当他看到辣口的零食时,只觉得完了,一切都完了,酸儿辣女,他怀的是个女孩儿。

    怜依要是生下女孩儿,兰姐儿就不沈家的独苗,沈庆云也不会再重视她,何况他自己本身也不得沈庆云的喜爱。

    阮青鱼瞬间涌起万丈怒火,不行,谁都不能抢走兰姐儿的光环。

    他冲上前去就要打怜依,恨不得把他当场打流产,就连沈庆云都拦不住,一时间院子里再次闹翻了天。

    而沈黛末下了朝,领着圣旨欢欢喜喜地回家,下人们如众星捧月般围着她,热闹的恭维贺喜声,完全盖过了她经过外院时,阮青鱼的尖叫哭诉声。

    沈黛末满头大汗地跑回到主屋,扬着圣旨给他看:“郎君,我又升官了!我现在是殿前司指挥使,朝廷二品大员,你就是二品大员的夫郎啦。”

    冷山雁笑着用帕子给她擦拭汗水,略带寒意的手贴着她滚烫绯红的脸颊替她降温,声线满含温柔:“指挥使大人,别跑这么急,小心中暑。”

    沈黛末抱着他,亲昵道:“雁雁,我今天开心,下午和我一起去郊外游玩消暑好不好?”

    第122章 我的雁子和燕子

    这般温柔而亲密的举动,瞬间让旁边两个伺候的仆人羞得低下头来。

    冷山雁也有些不好意思,耳根微红。

    他摸着沈黛末有些湿润的领口,温声道:“好,但您先把官服换下来,都被汗水打湿了。”

    “好。”沈黛末张开双手,旁边的两个仆人立刻围上来,要替她宽衣。

    “我来吧,你们去柜子里把我才做好的雾蓝色的衣裳拿出来。”冷山雁挡在两个仆人面前,举止温柔地替沈黛末解开官服的系带。

    沈黛末含笑注视他:“你竟然又给我做了夏天的薄衣?”

    “嗯。”冷山雁脱下她的官服,又用浸了冷水的帕子擦了擦她脖子上的细汗。

    沈黛末身上穿的每一件衣裳,除了官服和盔甲,都出自冷山雁之手。

    “你管家每天都那么多事,还有时间给我做衣裳啊?”沈黛末问。

    这时,仆人已经双手托着折叠整齐的衣裳来到冷山雁面前。

    冷山雁将衣裳抖开,披在沈黛末身上,唇畔笑意轻柔:“家里事情不多,没事的时候,就想给您做几件衣裳,不知不觉就做得多了。”

    一旁的白茶听到这话,不由得抿了抿唇。

    嗯嗯嗯对对对,家里的事情都不多,单单是每天核对账目,都能让人心力交瘁,更别提几十口人的管理,时刻紧盯着阮鱼和靳丝院里的动向,以及应对阮氏、胡氏的各种作妖。

    这些针线活,大多数都是冷山雁一边听着管事们的报告一边做的。

    尤其沈黛末出征的那四个月,冷山雁枕畔无人,家里事情又多又杂,既要抄写经书,还要提防着师苍静那个勾栏贱人的暗算,更因担心沈黛末的安危,整宿整宿地睡不着觉。

    很多个晚上,白茶起夜时,都看到主屋里的烛火亮着。

    凑近一看,是冷山雁对着烛火,给沈黛末做衣裳打发时间,不知不觉就塞满了半个衣柜,这些衣裳的每一针每一线都嵌入着他的思念,可惜思念无声,最后都化作柔软的衣裳,披拂在沈黛末的身上。

    府外,查芝已经套好了车马,下人们已经收拾好了出去游玩需要的茶水、点心、围挡、团扇等物,两辆马车慢悠悠地朝着城外驶去。

    因为还未出城,道路拥堵,马车无法快速行驶。

    马车内的空间相对封闭,因此显得十分闷热,将沈黛末的脸蒸的红彤彤的。

    冷山雁手中执着一把素面折扇,轻轻扇动,替她降温,扇风吹得沈黛末发丝浮动。

    沈黛末一边吃着从府里带出来的伏日蜜沙冰,一边撩开车帘,看向窗外叫卖的贩子。

    “瞧,外面真热闹。”

    端坐在马车内的冷山雁,身子微微前倾,朝窗外看了一眼,淡淡笑道:“洪州城从前就繁华,如今成为新都之后,更是热闹了。”

    沈黛末好奇地看向他:“郎君,自从你跟我来到洪州之后,几乎都没有出过门,关在家里这么久,你不觉得闷?都不对外面的世界感到好奇吗?”

    她看古装电视剧里,那些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姐,偶然出府都会对外面的世界有害怕又好奇,仿佛一只刚刚跑出笼子的鸟儿,兴奋地打量着这个世界,对一切都觉得新奇。冷山雁摇摇头,眸光沉静如水:“家怎么能用关呢?我喜欢待在家里,一点也不觉得闷。”

    上一世的冷山雁绝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他到死都痛恨着将他囚困一生的大宅子,平等地厌恶着身边所有人,他彻夜站在日沉阁上,看着太阳一点点被地平线吃掉陷入黑暗中,幻想着自己也能得到自由。

    可他逃不出去,到死也没有。

    所以他将自己也变成了大宅里吃人的鬼,和这里面让他痛恨的人和事,互相倾轧,互相折磨。

    但这一世,同样是幽深的宅院,冷山雁却自甘沉醉其中。

    沈黛末道:“不要说违心的话,每天都待在一个地方,怎么可能不闷不厌倦?”

    冷山雁垂眸淡笑,他没有说违心的话。

    无论是这栋大宅子,寒山县租住的嘉木繁荫的四合院,还是苏城县那个有玉兰树盛开的小院子,对他来说都是家,里面的一草一木都无比珍贵。

    或许对外人来说,日复一日重复的工作是枯燥无味的,久了就会腻烦,然后抵触,最后变为厌恶。

    但冷山雁不同,他就像一只精心打理巢穴的鸟,精心打理着家里的每一寸地方,把自己和家都收拾地温馨又漂亮,然后静静地等待着沈黛末归来。

    这就是他最梦寐以求的生活。

    沈黛末早就为他做到了,他一直生活在梦里,怎么会厌倦?

    冷山雁想了想,转过头来对她笑了笑,压着嗓音道:“也对,妻主若是能在家里多陪陪我,那我就更不会觉得闷了。”

    沈黛末懵了一下,呆愣愣地看着他。

    这还是雁子第一次这样直白地对他说情话(在床下),这下倒把沈黛末整不会了。

    她脸一红,还有些不好意思,低下头飞快地吃着伏日蜜沙冰,嘴里哼哼唧唧:“嗯……行吧……不忙的话……”

    冷山雁笑了起来,细长的丹凤眼眸光似荡漾的春水。

    *

    到了郊外,一片草木茂盛的小溪边。

    沈黛末第一个跳下马车,大自然充满水汽的风扑面而来,小溪水面波光粼粼,两岸草木绿油油的,看着就令人心旷神怡。

    “好舒服啊。”沈黛末感受着凉风,喊了一声。

    然后跑回马车边,对里面的冷山雁伸出手。

    不多时,一双净白修长的手伸了出来,与沈黛末一受热就脸红发烫的体质不同,即使这样的大暑天里,冷山雁的肌肤也是凉凉。

    他分明的指骨轻轻地搭在沈黛末的掌心,刹那间叫她体会到什么叫做冰肌玉骨。

    马车的帘子被撩开,冷山雁倾身下马车。

    他今日穿了一声银白色的衣衫,衣裳形制虽然宽大,但绸缎质地丝滑清凉,白衣雪肤,丹凤眼薄凉如冰,眼尾微微上挑,仿若一只在冰原上行走的雪狐狸,冷艳逼人又寒光凛凛。

    款步轻移间,如同美神降临。

    沈黛末心里嗷了一声。

    啊啊啊雁子!被她养得越来越漂亮的雁子!

    下人们支好围挡,以及遮阳的顶棚,摆好从家里带来的凉饮、点心,享受着清凉的河风,仿佛整个人都从燥热地快要脱水的夏日里活了过来。

    沈黛末最为放肆,一跑到河边就脱下鞋袜,卷起裤腿,在河边踩水玩。

    “郎君,你也来试试。”沈黛末说。

    “不行,男子在外头怎么能脱下鞋袜,被人看见丢脸死了。”冷山雁站在一旁,紧攥着衣摆轻轻摇头。

    沈黛末想起来,在古代,男人的脚是无比私密的部位,是不能被妻主之外的女人看的。

    冷山雁本就是个传统守旧的男人,之前沈黛末晚上带着他出去逛夜市,他都要带着帷帽不把脸露出来,更何况现在露脚呢,哪怕周围没人他都不会做的。

    啊,一只保守的雁子。

    沈黛末走到岸边,抱起桌上的西瓜和桃子说:“那我们用鹅卵石推个围栏,把这些水果泡在里面,一会儿吃冰镇水果吧?”

    “好。”冷山雁点点头,蹲在小溪边,学着沈黛末的样子胡乱堆砌。

    堆好了之后,沈黛末又教他玩打水漂。

    “郎君,你会打水漂吗?”

    冷山雁摇摇头。

    出嫁前,他是循规蹈矩的大公子,出嫁后,他是需要恪守夫道,不能又半点逾矩的鳏夫,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到野外,第一次像小孩子似的在河边玩打水漂。

    他甚至有点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去玩,就像第一次来到游乐园的小朋友,激动又忐忑。

    “没事,我教你,很简单的。”沈黛末给他捡了一块最扁平的鹅卵石,然后手把手地教他。

    就在此时,身后传来哒哒的马蹄声。

    孟燕回一身熟悉的红衣劲装,头戴黑色抹额,骑着一匹骏马朝这里奔来,溪边疾风吹动他的高马尾,抹额的飘带如一片云的剪影,飞快而迅疾地掠过。

    他在沈黛末面前勒马停下,整个人英姿勃发,带着青春逼人的少年气,笑着看向沈黛末,紫眸明亮如水晶。

    “沈黛末,咱们又见面啦!”

    沈黛末点点头:“我带着郎君来这里避暑,世子您呢,怎么一个人出来?”

    孟燕回朝着沈黛末身后的冷山雁微微颔首行礼,然后目光又重新看向沈黛末,说道:“我也是来郊外避暑的,下人们动作实在太慢,我受不了,就先走了。”

    说完,他看向沈黛末的马车边:“那匹马不错,你竟然用来拉马车,实在浪费良驹。”

    沈黛末道:“临时用用而已,平时也是养在院子里不太出来。”

    孟燕回闻言,爽朗地笑了笑:“还记得我初见你时,你的马还又老又瘦,如今也换成名品良驹了,不过却比不上我这个西域宝马。”

    沈黛末微微挑眉:“那可不一定。”

    “不如我们比试比试?”孟燕回歪着脑袋,紫眸里盛满了意气风发。

    沈黛末摇头笑了笑,婉拒道:“不了,我今日是带我郎君出来游玩的,他难得出一趟门,得陪他玩个尽兴。”

    孟燕回第一次正式地将目光落到冷山雁身上,桃花瓣似的嘴角微微上翘:“那好,我就不打扰了。”

    说完,孟燕回继续上马,但这次他不是策马狂奔,而是慢悠悠地闲逛。

    沈黛末则继续教冷山雁打水漂。

    “郎君你试试,像我这样,对,丢出去!”沈黛末指挥着冷山雁。

    一颗石头扔出去。

    咚——

    沉了。

    还没有走远的孟燕回憋不住,发出一声轻笑。

    冷山雁轻咬了一下唇:“对不起妻主,我不太会。”

    沈黛末弯眸弯弯,神情温柔:“没事,我第一次的时候还不如你呢,多来几次就会了。”

    第123章 我和雁子游山玩水

    冷山雁点点头,重新学着沈黛末的样子,拿着形状漂亮扁平的鹅卵石,手腕微微用力,再次将一颗鹅卵石甩出。

    咚——咚——咚——

    鹅卵石在水面上跳了两下,沉了下去。

    “好棒!”沈黛末在旁边鼓掌,毫不吝啬地夸奖他,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打出了什么惊世骇俗的水漂,不过跳了两下而已。

    孟燕回都忍不住回头,看了沈黛末一眼,估计是觉得她大惊小怪的,这种水漂他三岁的时候都会打。

    冷山雁被沈黛末夸得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来,但嘴角微微翘起,笑意根本掩饰不住。

    接下来,冷山雁继续练习水漂,凉爽的清风吹拂着他宽大的衣袖,露出一截修长白皙的腕骨,浸透幽凉,如水中美玉。

    沈黛末则在岸边捡起一根木棍,用腰间的佩刀削尖了一端,开始下河叉鱼。

    她的裙子半扎着,清澈透明的溪水没到她的小腿肚,动作轻微地在水下寻找小鱼的踪迹。

    冷山雁说道:“妻主想吃鱼了?那我让下人去集市上买,这里的鱼太小了。”

    “买的没有我自己抓的有意思。”沈黛末低着头,全神贯注地观察。

    冷山雁见状停下手里的动作,怕打水漂惊扰了水下的鱼儿。

    他去岸边的树林里采了些纸条柔软的花叶,坐在溪边的大石头上,看着沈黛末叉鱼的样子,清爽的溪风拂过他额前碎发,平日里薄冷的眉眼此刻的笑容几l乎能将人溺死。

    “郎君,这些水果已经镇好了,您要不尝尝?”白茶捧着一盘切好的水果说。

    冷山雁的眼神就像黏在了沈黛末身上一样,一刻也挪不开。

    “不必了,你去端给旁边的小世子吧。”

    “是。”

    孟燕回坐在小溪不远的上游石头上,单腿屈膝抵着石头,另外一条修长的腿长抻着,双臂后撑,仰头望着天,飘逸的马尾自然垂下,盛夏白晃晃的光芒毫无保留地照在他的身上。

    白茶从未见过像孟燕回这样敢仰着头,直接让阳光照在脸上的,不怕晒黑吗?

