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瞳孔乌黑,美丽又冰冷,像埋藏在冰川下的破碎宝石。
仅仅对视一眼,就让洛繁星想起了许一诺。
太像了。
明明就是同一张脸,怎么会是不同的人。
洛繁星的心,在胸膛砰砰的跳动。
她的嘴唇紧抿,表情既困惑又窘迫,像是陷入某种两难的境地。
她完全说不出话来。
这是她的老毛病。
一紧张,就会变成哑巴。
即便过去十年,仍然没有改掉。
夏夜的风,又闷又热。
池锦西松开唇,喉咙轻轻动了动。
“我叫池锦西。”
洛繁星愣住,下意识跟着重复了一遍。
“池锦西?”
话刚说完,她的脸又红了。
很显然,池锦西看穿了她的窘境,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没有再追究她私下做过的事。
“洛小姐还想知道什么?”
洛繁星还没来得及解释,又听见池锦西的声音,她抬起眸,看见对方弯着唇笑了一下。
这个笑容,非常自然。
因为出现的太快,反而显得虚假。
来时路上,童俏曾经说过,想做夜店的活招牌,除了长的好看,脾气也不能差,在应付客人搭讪时,她们永远都不可以表现出厌烦。
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别想赚这份钱。
显而易见,池锦西是这个行业里的佼佼者。
抛去优越的外形,在和客人打交道这件事上,她同样做的很好。
洛繁星反应过来,心口又酸又涩。
此时此刻,池锦西对待她的方式,和对待夜店里那些搭讪的客人,一模一样。
或许,在池锦西眼里,她和陆行并没有什么区别。
洛繁星有一点伤心。
理智告诉她,眼前的漂亮女人很可能不是许一诺,她不应该再打扰对方的生活。
但情感上,她不想就此走远。
她太想许一诺了。
沉默持续了很久。
池锦西收起笑容,又问了一遍。
“洛小姐还想知道什么?”
洛繁星想知道很多事。
但问出口的,却是最简单的问题。
“明天晚上,你还会来吗?来这里——”
这句话,是夜店里的客人搭讪时说得最多的。
池锦西习以为常。
她的回应变得温柔。
充满诱惑。
“明晚去另一家,西街的沉醉香水,洛小姐要去吗?”
洛繁星抬起头,目光落在女人的脸上,眼神黯然。
池锦西又把她当成客人来应付了。
她一点都不想扮演客人这个角色。
但她不得不这样做。
否则,池锦西连看都不会看她一眼。
洛繁星为自己接下来的回答感到不耻。
她咬咬唇,应声的瞬间,彻底将自己变成了夜店搭讪的客人之一。
“我会去的。”
两人的对话,到此结束。
出租车停靠在路边。
池锦西打开车门,上车之前,回过头看了看。
“那么,明天晚上见,洛小姐。”
***
把童俏送到家,已经到了十一点。
洛繁星没有回老宅,直接开车去了学校附近的公寓。
三室一厅的小套间,一个月没有人住,显得分外冷清。
洛繁星打开灯,走进书房,从柜子里翻出一个储物盒。
盒子不大,却承载着她青春时期全部的美好回忆。
许一诺的家庭条件非常不好。
她的妈妈常年生病,至于爸爸,在她出生后不久就离开了家,从此再也没回来。
在这种情况下,许一诺卓越的绘画天赋变成了这个家的负担。
许小兰穷归穷,却也知道女儿的天分不能浪费,咬咬牙,她还是把女儿送去了画室学画画。
培养一个美术生,要耗费大量的金钱。
许一诺很争气,年年都拿奖学金,为家里节省了不少开支。
进入高中,许小兰的身体越来越差,开始频繁的出入医院。
这让母女两的生活变得愈发艰难。
许一诺不再向家里要钱。
她开始在网上帮别人画画。
只要给钱,她什么都能画。
慢慢的,她有了一批固定的粉丝。
但她不知道的是,洛繁星也是其中之一。
在她最缺钱的日子里,从洛繁星那里拿到的稿费成了她和妈妈唯一的经济来源。
这是个神仙单主——
两人成为朋友后,许一诺不止一次向洛繁星说过这句话。
被人需要的感觉很美好。
洛繁星心里有种隐秘的窃喜。
不到半年,她就向许一诺约了上百份画稿。
而这件事,一直到两人分开,许一诺都不知道。
回忆如潮水般涌来。
洛繁星打开盒子,里面放着一叠画纸。
最上面那张,是一张潦草的速写画。
画上画的,是一个清秀的短发女孩,她的头发被风吹得凌乱,鼻尖缀着汗粒儿,嘴唇微微松开,露出一点白色整齐的牙齿。
生动传神的一张画。
也是洛繁星最喜欢的一张画。
因为画上的女孩正是她自己。
画纸的右下角,签着画师的署名。
是一个小小的‘诺’字。
这幅画,是许一诺画的。
是她用一份盒饭换来的。
这就是两人友谊的起源。
再想起那个炎热的正午,洛繁星的心底满是怀念。
怀念垣乡,也怀念和许一诺相识的夏天。
她仍抱有一丝侥幸——
也许,池锦西也会画画。
***
洛繁星在公寓住了一夜。
早上起来,手机里好几通未接来电,有沈如眉的,也有洛真的,还有宁柔的。
依次给三人拨了回去,说的都是同一件事。
让她帮忙看孩子。
沈如眉约了朋友去庙里上香,洛真要上班,宁柔要去看店,宁宝宝要上钢琴课,老宅只剩下两个最调皮的小朋友。
大人放不下心,很默契的都找上了单身女士洛繁星——
“繁星,妈妈今天要出门,你到了家记得监督月月把暑假作业写了。”
“繁星,夜店白天不营业,你应该会回老宅吧?贝贝太调皮了,你帮我看着她点,别让她自己跑出去了。”
“繁星,眉姨说你今天会回家,贝贝最近有点咳嗽,你记得不要让她吃冰淇淋。”
洛繁星放下电话,隐隐觉得头痛。
三个小朋友,就只有宁宝宝最懂事听话,偏偏这个最乖的还不在。
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天。
洛繁星虽然提前预料到了,但回到家看到妹妹和侄女在厨房自制蛋糕的场景,还是忍不住瞳孔收缩。
原本干干净净的瓷砖,被面粉和奶油糊了一地。
两个女孩的脸上、手上、衣服上,全都脏兮兮的。
洛繁星深吸口气,将两人叫了出来。
不用想也知道,罪魁祸首是洛白月。
这熊孩子根本不怕洛繁星。
“姐,我待会儿会收拾干净的。”
十岁的洛贝贝舔舔掌心的奶油,也凑了过去。
“大姑姑,这是我的暑期手工作业,你不要生小姑姑的气。”
手工作业做蛋糕?