    大姚的男子都以白为美,天气一热,出门时都恨不得人人打伞避光,以免肌肤被晒黑。

    如果不是今天娘子心血来潮想冒着日头出来玩,他家公子也是绝对不会出来晒太阳的,毕竟他可是每天都要拿出半个时辰护肤涂香的人。

    明明他出嫁前,对姿容并不是很在乎。但自从嫁给沈黛末之后,他就一日比一日重视自己的容貌、肌肤,害怕那一日肌肤不嫩了,眼尾长出皱纹了,沈黛末会厌弃他,找年轻漂亮的男人伺候。

    府内众下人都羡慕冷山雁日子舒心,只有白茶知道,他心里怕得很呢,不然也不会在沈黛末回来之后,继续喝起了那难喝至极的助孕汤。

    “世子殿下,天气炎热,不如吃点凉水镇过的水果吧,这是我家郎君让奴送来的。”白茶说道。

    正在晒太阳的孟燕回悠悠睁开眼,紫宝石般的眼睛在强烈的光线下有一种令人头晕目眩的美,他拿起一块红润饱满的鲜切西瓜:“那就多谢你们郎君了。”

    他刚咬下一口,就看见下游正在叉鱼的沈黛末,不由得失笑:“她在做什么?”白茶道:“我们娘子说要叉鱼给郎君吃呢,但是这么久了,也没叉到。”

    说话间,孟燕回已经起身走了下去。

    “指挥使大人,你打仗是一把好手,可没想到对抓鱼一窍不通。”他轻笑着,额前碎发飘逸。

    沈黛末和冷山雁齐齐回头。

    “怎么,小世子会抓鱼?”她问到,她作为一个现代人,确实没有抓鱼的经验。

    孟燕回扬起头,少年意气满满:“那是当然。我从小就上树掏鸟下河捉鱼,野惯了。”

    沈黛末将木棍交给他:“那正好,你帮我抓个试试。”

    孟燕回看着他,紫眸神色有些奇怪:“你不觉得我太粗俗吗?”

    “这有什么?不过你要是抓不到,我可就要说你吹牛了。”沈黛末说。

    “好,你等着,我现在就抓给你看!”孟燕回的紫眸格外明亮,像一团紫艳艳的火焰。

    他拿过沈黛末手里的木棍,朝水下自由游曳的鱼儿看了一眼,像是在预判它们的路线,然后猛地将木棍扎下去,水花四射溅起,在空中激荡开来,阳光穿透水珠,折射出明艳似彩虹般的光线。

    沈黛末被溅了一脸的水花,但当孟燕回拔起木棍的时候,尖端赫然是一条摆动的小鱼。

    她惊叹一声:“真有你的,真的抓住了,快快快,白茶架火!”

    “是。”白茶笑着拔下鱼儿,准备剥鳞去鳃。

    “世子殿下,你是怎么抓的?我的速度不比你慢,怎么我就抓不住?”她问道。

    孟燕回一笑,紫色的眸子和浓密的睫毛显得极为漂亮:“这其实很简单,只要将木棍往下偏一点就可以了。”

    “哦哦哦,我想起来了。”沈黛末一拍脑袋,她怎么把光线入水后的折射给忘了。

    “多谢殿下,我会了,一会儿鱼烤好之后,我让人给你送去。”沈黛末说道。

    孟燕回挑了挑眉:“那我就不客气了。”

    “不用客气,瞧好吧,一会儿我抓到的鱼能把你们所有人都喂饱。”沈黛末的征服欲上来了,手持木棍的她站在溪水里,感觉如同手拿三叉戟的海神附体。

    “拭目以待。”孟燕回笑道。

    他一转头,就看见冷山雁打量自己的眼神略带晦暗。

    孟燕回毫不客气地在冷山雁身边坐下。

    “雁郎君今日倒是光彩照人。”他说道,唇形似桃花一般,嘴角天然微翘。

    冷山雁对着孟燕回微微点头行礼,低声淡笑:“实在惭愧,只因那时形势所迫,不得不如此,还请世子殿下见谅,并非有意欺瞒您。”

    “我之前还奇怪呢,明明之前跟姐姐问起你时,姐姐说你生得不错,怎么一见面竟是那般模样……如今想来,当时那些人为难你,你也是故意忍让的吧?”

    冷山雁:“皇家森严,实在不敢惹事。”

    “也是。”孟燕回似笑非笑地点了点头。

    他之前也是天真,竟然觉得冷山雁是无知无能的深宅夫郎,这么大的家,这么多奴仆下人,还有两个御赐的小侍,听说最近还有一个亲戚借住在家,偌大的沈府不但没有鸡飞狗跳,反而平静异常,连小侍都不敢作妖,可见冷山雁是个有手段的男人。

    不过也幸亏他小心谨慎,否则他的下场可能比孟氏还要惨,到时候,他该如何面对沈黛末呢?像孟氏一样连家都不敢回,直接跳河自尽吗?

    孟燕回依旧记得,那一日,冷山雁前脚刚走没多久,皇帝就来了。

    她就像挑牲口一样,挑选着这些官家贵夫,最后把孟氏像小鸡仔一样从男人堆里揪了出来,强行带走。

    没有人敢阻拦,因为楚绪的身后是无数侍卫。

    而师苍静就在一旁冷眼看着,连刁难过冷山雁的卢氏夫郎脸上都露出一丝同情之色,可师苍静,他简直冷漠地叫人害怕。

    孟燕回拧了拧眉,不忍再回想那一幕,转而问道:“那刚才沈黛末说,你难得出门,指的就是你这次被关四个月的事?怪不得一回来就带你出来玩,是我都闷死了。”

    冷山雁轻轻摇头:“不是,我平时也极少出门,大约半年出去一次就够了。”

    “……”孟燕回撇了撇嘴。

    您可真能憋。

    “郎君,快看!”

    就在孟燕回思考见,沈黛末已经叉到了一只鱼,正兴奋地跟晃动鱼叉跟冷山雁展示:“我捕到鱼啦!”

    冷山雁开心地站了起来。

    “哇!娘子好厉害!”白茶等下人十分捧场地鼓掌。

    孟燕回不禁笑起来,怪不得刚才冷山雁不过打了一个水漂,沈黛末就夸成这个样子,原来是家风如此。

    不过比起规矩重重的王府,这样的氛围倒是更加轻松惬意。

    “快,把这条鱼一起处理了,我再去抓。”沈黛末拎着鱼走到溪边说。

    冷山雁从袖中拿出帕子,擦拭她睫毛上被溅上的水珠,同时将编好的花环戴在沈黛末的头上,细声温语:“天气热,戴这个花环,免得头皮被烫伤了。”

    这花环很大,由各种叫不出名字的枝条、绿叶、小花编织而成,花朵的颜色各有不同,却莫名其妙十分和谐,尤其一株紫色的豌豆花,正好与沈黛末雾蓝色的衣裳极为相称。

    “咦,这些红色的小珠子是什么?”沈黛末斜着抬起眸子,看着自己眉眼边紫色豌豆花后面那一串像珊瑚一样的红色小珠子,紫色与红色配在一起,极浓极艳。

    “是樱桃。”冷山雁笑着低语。

    沈黛末眼眸睁大,抬手就摘了一颗,形状饱满圆润的红樱桃鲜艳欲滴,放入口中,齿间一咬,汁水瞬间爆了出来。

    “郎君你想得简直太周到了,我可以一边抓鱼,一边吃水果了。”沈黛末开心地搂着他。

    冷山雁微微脸红,小声道:“妻主,世子殿下还在呢。”

    “……我忘了。”沈黛末悻悻收回手。

    “世子、世子、”不远处一行人马急匆匆的赶来。

    孟燕回懒洋洋地起身:“你们的动作未免也太慢了。”

    下人们气喘吁吁:“世子殿下,我们的马跟您的完全没法比啊。”

    沈黛末看着这一大群人,问道:“静王殿下没出来避暑?”

    孟燕回摇摇头:“我姐姐那身子骨,还没出城就要被热晕过去了,只能让她在家里抱着冰槛撑过去了。”

    “静王殿下身子可好些了?”她关心问到。

    “还是那副样子罢了,只不过最近动了气,有些上火。”

    提到孟灵徽,孟燕回的情绪就不太好,也正因此他才策马出城放松一下。

    他们静王府那两个御赐的小侍,估计是看孟灵徽的身子一日不如一日,觉得她活不长了,不想在她过身之后,没有孩子作为依靠被发卖掉,竟然意图给孟灵徽下药,趁她意乱情迷之际,怀上她的孩子。

    幸好被管家发现,不然以孟灵徽现在的身体状况,一旦喝下□□,后果不堪设想。

    孟灵徽得知此事后,勃然大怒,下令对那两个小侍动了私刑,两个小侍的惨叫声彻夜不止。

    孟燕回长这么大,见惯了孟灵徽孱弱温和,宽容待下的模样,如此盛怒的她却还是第一次见。

    那一刻,她仿佛忘记了父亲临终前让她隐忍的教诲,忘记了这两个小侍是皇帝御赐,一定要让他们死了才痛快。

    第124章 我的郎君惴惴不安

    “娘子,鱼烤好了。”白茶拿着两条烤鱼跑了过来:“不过因为出来的匆忙,没有带调料,只撒了些盐。”

    “有盐就够了,刚捞上来的鱼本身就鲜。”沈黛末给了孟燕回一条,自己和冷山雁一起吃一条。

    沈黛末撕下一块鱼肉,放在嘴里一尝,顿时两眼放光,脑子里闪过了中华小当家的背景音乐:“嗯嗯嗯好好吃,好像回到了小时候春游野炊的场景,雁子你快尝尝。”

    孟燕回正拿着烤鱼,听到沈黛末的一声‘雁子’,下意识当成了‘燕子’,朝她看去。

    却见她将鱼肉送到了冷山雁的嘴边,星星亮亮的眼睛里写满了期待。

    孟燕回心中懊恼了一下,他的姓名跟最讨厌的楚艳章撞了字音,长辈们时常艳儿、燕儿分不清也就罢了,怎么就更沈黛末的郎君也同音了呢?

    冷山雁无比斯文地咬了一小口,点了点头笑道:“确实很好吃,鱼肉很鲜美。”

    “对吧对吧,我就说最高端的美食往往只需要最朴实的烹饪方式。①”沈黛末化身舌尖上的美食家,说道。

    她的眼睛亮晶晶地,像夜晚月光下波光粼粼的湖面,说话的时候头上戴着的沉甸甸的花环上,娇嫩的花朵和娇艳欲滴的樱桃珠儿微微颤动,其中一朵花因为花茎柔软,已经低垂至她的鬓边,仿佛簪在了她的发间。

    这花的颜色是极其浓郁的紫色,一般的男子都不敢佩戴此花,怕显得自己过于艳俗。

    但垂在沈黛末的鬓边,非但不显得俗气,反而又一种在极致艳烈间素净淡雅的美,一颦一笑都格外生动。

    孟燕回暗了暗眸子,转过身去,心中嘟囔了一声:一个女子长得这么好看做什么。寒山黛娘……怪不得霍青要对她大夸特夸。

    饭吃到一半,天公突然不作美,万里无云的天空中,突然乌云滚滚,不多时就下起了倾盆大雨。

    “这雨太大了,快跑快跑!”沈黛末抓起旁边的冷山雁就往马车跑去,白茶他们也赶紧收拾围挡。

    等他们回到马车里的时候,沈黛末和冷山雁的半个身子都被淋湿了,头戴的花环经过雨水的浇打,花朵似乎被淋地更加娇柔,淋淋的小水滴颗颗低落。

    “真是扫兴,怎么就突然就下雨了,难得跟你出来玩一趟。”她用自己湿淋淋的衣袖去擦拭冷山雁凝着水珠的脸,小声地抱怨着。

    “不扫兴。”冷山雁摇了摇头,他的皮肤本就白皙浸透,被雨水这么一洗,肤色更加冷白,但眉毛、睫毛、黑发却黑得更加浓郁,额前的碎发湿哒哒地垂下来,眸光更显幽暗。

    “今日玩得很开心。”他举止温柔地摘下沈黛末头上的花环,露出她被打湿的小脸,清透微凉的指尖轻轻地抹去了她还在滴水的下巴。

    他食指上戴着的玉蛇戒指,好似也想喝饱了水一样,变得更加有灵性,黑亮的眼睛幽幽的盯着沈黛末,摄人心魄。

    “娘子,郎君做好,我们要回城了。”

    查芝在外头说道,马车开始晃动。

    忽然外头传来一声放肆的高呼声,沈黛末撩开帘子一看,竟然是孟燕回在暴雨之下策马狂奔。

    疯狂倾斜的雨丝如霹雳般砸在他的身上,他仰着头,任由狂风暴雨吹乱他的头发,打湿他的衣裳,鲜艳红衣如同暴风雨中一面火红的旗帜。

    下人们在后面求爷爷告奶奶的养他去马车躲雨,再不然就穿上蓑衣斗笠,但他置若罔闻,直直地向着沈黛末的马车奔来。

    “沈黛末,这么好的雨,你竟然躲在马车里。”他似一团火闯入沈黛末的视线,利落的眉眼带着肆意的笑。

    这种肆意瞬间让沈黛末拉入到在边城草原,她冒着风险也要伏击匈奴的夜晚。震天彻地的厮杀声,滚滚凶涛如神怒般的雷鸣,剑光与血光并存,她的剑刺入敌人的心脏。

    战斗结束,她仰头望着似撕裂般的天空,豆大的雨点不断倾砸在她脸上,却怎么也浇不灭她眼里沸腾的斗志。

    久违的热血,和使不完的劲儿都涌了上来,沈黛末真想像他一样,也在暴雨里策马疯一回,但不行,雁子还在替她宽衣擦雨水呢。

    自从上次在寒山县,她受了风寒高烧昏迷之后,雁子对她的健康就格外重视。

    天气热一点就怕她中暑,天气冷一点又害怕她受寒,她去一趟边境,他准备的皮袄、毛毯都能堆成一座小山,别说去草原了,就算是勇闯北极冰川都足够了。

    因此,只要在冷山雁身边,沈黛末就是再热血上头都会收敛些,不想让雁子为她担惊受怕。

    而且古代发烧感冒是真的会死的,雁子在书里已经当过一回鳏夫了,她不能再让他当第一次鳏夫,被那么多人欺负。

    热血,就应该留在战场!

    使不完的劲儿,当然是用在床上啦~~~~

    于是她说道:“世子殿下,您已经被雨水淋湿透了,回去之后记得务必喝祛风寒的药。”

    孟燕回有些意外,沈黛末竟然没有像那些仆人一样,劝他回马车避雨,而只是让他记得喝药。

    “多谢你的好意,我记得了。”他顿时笑了笑,说完扬起马鞭,朝着城内奔去。

    冷山雁坐在一旁,看着孟燕回在和沈黛末交谈时眼里流露出的欣赏,他顿时神色一紧,捏紧了衣裳。

    “世子殿下真是……不拘小节。”冷山雁低笑着,为沈黛末穿上一身干爽的衣裳,同时为她擦拭头发。

    沈黛末道:“他这样的性格确实很少见,很难得。”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之下,男子很少有像孟燕回这样性格的,若说是因为他家有钱有权,可比他更大的权贵多的是,可那些家长们都共用一套大家闺秀的准则。

    可见,孟灵徽是个多么难得的教育家,十分开明了。

    冷山雁听到沈黛末用‘难得’两个评价孟燕回,指尖瞬间像被火烧燎了一样,颤动了一下,玉蛇戒指如应激一般,蛇瞳寒光凛凛。

    回到城内时,天色已经黑了。

    因为下雨的缘故,路边几乎没有小摊贩摆摊,只有零星的几座酒楼还在开着,道路上行人和马车都极少,因而一路畅通无阻地回到了家中。

    下人们打着伞替沈黛末和冷山雁遮风挡雨,绿意盎然的院子在大雨中显得烟雾迷离,就在经过院外时,沈黛末突然听到里面传来一阵阵压抑委屈的哭声。

    沈黛末疑惑着走到门口,透过大门之间的缝隙看见阮青鱼正独自跪在屋檐下哭泣,周围一个人没有,院子里的每一个房间也都紧紧闭着,仿佛很是嫌弃这个人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她不解地问道。

    冷山雁摇摇头,模样也是十分不解,看向旁边的下人。

    下人小声道:“大娘子她最近新纳的一位小侍怀了身孕,大姑爷他知道之后生气极了,冲进去就要打小侍,感觉像是要把那小侍打流产一样。小侍受到了惊吓,直喊肚子疼,把大娘子和太爷都吓着了,大娘子扇了大姑爷一巴掌,太爷也罚大姑爷跪着,不给他晚饭吃,大姑爷就一直哭到现在。”

    沈黛末震惊无比:“啊?大姐纳了小侍?还怀了孕?什么时候?”

    “都是妻主出征时候的事情了。”冷山雁一边低声说,一边不着痕迹地拉着沈黛末往主屋走,不想让屋里的阮青鱼听到动静,再出来纠缠沈黛末。

    怜依是冷山雁安排的人,为的就是报复阮青鱼,让他自顾不暇,省得惦记沈黛末的家产。

    沈黛末在战场上换来的荣耀财富,可不是为他们一家做嫁衣裳的。

    怜依自从得知自己有了身孕之后,第一个告诉给冷山雁,但因为不满二个月,所以一直瞒着不让阮青鱼知道。

    如今怜依的胎位已稳,又诊出是个女孩,开心地不行,这就意味他往后在大房的位置是站稳了。

    而冷山雁的报复才算真正开始。

    沈庆云有了第一个女儿,那兰姐儿就不再是沈家的一根独苗。

    胡氏起初也不待见怜依,但自从知道怜依怀了女儿之后,对他的态度就大转变。毕竟胡氏再讨厌小侍,也是爱孙女的,更何况这小孙女的爹可没阮青鱼的泼辣势利,自然也就慢慢接纳了他。

    如今他们都将怜依当宝贝似的宠着,而阮青鱼,他自己养废了兰姐儿,又惹得沈庆云厌恶,往后都不需要冷山雁出手,他就会自食恶果。

    “您走后没多久,大姐就纳了这个小侍,名叫怜依。是个可怜人,因为卖身葬母而被大姐买下,他感谢大姐的恩情,甘愿以身相许,或许是因为一人心意相通,很快便有了孩子,听说还是个女儿。”冷山雁淡淡道。

    “这样啊,大姐的动作还真快……”沈黛末喃喃道:“这么快就有第一个孩子了,太迅猛了吧。”

    沈黛末都还有些回不过神来,她感觉自己也没走多久,好像转眼间,家里就又要添一个新成员了。

    听到沈黛末的感叹,冷山雁顿时感觉心一疼,好像被毒针狠狠地扎了一下。

    一旁的白茶也满脸担忧地望向冷山雁。

    “虽然是小侍,但人家怀孕了是喜事,还是给他送点礼去吧。”沈黛末说道。

    “……是。”冷山雁声音低哑苦涩。

    妻主,连别人的孩子都这样喜欢了吗?

    他低垂地手轻捂着自己的腰腹,向来冷静自持的他,罕见地流露出不安。

    作者有话要说

    雁子自卑不安咯。

    最高端的美食往往只需要最朴实的烹饪方式,出自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

    第125章 不知道该起什么名的雁子

    一场突降的暴雨,夜里骤然凉爽起来,下人们将冰槛都撤了下去。

    因为他们下午出去玩时,两个人只吃了一条烤鱼,所以晚上又吃了些。

    趁着沈黛末吃晚饭的时候,冷山雁拿出一沓账本给沈黛末看,说道:“妻主,这是今日陛下赏赐的金银,我已经将它们全部收入库中,这是账簿您过目。”

    沈黛末专心吃粉煎骨头,头也不抬,说道:“我就不看了,反正这个家都是交给你管的,钱你收着我放心。”

    冷山雁低头薄唇淡抿,露出一丝勉强的笑意。

    这么多年,沈黛末一直如此,只管在外面挣钱,挣到钱后就回家一股脑的拿给他,让他好生收着。

    寻常人家的妻主,就算是再宠爱郎君,也只是从所有的收入中分出家用的那一部分交给夫郎管理,但单是这一部分,就能让夫郎在妻家过得十分体面有尊严,堪称人人钦羡。

    像冷山雁这样统管家中一切事物大权的主君,大多数男人做梦都不敢想。

    沈黛末给了他天底下独一无二的尊重和爱护,可他……他却没有办法回报她。

    冷山雁捂着肚子的手微微收紧,修长分明的指节用力地扣着自己腰腹的肉,手背暴起蜿蜒的青筋。

    怜依不过服侍过沈庆云就能一举怀女,为什么他伺候了沈黛末这么久,喝了这么多助孕汤,肚子却一点动静都没有!

    为什么他的肚子这么不争气!

    他紧咬着嘴唇,漂亮纤细的丹凤眼底满是细密的愧疚与自责。

    “郎君,你怎么了?是不是肚子不舒服?”沈黛末察觉出冷山雁的一样,放下筷子,将手轻轻地放在他的肚子上。

    夏天的意料单薄,沈黛末手心的温热很快就透过他的衣裳传到他的腰腹肌肤上。温热又柔软,像一杯打翻了的温牛奶,暖溶溶地将他覆盖。

    冷山雁的嘴角扬起一抹微弱的笑,掩饰潜藏在心底里的自责,摇摇头说道:“没事,就是才吃了烤鱼不太饿,妻主您吃吧。”

    现在的他,就像一个受了委屈还强颜欢笑,不让丈夫担心的妻子。

    “好歹吃一些吧,那条烤鱼其实你也没吃两口,现在不吃的话,晚上会被饿醒的,而且我一个人吃饭也没意思。”沈黛末一边说一边站起身,拿过冷山雁面前的碗,亲手为他舀了一碗开胃的真君粥。

    冷山雁眉眼怔忪了一下,语气有些慌:“妻主,我、我自己来,怎么能让您为我舀粥,这样不合规矩。”

    在饭桌上,自古都是男人伺候女人用餐,给女人添饭夹菜的,怎能让沈黛末亲手为她舀粥。

    “这有什么的,你是我郎君嘛。”沈黛末毫不在意地笑着,一手将碗推到他面前,同时又加了一块薝卜煎放在他的碗碟里,说道:“这个薝卜煎是用栀子花做的,酥脆却不油腻,很好吃。”

    冷山雁低垂的手紧紧捏着,指尖紧扣在手心里,沈黛末越是这样温柔的对待他,他就越觉得难受,仿佛一根无形的丝线,紧紧的缠绕着他的脖子,不断收紧再收紧,让他愧疚地无法呼吸。

    草草地吃完一顿饭后,冷山雁缠着沈黛末做了一次又一次,即便完事之后,他不退出来,就埋在她的身体里。

    好吧,好吧。沈黛末没办法,明天一大早还得起来上班呢,就这样睡吧。

    沈黛末搂着雁子,没多久就沉沉地睡了过去。

    等到她睡着了之后,冷山雁才慢慢起身,看着沈黛末的睡颜,丹凤眼里掺杂着毫不掩饰的炙热和珍惜。

    他俯下身,薄唇极轻却极为珍重地在沈黛末的眉心落下一吻,然后才慢慢走出了卧室。

    黑夜寂静浓稠,伸手不见五指。

    冷山雁萧索的身形轮廓,在黑夜中沉默潜行,良久,他点燃了烛火,一点灯光瞬间在他眼里照亮,映着他沉冷摄人的眼神。

    不多时,白茶端着一碗难闻的汤药走了进来。

    “公子……”他小声道。

    冷山雁没有回答他,毫不犹豫地拿起那碗汤药一饮而尽,连药渣都没有放过。

    “再去煎一碗来。”

    “公子。”白茶担心地劝道:“大夫说过,行房之后喝上一碗就够了,您不要太心急,你和娘子都这么年轻,一定会怀上孩子的。”

    “你不明白。”冷山雁的目光直勾勾地盯着药碗里残留的一点痕渍。

    他无法不心急。

    沈黛末名满全国,如今更是风光无限的朝廷大员,又那样年轻,生得那样好看又温柔,外面不知道有多少贱蹄子眼巴巴地盼望着她的垂怜。

    他好不容易才捏死了阮鱼、靳丝两个小侍,今日又来了孟燕回,他看沈黛末的眼神完全跟看普通的女人不同。

    谁家好男人会故意湿着身子,在外女面前,发出一同策马的邀请?

    冷山雁的心中涌起强烈的危机感,他不敢想象有一天沈黛末冷落他,转头宠爱其他男人的场景,所以必须赶紧怀上孩子,有了孩子,沈黛末一定会更加偏疼他。

    “再去煎一碗。”冷山雁的语气十分强硬,丝毫不顾白茶的劝阻。

    白茶无奈,不得不听话地离开重新煎药。

    *

    第二天,沈黛末醒来时,冷山雁已经梳洗完毕,坐在床头笑看着她。

    “妻主,醒了?”他语气温柔轻和,丹凤眼中溢满笑意,昳丽的眼尾微微上挑,眼尾纤长的睫毛却低垂着,像极了无形勾人的狐狸。

    一睁眼就是美颜暴击,沈黛末心情甚好,伸了个懒腰坐了起来:“早啊,郎君。”

    冷山雁为她穿上官服,绾好发髻,早餐也陆续断了上来。

    “妻主昨夜说,要将府库内的钱都交给雁来打理,我想着反正如今用钱的地方也不多,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多买些田地、多囤点粮食如何?”冷山雁为她夹了一块酱菜,说道。

    沈黛末咬着筷尖,莫名看了他一眼,疑惑道:“买田地可以理解,但是买粮食做什么?不仅要买仓库存着,还要请人看守,更要担心下雨发霉、老鼠虫蛀,一年下来损耗的厉害。咱们把田地租给佃农,每年秋收的时候,等着收粮食地租不是挺好的吗?”