净听洛白月糊弄。
离开学还有大半个月,那时候蛋糕早坏了。
看着厨房满地狼藉,洛繁星眉头紧锁。
“把你的暑假作业拿过来。”
话毕,不等洛白月回应,她便蹲在了洛贝贝面前。
“姑姑没有生气,但是你的衣服得换了。”
带着贝贝回了房间,又换了身干净衣服,姑侄两人一起下楼。
洛白月这时已经趴在客厅的饭桌上写起了作业。
看着还挺乖的。
洛繁星走近一看,才发现她书里夹了个手机。
“洛白月,你不想上大学了?”
洛白月哼了一声,没说话,将手机放到了一边。
姐姐在旁边盯着,她不敢偷玩。
她的脑子不笨,就是心不在学习上。
认真起来,作业写的倒是很快。
洛繁星坐在一旁,心思却在神游。
许一诺在她的生活里留下了很多痕迹。
一点点相似的细节,都能让她想起对方。
就连刚刚对洛白月说的话,其实也是她从许一诺那里学来的。
洛繁星也曾是一个坏学生。
那时候洛家没有一个人管她。
她的整个青春期,都被一个问题困扰。
她认为自己是不被期待且不被需要的。
她是外人口中的拖油瓶,洛振庭在家总是自夸大度,连妻子和前夫的女儿也愿意养育。
每每听见这句话,洛繁星都觉得自己过着一种寄人篱下的生活。
她在洛家没有存在感,像个边缘人。
她的身边,没有人对她表达出期望,也没有人对她提出要求,包括沈如眉。
直到她和许一诺成为朋友。
每当她不想学习,想要逃课上网的时候,许一诺就会拉着她的手,笑着对她说——
洛繁星,你不想上大学啦?
这是洛繁星第一次真切的感受到有人在意自己,在意自己的未来。
沈如眉在家里没有地位,过的小心翼翼,没有多少心思关注女儿内心的孤独和空虚。
她能做的,就只是为对方提供衣食无忧的生活。
洛振庭只想要儿子,对亲生女儿洛真都没有几分真感情,更何况一个继女。
他甚至擅自更改了对方的高中志愿书。
至于洛真,时间全都花在寻找宁柔上,那时已经跟家里人断绝了来往。
在一团乱麻的生活中,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洛繁星。
除了她的朋友,许一诺。
很多时候,洛繁星觉得自己像个快要瘪掉的气球,在天空中漫无目的的飘着,不知道哪一天,就会彻底泄气。
而许一诺那句‘洛繁星,你不想上大学啦’,就像一把气筒,给了她无数坚持下去的动力。
没人能忘掉一个给予过自己力量的人。
这就是她对许一诺念念不忘的原因。
洛繁星迷陷在回忆里。
直到空气中突然传来一声惊叫,才恍然转神。
她抬起头,看到洛白月又捧起了手机。
“怎么了?”
洛白月又叫了一声,看上去异常激动。
她将手机递给洛繁星,讨好的叫了声‘姐姐’。
“《夜莺》下午首次发售作者签名版,只有五千本,姐姐,我把作业写完,你送我去排队好不好?”
洛白月很少用这种撒娇语气说话。
洛繁星下意识拧眉。
她低下头,视线落在手机屏幕上,看到黑白线条勾勒出的一只小小的、灰褐色的鸟儿,旁边还写着两个字,夜莺。
这是本漫画书,作者是新晋顶流漫画家糯米。
这本漫画非常火。
洛繁星这种不爱看漫画的人也听过它的大名。
指尖轻点,画面来到下一页。
原来,这只小夜莺也叫糯米。
作者功底很好,虽然只是第一本作品,但画风简洁,自成风格。
洛繁星看了一遍简介,不知不觉也被吸引——
一只可怜的小夜莺,还没有长大,就被邪恶的巫婆抓走,它的名字被剥夺,嗓子被毒哑,但它没有放弃,勇敢地与巫婆斗争,用沙哑的喉咙歌唱,最后成功获得了自由。
很动人的故事。
很像童话,但比童话残酷很多。
洛繁星继续往下翻。
看到小糯米被巫婆抓走的部分,她的心也跟着揪了揪。
确实是一部优秀的漫画作品。
洛繁星没有拒绝妹妹的请求。
甚至于,她也想要收藏一本。
售卖会在下午,不会影响她去找池锦西。
确定了这一点,她点点头,将手机还了回去。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