    沈黛末这话说的十分在理,一般有钱人虽然会囤些粮食,但都不会太多,而是等着每年秋收之后,田地庄子上送来的地租粮食牲口,单是这些就够一大家子吃大半年的了。

    只是冷山雁作为重生者,他深知,虽然战事平息,但百姓的日子依旧不好过,而且就在今年,会出现一场罕见的天灾。

    浓云遮蔽太阳,导致全国粮食大量减产,米面行的价格疯涨,许多人即使拿着金子都买不到粮食。

    上一世,冷山雁耗尽了大半家产,才在叛军进城之后保住顾家不被洗劫一空,又后经历了这场天灾,看着原本就食不果腹的百姓沦落到人相食的地步。

    在疯狂的饥饿中,人为了粮食陷入疯狂,顾家作为远近闻名的富商,都被流民小规模的劫掠了几次,还是冷山雁殚精竭虑才带领着这个大家族挺了过去。

    如今重生一世,他无法改变天灾,就努力为沈黛末做一些事情,等到天灾降临那日,她也能少一些忧愁。

    只是现在,他无法将天灾的事情告诉沈黛末,只能迂回道:“话是如此,但战乱初定,许多流民都来了都城,导致进来粮食价格涨了些,我想不如趁着粮食价格还没大涨是多买一些,也好为家里省些钱粮。”

    “原来如此。那你去差人去买就好。”沈黛末点了点头,起身去上朝了。

    冷山雁起身送她出府,带她走后,白茶问道:“公子,咱们现在是要派人出去卖粮吗?”

    冷山雁转身看向西边小厨房的方向,说道:“去看看阿邬。”

    “公子,难道您真的要抬他做小侍吗?”白茶赶紧道。

    “可是、可是娘子回来的时候不是跟您说了,她和阿邬之间什么事都没有吗?娘子还说要认他做义弟,他又不肯,肯定还在打娘子的主意,可凭什么他喜欢娘子,娘子就得收了?那外头还有千千万万的男子倾慕娘子呢,娘子也要都纳了吗?依我看您就别去看他,晾他一阵让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毕竟如果他进了门,他看起来倒是……倒是挺好生养的。”

    白茶替冷山雁着想,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他家公子为了生孩子,成天喝那难喝得要死的助孕汤,还没半点有孕的迹象。可看阿邬那体格,还不得三年抱俩啊?

    冷山雁脚步一顿,脸色微妙的变了一下,像是被白茶戳中了心事,但他还是很快恢复过来,径直朝着阿邬的房间走去。

    等他们走到的时候,阿邬正站在井边打水,一旁用竹子支起的晾衣杆上挂着一件女人的衣裳,衣料质地轻柔,针脚严实。

    冷山雁一眼就认出这是他亲手给沈黛末制的衣裳,危险上挑的眼尾眸光一暗,说不出的压迫感。

    “他怎么还留着娘子的衣裳?还堂而皇之地晾在院子里招摇!他想做什么!”白茶一边小声抱怨着,一边看向警惕地看向周围,生怕被府内其他男人看见阿邬晾晒沈黛末的衣裳,误会两人之间的关系。

    正低头打水的阿邬听到白茶的声音,诧异地抬起头,就看见冷山雁站在他面前,目光盯着晾衣杆上的衣裳若有所思。

    阿邬慌忙地丢掉水桶,跪下请安:“见过郎君。”

    冷山雁慢悠悠的挪回目光:“起来吧,不用拘礼。”

    “……谢郎君。”阿邬站了起来,惴惴不安地低着头揪着衣裳。

    “你这次跟随妻主出征,劳苦功高,妻主对你很是感谢。她回来那日,我就同她说起过,要将你抬进门,但——”

    不等冷山雁说完,阿邬就一脸羞愧地跪下。

    “多谢郎君好意,还、还惦记着之前的事,但娘子跟我说过,她……是我不配,我的出身太过低贱,面容丑陋,配不上娘子。”阿邬痛苦地闭上双眼,颤抖地睫毛泄露出他的隐忍和痛楚。

    冷山雁将他扶起,嗓音沉厚:“你不必妄自菲薄,妻主从未嫌弃过你,还说要让你做她的义弟,但你不愿意,虽然惋惜,但也尊重你的选择,只是你毕竟是有功之人,不给你些什么我和娘子都不安心。”

    说着,冷山雁从怀里掏出一张纸:“这是你的卖身契,从今往后你不再是府上的奴才,妻主还说要给你在都城买一栋小宅子,让你安定容身。阿邬,你自由了。”

    阿邬震惊睁开眼,浅色的瞳孔颤抖,看着冷山雁手里的卖身契,仿佛看见了猛兽恶鬼,慌乱地跪在冷山雁脚下苦苦哀求。

    “我不出去,郎君求您开恩,别我赶出去,我想一辈子娘子和您,娘子答应过我的,求您别把我赶出去。”

    第126章 心狠手辣师苍静

    白茶忍不住利声道:“你这说的什么话?还你卖身契,给你买宅子是多少奴才求都求不来的好事,你做成这样要死要活的样子给谁看?不知道的好像郎君欺负了你一样?”

    阿邬:“我不是那个意思……”

    “行了。”冷山雁低垂着眼帘,淡薄的眸光注视着阿邬恳切的表情,道:“还你自由是妻主和我的意思,但你既然不愿意出去,我就另雇你在院子做事,娘子喜欢吃你做的饭菜,你就继续负责小厨房的事宜,可好?”

    阿邬喜不自禁,连忙道:“多谢郎君!多谢娘子!”

    冷山雁慢悠悠地转身,清冷的视线重新回到竹竿上晾着的衣裳。

    阿邬立刻解释道:“这件衣裳是娘子之前上战场时穿过的,因为沾染了很多血迹,一直洗不干净,所以就没有把这件脏衣放在娘子的行李里,想着等洗干净之后,再给娘子送过去。”

    “你有心了。”冷山雁声音轻柔飘絮,骨节分明的手指轻抚着那衣摆处极其隐蔽的针脚。

    正是之前,阿邬趁沈黛末睡觉时,替她破损衣裳缝补的地方,连沈黛末都没有发现,冷山雁却一眼就发现了阿邬的针脚。

    不知为何,阿邬瞬间有些心虚。

    “看我这件衣裳也晾得差不多了,就先替妻主收回去。”冷山雁将衣裳取下,对折了两下后搭在自己手臂上,动作疏落优雅。

    “……是。”阿邬深深地低下头。

    *

    宫内,沈黛末正在安排禁军在宫廷内的巡逻事宜,不远处的李中官就带着人走来了。

    “沈指挥使,天气炎热,陛下在殿内吃着御膳房送来的黄冷团子,心里却担心着您中暑,特意命奴才将她自己这一份给您来,为您消暑解热。”

    沈黛末眼眸微微睁大:“这是陛下的小吃?这如何使得?太贵重了!”

    周围的禁军们纷纷流露出羡慕的眼神,沈黛末深得盛宠是众人皆知的事情,当然她也配的起这份盛宠。

    自从何云之乱之后,朝廷急需人才,为了尽快填补上虚空的官位,不但卖官,甚至连一些曾经因贪污而罢黜的官员都可以通过疏通关系复职。

    但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家中有权有势的人,穷人还是没有上升空间。

    但沈黛末就不同了,人家是不掺水的平民百姓,正儿八经的科举进士出身,听说原本还是个状元,不过因为得罪了何云,硬生生把她从金榜上拉了下来。

    但那又怎样?不过几年,当初那个被何云当蚂蚁一样踩捏的小人物,将她和祸乱朝纲的妖君弟弟一块生擒。

    芜湖,多么励志!

    无论文武,她的实力都拿得出手。天女宠信她,贵族拉拢她,文官尊重她,武官认可她,尤其是她一手把持的禁军,这些人多是因为家里穷而投军的,深受贪官酷吏的迫害。

    而现实版莫欺少年穷的沈黛末简直就是她们的偶像。

    李中官打开食盒,瞬间一股寒气就冒了出来,竟然是整个食盒里都堆满了碎冰,一个巴掌大的汝窑薄胎瓷碗里盛着黄澄澄的黄冷团子,被这些碎冰包裹着,冒出丝丝凉凉的冷气。

    “陛下担心这么炎热的天气,厨房才做好的黄冷团子,还没送到您这里就变成热团子了,所以特意命冰室的人取了厚厚的一层冰,就为了让您吃好口感最好的小吃。您可真是有福气,夏天的冰金贵得很,就连后宫里的贵人们想吃个冷饮也用不了这么多冰来送,陛下对您真是独一份的偏爱。”李中官奉承道。

    沈黛末‘诚惶诚恐’地从冰堆里捧起瓷碗,高兴道:“我一个粗人真是三生有幸蒙皇上喜爱。”

    李中官听到沈黛末这话,顿时笑开了花,说道:“哎哟哟,您可是进士出身,寒山黛娘的名声谁不知道,您要是粗人,满朝廷就没斯文人了。”

    “您谬赞了。”沈黛末谦卑地笑着。

    李中官道:“哪里哪里,您快吃吧,不然一会儿热了就使了黄冷团子的美味了。”

    “是。”沈黛末拿起勺子,舀了一块黄澄澄糯叽叽的冷团子,不愧是宫廷小吃,摆盘精致也就算了,色香味都俱全。

    再加上是皇帝亲自命贴身的中官送来的,沈黛末一口气全吃完了,连汤都不敢剩下,免得有心人拿这个做文章。

    李中官看到沈黛末吃完后,心满意足地回去复命了。

    “她都吃了?”楚绪坐在殿中,一见到李中官回来,就睁着明亮的眼睛殷切地问。

    李中官连连点头:“吃了,沈指挥使很是珍惜您的赏赐,不但一口气全吃了,连汤汁都喝得一点不剩。”

    “朕就知道她会喜欢,她最怕热,一出太阳就满脸是汗。”楚绪开怀道,眼眸中无限怀念,仿佛已经看到沈黛末薄汗淋漓的样子。

    “传我命令,以后每日都给她送一碗冰饮小吃。”楚绪道。

    李中官点头:“遵命,这份独一无二的恩宠,沈指挥使一定会明白的。”

    楚绪低头轻笑。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下人的通报。

    “陛下,皇后突然落水昏迷,想请您快过去看看。”

    被打断回忆的楚绪很是不耐烦,满眼阴厉的看着通报的宫人,呵斥道:“自从怀了个孩子他就叽叽歪歪一大堆事,连个路都走不好还敢来烦我,滚!”

    那通报的宫人像是皇后的心腹,即使害怕也强忍着,说道:“陛下,皇后落水生命垂危,太医们都束手无策,,他怀的是您唯一的骨肉,求您好歹见一见吧。”

    李中官不敢开腔。

    近来楚绪的脾气越来越古怪,稍微有一点不顺她心意的,就盛怒不止,路过的狗都被抽几鞭子。

    听到宫人竟然敢忤逆她,哪怕明知皇后中毒,皇嗣危险,但一点触动都没有,反而怒道:“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跟朕这样说话,来人,杖毙!”

    “陛下!”宫人震惊地抬起头,眼含惊恐的泪水。

    “杖毙!杖毙!”楚绪满脸通红地大喊,顺手将手里的折子甩在他的脸上。

    两个侍卫走了进来,不顾宫人的哭喊哀求,直接将人拖走。

    震怒后的楚绪胸膛不断起伏,匆匆服了一剂五石散才堪堪平息。

    *

    当晚,是周桑新婚的大喜之日,新郎的队伍吹吹打打的在城内转了一圈之后,停在了周桑的门前。

    一身喜服的周桑面无表情地来到轿子前,掀开帘子接新郎下轿。

    新郎盖着绣着鸳鸯的红盖头,步履端庄地跟随着周桑的引导,走进了堂屋,在官媒的见证下,拜了天地。

    无论多么喜庆的唢呐声都无法遮盖住周桑眼里的痛惜,前来参加婚礼的宾客们,都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善良贞烈的孟氏,心中多少难过,这哪里是一桩喜事?分明是一场血淋淋的悲剧。

    在场的宾客们都是周桑的同僚官员,她们原本都不想参加这场婚礼,但这是皇帝赐婚,谁敢不给面子不来?

    就连沈黛末下了职后,都也带着冷山雁出席了。

    宴席上,沈黛末和周桑在前厅的女席饮酒,而冷山雁等人则在后院的男席吃菜。

    沈黛末看着周桑一杯接一杯的饮酒,恨不得把自己喝死的苦闷样,想要开口劝,却不知道该如何劝起。

    一个皇帝,害死了孟氏一条人命,害得两个孩子小小年纪没了父亲,害得周桑没了一生所爱,更害了无辜的新郎齐氏的后半生。

    一旁的文丞相也是默不作声。

    毕竟孟氏是她的夫郎蓝氏带进宫的,蓝氏自觉羞愧,无脸出席,因此只有文丞相一人来。

    虽然周桑一脸的悲痛,但因为有吹奏的艺人一直在演奏曲调欢乐的小曲,整体气氛上倒还说得过去,偏偏这时有个不长眼的下人,着急忙慌地跑了进来,摔倒在文丞相的面前。

    文丞相认出了是自家下人,满脸不悦地训斥:“在人家院子慌慌张张成何体统。”

    “丞相,不好了。”下人狼狈的上前,凑在文丞相的耳边说了两句。

    文丞相脸色微变,拉着沈黛末、以及一旁的静王来到一个僻静的角落里。

    “丞相可是出了什么事?”孟灵徽问道。

    文丞相摇头叹息道:“皇后腹中的孩子夭折了。”

    “什么?”孟灵徽纤丽的眼眸微微睁大。

    当今皇后是蓝氏的族亲,是站在她们这一阵营的,一旦这个孩子诞生,如果是个女孩儿,必是下一任皇帝,因此无论是文丞相等人都对这个孩子寄予厚望。

    可没想到竟然夭折了。

    “陛下并无子嗣,皇后怀孕,宫人应该对他格外照顾慎重,怎么会流产呢?是不是有人谋害皇嗣?”孟灵徽道。

    文丞相沉着个脸:“宫内递出的消息是皇后在花园中散步,经过湖上拱桥时,有一块板子松动,跌入湖中,这才导致胎儿流产。”

    孟灵徽勾唇轻笑:“宫内建筑怎么可能差到这种地步,定是有人故意谋害皇后,不想让这个孩子出生,免得挡了她们的路。”

    文丞相:“满宫里跟皇后有矛盾,且跟皇后有利益冲突的人,就只有静贵君了,真是心狠手辣。”

    “皇嗣既然已经没了,那就要物尽其用,向皇上秉明皇后落水事件的蹊跷之处,找到证据,将静贵君拉下马……只是不知道何人有这个胆量,敢冒着得罪师英的风险写这道折子。”孟灵徽低垂着眸子,睫毛如羽扇。

    文丞相眼含期待地看向沈黛末。

    沈黛末:“……时辰也不早了,我先带我郎君回去休息。”

    第127章 清明特别番外:鬼夫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沈黛末出门的时候忘记带伞,只能将书包顶在头上走在校园中,乌云滚滚的天一点阳光都不露,纷乱倾斜的雨丝浇打在她深蓝色的校服裙摆上,上衣洁白的衬衫被淋得半湿黏在肌肤上,凉幽幽的风吹动裙摆,如起伏的海浪一层层荡漾开。

    两个男生嬉笑打闹着从她的身后经过,在看清沈黛末的脸后,忽然停止了打闹,扭捏地端着姿态慢慢走路,目光有意无意地朝她的方向瞥去。

    终于,其中一个男生深吸一口气,捏紧了手中伞柄,来到沈黛末面前刚要将伞递出,但一个男人抢在了他之前。

    他的身材纤瘦而高挑,五官温柔娴静,将自己的伞微微向沈黛末倾斜,替她挡住纷乱的雨丝,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眼镜,嘴角含着干净的微笑,梨涡比春雨更醉人。

    “文老师?”沈黛末抬起头,惊讶道。

    文郁君是她选修的宗教民俗学的老师,虽然是个熟男但性格非常好,有时候还会像个小男生一样跟她开玩笑,只是他从不跟沈黛末透露自己的具体年龄,只说男人的年龄是秘密。

    文郁君温润的眸光透过眼睛望着她,气质斯文儒雅:“沈同学没有带伞吗?”

    “嗯,出门的时候忘记带了。”沈黛末放下顶在脑袋上的书包,垂在肩头的黑发发梢湿漉漉的滴水。

    文郁君笑了笑,向她发出邀请:“那我们一起走吧。”

    沈黛末道:“这样会不会太麻烦了,快到校门口了,会有人来接我的。”

    文郁君无框眼镜闪烁着细碎的光泽,像勾引人的宝石光亮:“不麻烦,清明雨虽然不大,但你这样也会被淋湿的。”

    沈黛末低头看了看自己半湿的衣裳,无奈点头:“好吧,那麻烦文老师了。”

    “啊啊啊啊,那个老男人居然跟沈学姐走在了一起。”看着沈黛末和文郁君在迷离的烟雨中越走越远,刚才那个欲送伞的小男生气得面容扭曲。

    “就是就是,都三十多岁了,嫁不出去的大龄剩男,竟然敢勾搭学校里的女同学,还是沈学姐,臭不要脸!”

    “最烦这种老师了,一大把年纪了,怎么还不赶快相亲把自己嫁出去,成天在沈学姐面前晃荡,沈学姐才不会喜欢他。”

    “就算喜欢他,也只是跟他玩玩罢了,沈学姐成绩优异,家世也好,将来会娶一个跟她一样漂亮又优秀的男人,才不会跟这种老男人捆绑呢。”

    两个小男生愤愤的咬着手绢,发泄着心中的不满。

    而此时,沈黛末他们已经快要走到校门口,因为是清明节假期的缘故,学校院门聚集了很多人和车辆以及摆摊的小贩,再加上下着雨人人都撑着伞,显得更加拥挤。

    这些人看着沈黛末和文郁君同乘一把伞走出来,顿时都眼神都变了,有古怪也有倾慕。

    文郁君微微一笑,嘴角梨涡微陷:“沈同学在学校里真的很有名,听说最近还搞了一个什么校花校草的评比,你是断崖第一呢。”

    沈黛末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是吗?我平时都泡在读书馆里,不清楚这些。”

    “清明节假期三天,想好去哪里玩吗?”文郁君扶了扶无框眼镜,笑着问道。“就在家里待着吧,我放假的时候比较宅,喜欢待在家里,而且这几天都会下雨出去应该也玩不了什么。文老师呢?不回去祭祖吗?”

    沈黛末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学校里一直在传文郁君出身于一个古老的政治家族,再加上他本人温和有礼的气质,一举一动都体现着优越的仪态,一看就知道是从小接受着严苛规矩的人,这样的大家族十分传统,应该会很重视清明祭祖的活。

    “不去。”文郁君保持着一贯的微笑:“我是男人,不能参与祭祖的活动。”

    “……抱歉。”沈黛末怎么忘了,传统古老的大家族,有时也格外古板守旧。

    虽然说现在社会提倡女男平等,但女子依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只是她没想到如今普通人家无论男女都能参与的祭祖,在文家却不可以。

    “为什么说抱歉呢?男人本来就没有资格参与祭祖的呀。”文郁君声音依旧温柔,并没有一点责怪她的意思。

    “这、”沈黛末挠了挠头,不愧是从小接受规矩的政治家族的孩子,真是守旧。

    “同学,游泳健身了解一下。”一张醒目的宣传单出现在沈黛末面前,她和文郁君两人皆抬起头来,看向面前这个身材高大,面容深邃冷峻的混血男人。

    他穿着简单的黑衣黑裤,小麦色的肌肤很符合如今流行的健康审美观,黑色短袖清晰地露出了他手臂结实的肌肉,鼓胀的胸膛呼之欲出,像汹涌澎湃的海。

    由于他长得很高,以至于他的胸口正好对着沈黛末的脸,沈黛末的目光顿时无处安放。

    “呃、谢谢。”沈黛末出于礼貌收下了传单。

    混血男看见沈黛末手下传单,有些开心地笑了出来,想要跟沈黛末介绍课程,但身后传来一个清脆的汽车喇叭声。

    雨中,一辆通体漆黑的高级轿车无声地停在了学校门口,连绵不断的丝雨落在车身上,溅起透明的水花。

    漆黑的车窗缓缓下滑,一双清冷淡漠的丹凤眼睨向他们。

    一个穿着制服的女人从车内走下,拿着伞走到沈黛末面前。

    “文老师,我的车来了,先走了,谢谢你一路上替我遮雨。”沈黛末说道。

    文郁君点点头,梨涡清甜:“不用客气,车里的人是你的家长吗?”

    沈黛末摇头:“他是我的丈夫。”

    文郁君镜框下的眼微微睁大了些:“你还这么年轻,竟然就结婚了?”

    沈黛末微微一笑:“童养夫。”

    其实她的家族也挺守旧的。

    沈黛末在文郁君震撼的眼神里走向轿车,女人为她打开车门,沈黛末驾轻就熟地钻了进去。

    车门一关,外面的嘈杂与雨声统统不见,只有令人舒缓放松的音乐,以及鼻尖萦绕着的淡淡的沉香味。

    一个男人坐在车内,年纪不过20多岁,黑发黑眸,皮肤冷白如雪,细长的丹凤眼眼尾微微上挑,透着一股厌倦淡漠。

    昂贵的高定西服穿在他身上,显现出他优越的身材线条,宽肩窄腰,双腿遒劲修长,衬衫纽扣系到了最末端,黑色沉肃的领带一丝不苟的紧束,银色的链条领针和领带夹在车内幽暗的环境中,与他狭长锐利的丹凤眼呼应,更显出他冷郁的气质,像一条盘踞在真皮座椅上的黑曼巴蛇,令人胆寒。

    沈黛末却直接无视了他极为压迫人的长相与气质,一进车上,就往座位上一倒,将他那双被高级布料紧紧包裹着的大长腿当枕头枕。

    “你今天怎么来了?不怕被晒死吗?”沈黛末问。

    冷山雁眼眸低垂弧度淡漠,一双冰凉地不像正常人的手,抚摸着她的脚踝,替她脱下打湿的鞋袜:“您忘了带伞,担心您淋着雨。”

    沈黛末悠闲自在躺在座位上翘着二郎腿,摸摸他白得不似常人的漂亮脸蛋:“这么点雨我淋了又不会死,可是你晒着太阳,会死的。”

    冷山雁凉幽幽的手指插入她的指缝中,声音低沉细腻:“想你。”

    沈黛末咬着唇,眼睛里带着笑意,她的童养夫真粘人。

    轿车缓缓启动,冷山雁淬着浓醋恶意的视线朝窗外诧异的文郁君冷冷瞥去,像只恶鬼。

    冷山雁是沈黛末的童养夫,更准确来说,是家族给她定下的鬼夫。

    沈黛末父母在一场车祸中身亡,沈黛末是在父亲的抢救手术中出生的,但因为先天疾病住在保温箱里,但始终没有脱离危险,眼看现代医学救不了她,无奈之下,族长就给她找了一位鬼夫,说这样能给她续命。

    这位鬼夫就是冷山雁。

    沈黛末就这样,刚一出生,在失去父母的同时获得了一位童养夫。

    鬼夫很负责,任劳任怨地将沈黛末奶大。

    沈黛末在自己还是个懵懵懂懂的孩子时,就知道照顾她的人是鬼了,但是她从来没有害怕过,反而觉得他天下第一好。

    因为鬼夫不能见阳光,所以族长给他们准备了一座深山老林里背阴的宅子,与世隔绝地生活了许多年。冷山雁会给幼年的她唱儿歌哄她睡觉,会嫌弃外面的零食不卫生,一只鬼学习用手机上网搜美食教程、用燃气炉做饭炒菜、还会带着围裙给她洗衣服、帮她赶寒假作业。随着沈黛末慢慢长大,鬼夫还会笨拙地陪她一起打农药,甚至黑着一张脸,帮她熬夜赶数据追星应援。

    除了不能在太阳下奔跑以外,鬼夫简直没有任何一点不好。

    十几年的时光如白驹过隙,沈黛末长大成人,鬼夫的美貌依然如旧,一点都没有变老。

    沈黛末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他,还给他起了个昵称,雁子。

    鬼夫似乎很喜欢这个昵称,在听到沈黛末第一次这样叫他的时候,抱着她哭了很久。

    那是沈黛末头一次哄他,手足无措,心脏乱跳。

    遭了,怎么哭得这么好看?哭进她心上了怎么办?

    ……反正都是童养夫了,睡一睡也没关系吧?

    多年后,沈黛末才在族长的解释下知晓,冷山雁其实并不是鬼,而是魂,沈家世代供奉的老祖宗的魂。

    “怪不得其他的鬼都是吸食人的阳气,而我家这个不但不吸我阳气,还给我续命……不对啊,沈家的老祖宗怎么不姓沈,姓冷呢?”

    族长什么也没说,只留下一个神秘莫测的微笑。

    第128章 我的郎君担惊受怕

    “黛娘子。”文丞相还想说些什么,去被孟灵徽拉住。

    沈黛末并没有多做流连,直接离开。

    “灵徽,为何拉着我?如今能跟陛下心平气和说上几句话的人也只有她了。”文丞相问道。

    孟灵徽微微一笑,鬓边紫藤摇曳生姿:“正因如此,所以才不能让沈大人轻易张口,否则长期下去,就算她再得圣心,也难免消磨,沈黛末是一把利刃,既然是利刃,就须在最致命处出鞘。”

    文丞相沉默须臾,似乎是觉得孟灵徽说的话也有道理。

    “那你觉得该由谁去上这道折子?”文丞相道。

    孟灵徽轻柔的眸光幽幽地:“大姚人才济济,总有直言敢谏的少年英才。”

    *

    比起前院女席上周桑一人独醉的苦闷,后院的男席上的气氛可就诡异许多,只因一个人的突然到访——师苍静的嫡父,卢氏。

    后宅的宴席由周桑的父亲主持,他对孟氏的死因一清二楚,再加上孟氏也是周父从小看着长大的好孩子,嫁给自己女儿之后,孝顺岳父,生儿育女,样样都做的极好,这样挑不出错的好女婿死了,周父也深感心痛。

    虽然并没有直接证据表示,皇帝会突然到访师苍静的赏花宴,但孟氏被皇帝强行带走时,师苍静冷漠的表情就已经暗示了一切。

    因此,周父对害死孟氏的帮凶师苍静的嫡父卢氏自然没个好脸色。

    周父的脸都快垮了下去,没好气儿的说:“卢郎君来做什么?”

    这是冷山雁第一次见到卢氏,他的年纪应该不到四十岁的样子,能看出年轻时的眉目清丽,但随着年纪增长美丽渐渐衰弱淡去,只剩下满身的疲倦。

    此时的卢氏脸色极差,脸上有明显敷粉的痕迹,但即便如此,也能看出他眼底一圈郁郁青色,嘴唇也略微发乌,像是身体极度亏空的样子。

    他在下人的搀扶下,客气地朝着周父一拜:“今日是右谏议大夫续娶的好日子,我自然是专程来贺喜的。”

    周父冷声哼笑:“我女儿官小位卑,不值当您这位大将军夫郎亲自登门庆贺。”

    卢氏的眼睛不自然地眨了几下,勉强牵扯着出一抹笑容:“陛下赐婚是莫大的荣幸,我也想来沾沾喜气,这不,我还特意带了一个杂耍班子来给各位助助兴。”

    说着,一群身着布衣的百姓从卢氏的身后走了出来,对着宴席上的诸多郎君们行礼问安。

    “咳咳咳——”卢氏用手帕捂着嘴,重重地咳了两声,堆着笑为在场众人介绍:“这两个原是旧都十分有名的说唱艺人,战时流落外地,被我给找了回来;这位小相公一手影灯戏绝佳,还有这三位,她们是一家三口……”

    卢氏将特意那三人从人堆里拉了出来。

    冷山雁瞳孔微微睁大,手指紧捏酒杯,杯中酒光不安地摇晃。

    卢氏偷瞄了冷山雁的反应一眼后,就继续撑着笑意,跟众人介绍道:“这夫妻俩一个叫万妍,一个叫静柳,他俩的悬丝傀儡戏演的极好,还有这个小孩儿,叫万金儿,小儿相扑数她打得最好。她们一家现在可是街头最红火的杂耍艺人。”

    冷山雁紧紧盯着那个名叫万金儿的小孩,漆黑深邃的黑眸里蒙上一层恐怖的阴影。

    上一世,他被冷母买进了吃人的顾家,靠着静柳肚子里的孩子才活了下来,这个孩子名叫顾怀玉,后来顾家养尊处优的大小姐。

    除了冷山雁和静柳以及顾怀玉自己,无人知晓她其实只是静柳和外面女人私通的产物,在她长大成人后,她杀了冷山雁,既是为静柳报仇,也是为夺取顾家家产,成为顾家真正意义上的掌权人,和顾锦华的儿子幸福地过完一生。

    但这一世,冷山雁没有再嫁入顾家,自然也就不必再杀静柳,而顾怀玉的命运也因此而改变。

    她不再是顾家用金山银山堆出来的小姐,而是跟生父生母生活在一起,靠着杂耍卖艺为生,过上真正属于她的人生。

    只是冷山雁没想到今生还能再见到顾怀玉这个人。

    他的眼里并没有多余的情绪,只有无止境的警惕,想一直察觉到危险降临的蛇,吐着细长锋利的尖牙,黝黑的蛇瞳恻恻盯着卢氏有意无意看向自己的眼神。

    卢氏刻意介绍这三个人,明显是冲着他来的。

    可为什么会这样?他这一世明明跟顾家没有半点交集,为什么卢氏要将他们三人推到自己面前?

    种种迹象表明这件事不简单,卢氏跟自己并没有过节,能做出这种事应该是有人指使,那么最有可能指使他的人就是师苍静。

    只是,师苍静为什么会让顾怀玉一家三口出现在自己面前?难道、他也重生了?

    冷山雁不敢相信,可却不得不承认,只有这个理由才说得通。

    如果师苍静真的重生,是不是也就意味着知道了他前世犯下的种种恶行?他会告诉沈黛末吗?

    一定会!师苍静那么盼着他死,如今知晓了他的过去,只要让他找到和沈黛末独处的机会,他一定会立马告诉她。

    冷山雁的心突然紧缩起来,闷痛让他喘不过气。

    不行!绝对不能让沈黛末知晓他的肮脏血腥的过去,沈黛末喜欢的是柔顺温良的冷山雁,而不是一个残忍狠辣的毒夫,一旦被她知道真相……

    冷山雁狭长的眼尾微微一跳,心脏像被什么东西狠狠的攥出,流出淋淋漓漓的黏稠的血,让他脸色顿时苍白。

    他简直不敢想象沈黛末知晓一切后,流露出的失望的眼神,她会嫌弃他、厌恶他,不再踏足他的院子,不会再抱着他入睡,更不会温柔的亲吻他,眼神溢满柔情万千。

    冷山雁的手腕克制不住地颤抖,这种场面对他来说,简直比凌迟还要可怕的刑罚。

    “公子,您怎么了?”白茶站在冷山雁身后,看着他微颤的酒杯,担忧地小声问道。

    “没事。”冷山雁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烈酒烧喉,强烈的灼烧感像无数颗火星子,在他的食管里炸裂开,他放下酒杯,容色沉冷阴森。

    师苍静必须去死。

    “卢氏你不要太过分了!没听说客人上主人家来讨杯酒喝还要亲自带着杂耍班子上门的,怎么?您是嫌弃周家准备的酒席戏班不好了?既然嫌弃又何必来呢,惹得大家都不快,你看看满座的这些有哪个是瞧得上你这般做派的?”一旁的孟燕回看着卢氏带着一群杂耍班子上门来,心中觉得不爽,便直接开口怼道。

    卢氏想必也从没有被人当面这样骂过,脸上有些挂不住,但还是想强撑着仪态替自己分辨。

    可不待他开口,周父也冷声道:“世子殿下说得极是,我们家这院子小,容不下这么大的杂耍班子,还是请卢郎君将这些人带回去,贵府宽敞想必能容得下。”

    “我——”

    “卢郎君。”周父略带怒容地站起来:“瞧您形容憔悴的模样,想必日子过得也不好,不好好在家养病,何必拖着一身病体来我这破院,我前女婿过身还不过百日,我心情正悲痛,无暇招待你,你走吧!来人送客!”

    周父手里的拐杖在地面上重重地砸了两下,发出沉闷的声响,两个下人走了出来,对着卢氏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赶客的已经很明显了。

    当着众人的面被如此毫不留情地轰走,卢氏气得嘴唇都在颤抖,慌乱又气愤的眼神无意间瞥见了冷山雁,阴森冰凉,像从水里游出来缠上他身的冰凉又可怖的蛇。

    卢氏下意识倒吸一口凉气,飞快地转身离开。

    出了周家,回到马车上,又怒又惊的卢氏卸下了强撑的骄傲,捂着脸哭了起来。

    “我堂堂卢氏公子,长这么大何曾受过这样的欺辱?就连当初我妻主过世时,都无人敢这样跟我说话,师苍静做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丑事,自己不敢出面,偏要让我去承受周家的怒火,我做错什么了?我为师家殚精竭虑,你说,我做错什么了?”

    卢氏越哭越委屈,拉着贴身老仆一声声哭问。

    老仆无奈道:“公子您什么都没做错,是师家对不起你。”

    “她们当然对不起我!”卢氏的情绪突然无比激动:“当初我相中师英,是因为她跟我一样失去了伴侣,孤身一人。我原想着,即便她出身不好,但只要我能扶持她,将来也能把日子过得红火,可是谁知道日子刚好一些,那原配马氏突然就冒了出来。”

    “我没想杀他的。”卢氏哭得捶胸顿足,痛不欲生:“可是一个宅子怎么能容下两个夫房,他要是留下来,我成什么?我只想让他回洪州老家去,我们从此王不见王,相安无事就好。可是师苍静那个贱人他偏不肯,他非要争执个名分,那我怎么办?我付出了一切,难道最后落得个贬夫为侍的下场吗?马氏什么都没做,他凭什么躺在我的血泪上享福,我不甘心!”

    老仆听着卢氏一声声控诉,也不觉流下泪来:“如果不是当初何云叛乱,杀了京城许多望族,我们卢氏也不会元气大伤,否则当初娘子送师苍静进宫这件事就办不成,您也不必受制于他。如今连卢氏都得仰仗娘子和师苍静的荣宠,家族里根本就没人敢替您说话,任由师苍静的下人磋磨您,害的您身体一日比一日憔悴。”

    “这是师苍静那个贱人在报复我,可是马氏是我一个弄死的吗?师英本就嫌弃他在外头流浪十几年,清白不保,师苍静那个傻子还非要替马氏争这个名分,当了我的路,碍了师英的眼,他怎么可能活得长久,我这半辈子被师家敲骨吸髓,最后还落得一身的坏名声,这些我都不在乎了……”

    卢氏无助的仰头,凄清的泪水从眼底滑落:“我只求师苍静他还有点良心,不要对我的孩子下手,她才5岁,我是有错,可不该报应在她身上。”

    老仆安慰道:“公子您别担心,你不是已经照师苍静的安排做了吗?他答应过您,只要您做完这件事,就会把小姐从宫里放出来。”

    “是啊。该做的我都已经做了,我得进宫去接我的沛儿了。”卢氏匆忙抹去眼泪,命令马车去皇宫。

    “不过公子,您不觉得奇怪吗?师苍静费了这么大的功夫,就只是让拿三个人在冷氏面前露个脸?”

    “谁知道呢,反正师苍静跟冷氏不对付是出了名的,要是能让他们狗咬狗,把师苍静那个贱人咬死才好。”卢氏恶狠狠地说。

    第129章 我的郎君开始反击

    曾经的顾怀玉,如今的万金儿,许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多贵胄人家夫郎,有些胆怯地躲在父亲的身后,但又忍不住探出脑袋窥探他们身上华丽的衣裳,珠光宝气的禁步、腰带……

    但经过卢氏这么一闹,后院的一众男眷们也都没心思再参加宴席,草草地吃了两口,就陆续起身向周父告辞,走出了周府。

    府门外停着许多驾华丽富贵的马车,看车的仆妇下人们看见自家的主子出来立马前呼后拥地就迎了上去,仆妇下人们多穿着深灰暗褐色的短打,站在高阶上的贵夫们一眼望过去,仿佛一片潮湿的泥浆在挤挤攘攘。

    沈黛末一袭素雅的窃蓝色衣裙在一片沉暗的颜色中,恰如黎明之前天空中出现的一点清艳夺目的光芒,霎时就吸引了所有贵夫们的目光。

    “郎君。”沈黛末提着裙走上前,宽大轻盈的衣袖在微风中微微飘扬摇曳,清莹的水眸带着水漾笑意。

    “妻主,您怎么在这儿?不在里面喝酒?”冷山雁见到沈黛末有些意外。

    沈黛末笑道:“我不喜饮酒,早就出来了。”

    “那您怎么不回家去?”冷山雁细长昳丽的眼尾微微一挑。

    “我等你吃完酒席一道回去呀。”沈黛末笑眼微弯,纤丽的睫毛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柔润:“走吧。”

    “……好。”

    两人并肩而行,一起上了马车。

    一旁看了全程的贵夫们忍不住低声羡慕道:“都说女人花心薄情,见一个爱一个,永远爱最年轻鲜嫩的那个,可你瞧黛娘子和冷氏,两人原配夫妻,成婚三年依旧琴瑟和鸣,从没听说过他们红过脸吵过架。”

    “是啊,就连陛下赐给她的那两位贵侍都没能分走冷氏半分宠爱,手段真是厉害。”

    “这冷氏可真是命好,什么都不用做,就有妻主为他打下富贵人生,坐着就能享福。”

    说话间,孟灵徽也在管家的搀扶下走了出来,她的视线在茫茫人海里一眼就锁定了沈黛末离开的背影,窃蓝色的衣衫轻薄如烟,雾沌沌的,仿佛清冷的早晨唤醒大地的第一缕光,温柔却不刺目,内敛却自带光华。

    回到家里,冷山雁如往常一样,替沈黛末宽衣解带,然后上床休息,但气氛却莫名地跟平时不一样。

    “郎君,你今天好像不太高兴,是有什么心事吗?”沈黛末坐在床头问。

    正在剪灯芯的冷山雁动作微微一顿,勉强堆起笑意,掩盖沉沉心事。

    “没有,我只是想起了孟氏,他尸骨未寒,新人就进门了。”他熄灭了屋内所有的蜡烛,只剩下一盏琉璃灯放在床头柜子上。

    他坐在床边,幽暗橘红的灯光像一簇艳丽的鬼火,燃亮了他精致冷冽的眉眼,里面映着沈黛末的面容。

    他声音低沉温润,像看似平静却暗藏汹涌的海面:“孟氏跟周大人是青梅竹马,患难夫妻。周桑对孟氏的感情格外深厚,以至于在他死后,也依旧念念不忘,那妻主喜欢我什么呢?”

    沈黛末笑道:“当然是因为你哪里都好!”

    冷山雁低头:“妻主,别哄我了。”

    “真的!我怎么会哄你呢?在我眼里你性格好、才情好、品性好、样貌好、简直样样都好,天下第一好!别人给金山银山都不换的好郎君,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比不上你一星半点。我是认真的,绝不开玩笑。”

    沈黛末无比认真地说道,黝黑的眼睛在火光里显得更加明亮,仿佛两颗黑玻璃珠子,容不得半点掺杂,让人无法质疑她的真心。

    “黛娘、”冷山雁靠进沈黛末的怀中,脑袋抵着她的胸膛。

    听着沈黛末将自己夸得天上有地上无,心中却越发自卑,越发无地自容,觉得对不起她。

    他根本不是沈黛末心目中完美的好男人。

    他只是一条披着人皮的毒蛇……还是一条不能下蛋的蛇。冷山雁紧捏着手,指尖迸出红蔻丹般艳丽似血的颜色,几l乎要冲破皮肤喷溅出来。

    “怎么了?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沈黛末轻轻抚着他的后背,感受着他单薄的脊骨、肋骨在掌心下薄薄的温度。

    “没什么,只是希望妻主能多喜欢我一点,喜欢地久一点。”冷山雁的声音有些沉闷,隐隐透着不安。

    沈黛末眸色微怔,被冷山雁突然间没有安全感的样子弄得哑然失笑。

    “怎么会,我最喜欢雁子了。”她的嗓音轻盈细腻,比夏夜还要温柔,微热的体温无限温暖着惴惴不安的冷山雁。

    他就像一条快要冻死的蛇,遵循本能钻进沈黛末的身体里,只有她的体温和气息才能安抚他无人知晓的恐慌。

    *

    不日,小产痊愈的皇后,因为无法承受失去孩子的痛苦,在太后的陪伴下来到南山观为夭折的皇嗣诵经祈福。

    冷山雁带着手抄的经文来拜访太后。

    如今南山观已经成为皇家道观,闲杂人等不得入内,但看守一听冷山雁是沈黛末的夫郎之后,就立马进去通报,接着他就畅通无阻地进入了道观。

    跟文郁君客套了一番之后,冷山雁问道:“听闻皇后也来了南山观?”

    文郁君点点头:“他失去孩子,心里很难受,希望神明可以开恩让他的孩子再次投胎在他腹中,这次一定会保护好她。我不忍心见他整日以泪洗面,所以就带着他来了。”

    正好这时伺候皇后的宫人来禀报:“太后,皇后因为忧伤过度,晕过去了。”

    “我知道了。”文郁君摩挲着扶手起身:“这些日子他经常哭得晕厥,我已经习惯了,雁郎君你回去吧,我要去看皇后了。”

    “侍身来南山观没去给皇后请安心中已经十分愧疚,如今听闻皇后晕倒,若是再不看望,只怕回去了也不能安心,就请太后让侍身一同去探望吧。”

    文郁君想了想,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微微一笑,笑意清甜:“你跟沈大人一样,都是最注重礼数的人,那就跟我来吧。”

    到了皇后休息的房间内时,皇后已经苏醒,眼眶又红又肿,还要不停流泪。

    “皇后好些了吗?”文郁君看不见,所以刚进门就轻声问道。

    皇后音沙哑:“让父后担心了,孩儿已经没事了。”

    文郁君在小鲁的搀扶下坐在床边,柔声劝解:“我知道你因为失去孩子而心痛,但你才小产,太过伤心只会伤了你的身体。”

    “父后,我无法不伤心,我的孩子死的冤啊,已经有大臣上奏,说我的孩子死得蹊跷,可陛下一直维护静贵君,迟迟不肯调查,我的孩子难道就这样白死了吗?”提到孩子,皇后的泪水再次涌了下来。

    一旁的宫人小声的提醒皇后,伤心欲绝的皇后才注意到一直站在角落里的冷山雁。

    他慌忙拭泪,问道:“这位是?”

    冷山雁跪下行礼:“回皇后,侍身是殿前司指挥使沈黛末之夫冷氏,本是来与太后讨教经文,听闻皇后晕倒特来探望。”

    “原来是沈大人的夫郎,快快请起,菱花,赐座看茶。”皇后语气柔和的许多。

    皇后知道沈黛末是文丞相一党,又深得楚绪信任,因此皇后对冷山雁的态度也礼貌有加,只是略带了些探究之色。

    “多谢皇后。”冷山雁起身,端坐在檀木雕花小凳上。

    文郁君接着刚才皇后的话说道:“后宫的事情我不太清楚,但传言我也略听了些,但终究只是传闻,没有证据,没有证据就不能定罪。”

    皇后咬牙:“后宫多少腌臜事,根本找不到线索。也不知道陛下喜欢静贵君什么?明明入宫前身份就不清白。”

    冷山雁端着茶盏,不动声色道:“陛下乃天女,整个中原大地的主人,纵然静贵君在入宫前跟其他人不清白,陛下也有绝对的自信,静贵君在跟了她之后,会忠心臣服于她,想来这份征服感更与其他男子不同。”

    皇后觉得冷山雁的话有些道理,同时有明白他话中深意。

    陛下也许不在乎师苍静进宫前的是非,但如果入宫后的师苍静还声名狼藉,那绝对会拂了皇帝的脸面。

    只是宫墙幽深,除了皇帝之外,就没个正儿八经的女人了,上哪玷污师苍静的名声去?

    他不由得叹了口气,说道:“是啊,所以静贵君独得盛宠,陛下召他侍寝的次数,远胜于其他侍君。”

    冷山雁抿了抿茶,倏而一笑,道:“后宫之事,侍身一个外命夫不甚了解。不过倒是可以给皇后说个笑话,就当替您解解闷了。”

    “你说。”

    “侍身刚嫁给妻主时,因为性格木讷,不懂得如何讨岳父开心,所以岳父很是看不惯我。所以岳父就给妻主买了一位瘦马回来,那瘦马手段极高,是个女人就能轻易被他蛊惑住。但好在不久之后,我就向岳父低头认错,岳父也原谅了我,并将那瘦马打发走了,免得扰了家宅安宁。”

    皇后闻言沉默了一瞬。

    文郁君却拍着胸脯后怕道:“天呐,原来雁郎君你从前还有这样的遭遇,幸好你岳父还不算太坏,没继续刁难你,我听戏文里有许多恶毒的岳父,都可磋磨女婿了,没想到竟然真有这样的事。对了……沈大人真的被那瘦马迷惑住了吗?那瘦马长什么样子呀?”

    小鲁偷偷拽了拽文郁君的衣角。

    “三年前的事了,侍身也记不清了。”冷山雁嘴角笑意微僵,起身道:“时辰不早了,太后,皇后,侍身就先告辞了。”

    “那我就不多留了,菱花,送雁郎君出去吧。”皇后笑道。

    不久,待菱花回来之后,皇后立马道:“你去跟本宫父亲传个话,让他们从民间挑几l个年轻貌美,家世清白的瘦马,想办法塞进宫里。宫里面的侍君各个都出身高贵,性子骄矜自傲,不如师苍静那个从小养在勾栏,放得下身段,所以他才能得陛下的宠爱。”

    菱花笑道:“是了。找几l个静贵君的同行进宫伺候,一定能分走他的宠爱。若是那些瘦马将来生下了孩子,您就是嫡父。若是静贵君嫉妒,坐不住想打胎,咱们就能抓住把柄,处置了他。”

    皇后点点头,目光里满是复仇的怒火。

    “对了,挑选瘦马时,务必记得找一个眉目英气,貌若女子的。”他补充道。

    “为何?”菱花不解。

    “这你不必管,只要照做就行。”皇后记得从前侍寝时,皇帝三句话不离沈黛末,甚至连梦里都呓语她的名字。

    直觉告诉他应该这样做。

    第130章 雁子不过如此

    巍峨浩大的宫殿内,深红嵌着金丝的窗棂半开着,乌沉木书桌上着一台景泰蓝雕花香炉,香炉内内燃着不知名的线香,香散发着奇异而浓郁的味道,淡白的烟雾袅娜地升起,像寒水上的薄纱般笼住了桌案上展开的美人像,如雾里花水中月。

    才服下一剂五石散的楚绪,因药物而浑身发热,她扯开衣裳难受地喘息,猛灌了一海碗温酒下肚,热烈的酒气在她的肚子里熏陶,一双眼痴痴地望着画中人,眼里蕴藏着无限的欲望。

    楚绪的手在上面放肆描摹着,那长长的画像卷轴,半展开放在桌上,半垂在桌下,像一个软了身段的人,任由她的动作。

    吱呀一声。

    宫殿的大门被人轻轻推开,宫外的光线如无数金色丝带投射了进来。

    楚绪被刺地微眯起了眼睛,但并未收敛放浪的身形,只是下意识地将画轴卷好。

    “陛下您怎么躺在地上啊,快起来,地上凉。”李中官担心地上前。

    楚绪无所顾忌地躺在地板上,道:“地上凉快,朕这样舒服。”

    “那您也该躺到玉床上去啊,您这个样子奴才看着都心疼。”李中官讨好地说。

    其实李中官明白楚绪服用了五石散后,身体会发热,不但贪凉就连饮食也多以寒食为主,加上夏天天气本就炎热,所以楚绪经常躺在地上就睡,但身为奴才总是要装一装忠心的。

    “你少管朕。”楚绪不耐烦道:“突然来找朕,要是没有重要的事,朕扒了你的皮。”

    李中官害怕地哆嗦了一下,扒皮这种事,这个残暴的帝王还真做过。

    “回陛下,皇后在南山观替夭折的皇嗣祈福回来了,多日不见,他想来探望您。”

    提到皇后,楚绪面带怒容道:“回来就回来,在朕跟前晃什么?连个孩子都保护不好的废物!那可是朕唯一的孩子!哪怕已经将负责宫苑桥路的宫人全部处死,都不能解朕心头之恨,要不是他是皇后,他也应该下去给我女赔罪!”

    面对阴晴不定又暴虐成性的楚绪,李中官除了讨好只有讨好。

    “陛下真是心疼皇嗣,只是皇后现在人已经在宫殿门口了,皇后还说,因为小产身子受损,不能再侍奉您深感愧疚,特意从民间挑选了几个清白的男子进宫来伺候您。当然了,陛下您是天女,什么样的美人儿没见过,宫廷里的贵人们哪个出身不比这些民间百姓高贵……只是好歹是皇后的一番心意,再者,山珍海味吃惯了,偶尔尝点清粥小菜,也算别有趣味。”

    说着,李中官侧身往边上一站,露出宫殿门口站着的惴惴不安的三个男子。

    “朕没那个闲心,把他们都拉——”楚绪烦躁地抬眼,突然像是被什么东西吸引了注意。

    她有些惊讶地起身向宫门口走去,丝毫也不温柔地捏住一个男子的下巴,像打量货物一样打量着他,惊喜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男子眉目间略带些女气,害怕又忐忑道:“回陛下,侍身名叫粉黛。”

    其实男子本叫玉软,但在面见皇后时,皇后说他这个名字不好,特意给他改名粉黛,有些俗气的名字,但也不知为什么,皇后却十分有自信地说,陛下一定会喜欢。

    果不其然,楚绪听到后眼神格外的明亮:“粉黛、黛好名字,哈哈哈哈、”

    她放声大笑着拍了拍粉黛的脸,拉着他走入殿内。

    李中官十分识趣地将其余两个男子带走,合上了宫门。

    不久,整个后宫都知道,皇帝得了一位平民新宠,册为贵君,封号容,宠爱异常,将曾经风光无两的静贵君都比了过去。

    曾经静贵君因为受宠,就连他宫里伺候的宫人们各个都趾高气昂觉得脸上有光,如今静贵君失宠,宫殿前门可罗雀。

    苏锦有些着急:“公子,您得赶紧想想办法争宠,或是将容贵君给扳倒啊。”

    “不急。”师苍静不紧不慢地挑选着织造局刚送来的昂贵提花丝绸布料,葱尖似的白皙手指在一块黑色的布料上轻轻一点,质地柔软的丝绸仿若一潭幽静清冷的黑水,荡开一圈柔软的涟漪。

    苏锦道:“这怎么能不急呢,宫内形势瞬息万变,如果您再这样下去,就真的失宠了。”

    师苍静从来就想过争宠,更是厌恶和楚绪在一起相处,如今楚绪有了新欢,他高兴还来不及,又怎么可能会想方设法地去争宠呢。

    将这块衣料放在身上比了比,饶有兴趣地问道:“我穿这一身怎么样?会好看吗?”

    苏锦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公子您不会想穿着这一身去争宠吧?灰扑扑哪里好看了,别说宫里就算宫外都没有哪个男子喜欢,也就、也就沈大人的郎君喜欢。”

    师苍静微微一笑,光影在他的眼底映出淡淡的轮廓。

    就是因为冷山雁总穿,所以他才要穿啊。

    他抽出这匹丝绸,丢到苏锦面前声音温和地命令道:“中秋节快要了,皇帝会举办一场夜宴,宴请百官极其家眷,我要穿这件衣裳。”

    苏锦看着这块布料,知道自己阻止不了师苍静的一意孤行,于是说道:“可是公子,中秋夜宴没几天了,绣房恐怕来不及。”

    “那就让他们连夜赶制。”师苍静心里了然,毫不在意道。

    “可……”苏锦有些犹豫。

    宫里人都是势利眼,师苍静得宠的时候,宫人们都巴结着奉承着,可一旦他失宠,这些人就立马像看见瘟神一样,躲得远远地。

    中秋夜宴,各宫的侍君们为了能在皇帝面前大放异彩,早早地就让绣房的绣工们制作精美的衣裳,绣工们本就忙碌,也不知道师苍静此时再提出让绣工们连夜赶制的命令,他们会不会推脱,毕竟现在的师苍静已经不如从前,大家都忙着巴结新宠容贵君去了。

    “你不必为难,纵使皇帝现在不来我宫里,但我依然是贵君的身份,母亲依然是掌天下兵马的大将军。”师苍静直接从妆匣里抓了一把金瓜子:“再将这些打赏给他们,他们敢不听从?”

    苏锦看着这把金瓜子,这才有底气去绣房,只是因为时间实在太过紧张,苏锦几乎是捧着布料小跑着赶去,突然在转角处跟人撞了一个满怀。

    苏锦摔了一个结实的屁股蹲,吃痛地站起来,却看见一个女子直勾勾地盯着他。

    女子面容清秀,但笑容十分奇怪带着一种憨态,嘴角还有一点口水流了出来。

    这应该就是太祖皇帝的幺女楚慧娆,因为先天痴傻,至今都没有说亲依然住在宫里。“对不起哥哥,你痛不痛呀,我不是故意的。”楚慧娆将他扶起来。

    苏锦连忙起身道歉:“是下奴冒失冲撞了皇女,请皇女不要怪罪。”

    “……哥哥,你长得真好看。”楚慧娆望着苏锦嘿嘿嘿地笑,同时还想伸出手去摸他的脸,嘴角的口水印让本就呆傻的她显得又痴又色。

    傻子虽然智商不行,但男女之事无关智商。更因为他们不理解道德伦理,所以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苏锦顿时吓得花容失色,连忙后退,生怕被她玷污了去。

    “慧娆,住手!”楚艳章带着宫人急匆匆的赶到,看到这一幕,他惊骇不已,连忙高声制止。

    楚慧娆试图摸向苏锦脸蛋的手这才放了下来,她一脸懵懂地看着楚艳章:“皇兄,怎么了?”

    楚艳章没有理会她,而是对着苏锦柔声道歉:“你是静贵君身边的宫人吧?”

    “是。”苏锦惊魂未定地点头。

    楚艳章抱歉一笑,态度十分诚恳:“抱歉,吓着你了,她并无恶意,只是天生这幅呆样。”

    苏锦听到楚艳章这样说,心里的害怕少了些。

    怪不得宫里人都说端容皇子温柔和善是出了名的,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你手里的这幅料子颜色还是沉稳,是要送去绣房吗?”楚艳章的笑意温和清雅,仿佛令人置身于柔软的春天,躺在开满鲜花的草甸上。

    苏锦微微点头:“是,贵君像用这块料子做衣裳,中秋夜宴时穿。”

    楚艳章垂眸看着丝绸衣料上的水漾暗纹,眸光浅浅地动了一下,笑道:“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耽误你了,快去吧。”

    “是。”苏锦点头谢过,小跑着离开了。

    待苏锦走远,楚艳章转身看向楚慧娆,她正在被宫人们哄着数地上的蚂蚁,连20以内的数都数不清的傻子,笑得无比开心。

    楚艳章却目光一沉,道:“将皇女带回宫去,往后只需在她的宫殿里玩,不许再带出来乱跑。”

    “我不要!我不喜欢待在宫里,我要出来玩,我要去园林里玩!”楚慧娆嘟着嘴,像个孩子似得赌气拒绝。

    “你懂什么。”楚艳章忧心道。

    一个成年的皇女本就不该住在皇宫里,可痴傻的楚慧娆一旦出宫开府,没了楚艳章,但是她王府里的那些下人们就能把她吃死。

    可楚慧娆刚才对宫人动手动脚的样子,一旦被有心人知晓,怕是会造谣她跟后宫侍君们有染,皇帝也会心怀芥蒂。

    楚艳章光是想想就觉得害怕。

    当初太祖皇帝楚絮因为在外征战时突然崩逝,连遗诏都不曾立下,诸位儿女也都不在她的身边,只有她的亲妹,也就是先帝楚冉守在她的身边。

    等到远在京城的皇女们得知楚絮崩逝的消息后,还来不及悲伤,楚冉就以楚絮留下的口谕为由,光明正大地在军队里继位。

    中原王朝的传统向来是母死女替,除非其没有孩子,才会从姊妹中选择,可楚絮明明皇女众多,皇位本该由她们之间的一人继承。

    众皇女愤愤不平,可当时的楚冉已经手握重兵,又在军中有威信,还有一众将领们的支持,皇女们无力回天,只能含恨认下。

    继位后的楚冉,为了显示自己的仁德,依然将楚絮的孩子们尊为皇女皇子,楚绪的皇后尊为太后,一切都跟自己的孩子待遇相同。

    但没过几年,楚绪那些女儿们就陆续地死了,皇子们也远嫁的远嫁,和亲的和亲,谁都不信这其中没有楚冉的功劳。

    如果不是楚艳章当时年纪小,恐怕也不知道被嫁去哪个小国,终身无法再回来了,而楚慧娆虽然生来痴傻,但因祸得福,活到了成年。

    这些年,楚艳章一直带着楚慧娆谨小慎微地活着,是以,他不敢有半点冒险。

    “把皇女带回宫去,没我的命令,谁都不许放出来。”楚艳章忍痛道。

    “是。”宫人们拖着挣扎的楚慧娆走了。

    这时,楚艳章才深吸一口气,淡声问道:“中秋宫宴,沈指挥使会去吗?”

    伺候他的宫人道:“沈指挥使是陛下面前的大红人,这样盛大的宴席,沈指挥使一家肯定在宴请的名单上。”

    楚艳章扶着雕刻精美神兽的汉白玉扶手,身后是浓郁地要将人吞噬的红墙,白皙柔软的面容,血盆大口里猩红舌头尖上一颗莹润的珍珠。

    “我听人说起过,沈大人的夫郎不喜欢颜色太过鲜亮的衣裳,穿着格外素净,今日沈大人应该会带领禁军在宫内值班,你亲自去只会沈大人一声,请雁郎君务必不要穿深色的衣裳。静贵君在宫里一贯倨傲清高,若是中秋夜宴那天,他跟静贵君的服饰撞了颜色,只怕静贵君会发怒惩戒他。”

    “男女不同席,若是雁郎君真的因此而被责罚,纵然沈大人位高权重也鞭长莫及。”

    *

    “可是端容皇子为什么告诉您呢?这件事原本与他无关,他不怕因此得罪静贵君吗?”

    沈黛末得到消息后,就回家告诉给了冷山雁,冷山雁有些疑惑地说。

    “可能这就是所谓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吧。”沈黛末挑了挑眉,模样有些俏皮地笑道:“既然不能穿黑色,那我就给你挑一件好看的。”

    她打开黑漆螺钿百花穿蝶衣柜,这衣柜是冷山雁的嫁妆之一,柜门一打开,蓬蓬的香味就散了出来,这些香味都来自于冷山雁每日清洗过衣服之后,都会再额外用香饼熏过的衣裳。

    日积月累,不但衣裳自带香气经久不散,就连装衣裳的衣柜的木头都被浸染上了香气,衣柜里面装满了他和自己的衣裳,沈黛末的衣裳在右边,他的在左边,每一件衣裳都叠得十分整齐,堆成了两座小山依偎在一起。

    沈黛末将里面的衣服全都拿了出来,堆在床上铺开,这样一看,冷山雁的衣裳确实很少有浅色系的,就连红色也是质地偏暗的砖红色。

    “要进宫的话,红色、黄色这些都不能穿,但也不宜穿得太过素净……妻主想让雁穿什么?”冷山雁走到她身后,低沉的嗓音在她耳畔绕,浑厚如大提琴。

    他高挑清瘦的身形轻贴着她的后背,宽大的衣袍像是从后面拥住她一样,柔软微凉的发丝垂落在她的肩膀。

    沈黛末被他弄得脖间痒痒的,肩膀微微耸起轻笑着坐到床上,眼睛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然后拿起一块深蓝色的衣裳,问道:“这个怎么样?”

    这件衣裳的蓝色十分浓郁却并不会让人感到俗气,它接近于阴阴的天幕下深海的颜色,衣摆是大片浪花般的白色,感觉下一秒就会有一条鱼从海里跳出来换气,重新扎进水里时溅起大片大片的水花。

    冷山雁点点头,并未做犹豫考量,仿佛只要是沈黛末选的,就算是块抹布他也会直接穿上。

    “妻主选得自然是最好的。”

    沈黛末笑着依着床边栏杆,道:“那天我也穿蓝色,这样咱们就是情侣装啦。”

    “情侣?”冷山雁低头,默默整理着被沈黛末弄乱的一床衣裳,声音温柔地纠正:“不是情侣,我们是夫妻。”

    情人,伴侣,都是没有正经名分的关系。

    他可是黛娘名正言顺的结发夫君,打从胎里就指腹为婚,他一出生的归属就是沈黛末,跟外面那些莺莺燕燕才不一样。

    沈黛末笑着将下巴抵在他的肩膀:“嗯嗯我知道,我的意思是说我们俩穿同色系的衣裳,走出去别人一瞧就知道我们是一对儿啦。”

    听到她的话,冷山雁低头叠衣裳的动作微微停顿了一下,艳而不妖的脸微微低了下去,像是有些不好意思。

    沈黛末很兴奋,歪了歪头,将脸凑过去看:“雁子,你害羞啦?”

    冷山雁侧了侧身子,不让她看。

    沈黛末还贱兮兮地问:“雁子你是不是脸红了?让我瞧瞧,让我瞧瞧。”

    冷山雁的脸埋得更低,耳尖微微红润,让人很不的咬上一口。

    他哪里是害羞。

    沈黛末肯主动跟他秀恩爱,他快爽死了。

    *

    八月十五,中秋夜宴。

    月亮高高的挂在天空上,光辉清冷而明亮,皇宫恢弘而大气的宫殿,肃穆而威严地令人低头臣服,宫殿重檐庑顶雕刻精美,一缕月光像银色的水从此倾泻而下,浸满了了整座宫殿。

    宫殿内红毯铺地,堆锦叠绣,就连花园中也有水晶灯为装饰照明,在规模庞大,花木繁盛的皇家园林中,这些水晶灯就像大海里的珍珠,在水波之下时隐时现。

    冷山雁跟随沈黛末一同入宫,不同于前一次的忐忑警惕。这一次,有了沈黛末他的心中十分安定,也终于有闲情打量起这座殿宇来。

    周围随同官员妻主一起来的夫郎们刚一下马车,就被冷山雁和沈黛末吸引,他们都穿着蓝色的衣裳。

    不同的是,冷山雁仿佛一条驶向了最深海域的船,低一头就是让人望而生畏的浓蓝,明明是穿在普通人身上最老气的颜色,明明只簪了一支简单的白玉簪,却衬得他整个人艳光四射,狭长的丹凤眼靡丽清艳。

    而沈黛末的蓝衫外罩了一件白色纱衣,像海面上起了一层濛濛的白雾,柔软的海浪在白雾里摩荡着,柔软蓬松的发间斜插着一支点翠长步摇,行走间微微晃动,一颦一笑都令人失神。

    不少人朝着他们的方向看去,今日来的都是显贵高官,并且也都精心打扮过,衣裳不是绣着金丝,就是用一尺一金的昂贵缂丝,甚至连鞋尖都嵌着珍珠,也都是生动鲜亮的颜色,金项圈、软璎珞、玉佩禁步、手镯、戒指等等一样不少,可不知为何,就是比不上沈黛末他们简简单单的一身蓝。

    进了宫之后,男女就要分开。

    中秋宴席在皇家园林中举办,女子的席面在园林中专门承办宴席的水阁之上,恢弘大气;而男子则在与水阁隔着一条小溪的对岸,在繁茂的花林间,尽显男子的温柔婉转。

    虽说是被小溪隔开,但溪水很浅,而且也并不宽,哪怕坐在对岸也能直接看见对面的情况。

    当沈黛末被宫人领到女席时,皇帝还未到,宴席还没开始,大臣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聊天,沈黛末冲着对面的冷山雁招了招手冲他笑、

    “雁郎君与沈大人的感情真是令人羡慕。”皇后在十几个宫人的簇拥下出来,笑着感慨道。

    “侍身拜见皇后。”冷山雁跪下行礼。

    皇后连忙将他扶起,笑道:“今日是中秋家宴,不讲那么多礼数。”

    “是。”冷山雁缓缓起身,看向皇后。

    此时的皇后已经没有了当初在南山观见他时的憔悴无助,现在的他嘴角噙着笑,一袭黄色衣裳,整个人的身上都洋溢着父仪天下的气质,看来自从容贵君进宫之后,皇后对他很是满意,最起码师苍静不得宠了。

    正想着师苍静,他人就到了。

    师苍静穿着一身肃穆的黑色,在众命夫诧异的目光下从桂花树后走了进来,金色的桂花纷纷扬扬的落在他的身上,像在他的身上撒上一层金箔,沉肃中带着一丝矜慢。

    只是黑色穿在他的身上虽然好看,但却不如他平时浅色系的衣裳那样清雅淡然令人惊艳,美貌稍微打了折扣。

    命夫们对视一眼,彼此无声,但眼神仿佛在说:‘怎么回事?静贵君今天怎么这个打扮?’

    ‘是啊,他从前几乎没穿过黑色的啊?’

    ‘莫不是失宠了,所以精神不太正常了?’

    师苍静却不理会他们的视线,饶有自信的走上前,直到看见冷山雁一身深蓝色的衣裳时,自信的神情才微微一变。

    “雁郎君今日的装扮,与从前大不相同啊。”师苍静盯着他,语气意味深长。

    冷山雁抬眸,一双寒狭的眸子微微上挑:“回贵君,今日是中秋家宴,万家庆贺的好日子,侍身不敢穿得太素以免扫了大家性子。”

    皇后闻言,也跟着对师苍静说道:“静贵君今日的装扮也跟平时大不相同,雁郎君说得有理,阖家团圆的日子穿得这么素净实在扫兴,还是回宫换回你原来的打扮吧。”

    师苍静冷冷一笑:“不过一件衣裳而已,若是穿得素净一点就扫了兴致,那这些人也未免小题大做。”

    皇后微微拧眉。

    就在这时,一声中官的声音高昂的响了起来:“陛下驾到——”

    众人齐齐跪下。

    冷山雁心中微惊,按常理皇帝此刻应该出现在女席跟大臣们把酒言欢,怎么会破天荒地来到这里?

    他下意识看向师苍静,目光一紧。

    楚绪在粉黛的搀扶下走下轿撵,随口说了句平身,看向师苍静问道:“贵君差人来跟朕说,园林里的就要开了,可是真的?”

    师苍静笑着,刻意向她介绍冷山雁:“是啊。只是现在昙花还未盛开,陛下可以等等,对了陛下,这位就是沈大人的结发夫郎,冷氏。”

    “侍身拜见陛下,陛下万岁万万岁。”冷山雁的声音都要崩断。

    “冷氏?”楚绪一听是沈黛末的夫郎,语气略带不悦:“抬起头来,让朕瞧瞧。”

    “……是。”

    冷山雁的双手紧张地握成了拳状,忐忑地抬起头来。

    楚绪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嘴角一扯,眼中并没有半点惊艳,相反还有一点敌视。

    “切——我当什么神仙之姿,让她钟情你三年,也不过如此。”楚绪低着头,声音极小地嘟囔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