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不知嬴政与刘彻虽都是贵人出身,但人聪明自然对自己治下多少有些了解。

    只说衣着。这些人穿的衣服不知用何面料,但纺织的道理总归是一样的。

    丝织品与百姓无关,战国时的麻布以“升”为单位,一个幅宽排入80根经线叫一升,160根叫两升。最难得的是30升以上的缌布,这是可以与丝绸同价的细麻布,因为太难得了,只用来制作国君的冠冕。

    不过平常贵族可以穿15升以上的缌布,周礼制定的守孝规矩里面,为父母守孝的前两年分别穿粗麻和细麻,第三年就可以换上缌布了。

    而平民呢,平民穿的只有10到14升的麻布衣服。嬴政让人准备时也是犹豫了一下,最终放弃了缌布,选择了这种麻布。

    现在他后悔了,他穿得还不如这些农夫呢,至少应该穿细麻过来。

    就像刘彻说的那样,这些人下地干活,平常也不太讲究,一路所见大部分人的衣服都没那么干净。袖口是黑的,身上是蒙了灰的。

    但居然没有补丁,也居然很合身?

    就算他们身居高位,也知道一个村子里有穷有富,穷者多而富者少。人们身上的衣服从兄穿到弟,从姊穿到妹,甚至从父穿到子,补丁层叠才是正常,下摆和袖口磨挂得丝丝缕缕才是应该。

    他们怎么能一身齐整呢?这不科学啊!

    更不科学的是人。

    要让村长来看,他们村确实是穷,一个两个下田干活,时间久了,再天生丽质的人也晒成仿佛是天生一般的黑皮。干活辛苦,人都是干瘦干瘦的,不要说跟城里人比了,跟那些富裕的村子也不能比。

    可在他们两人看来,瘦而不弱才是最合适的注解,一个个看着都是能吃饱甚至还有油水的样子。这么个破村子,这合理吗?这科学吗?这不是仙人统治的世道,还能是什么呢?

    他们已经迅速在心中构筑了新的世界观。仙人中既然有仙帝,那自然有仙臣,那么有需要干活纳税的仙民,再合理不过了。这些人就是仙民没跑了。

    虽然跟过去的想象不太一样,但他们已经接受了。只是略有些忐忑——如果求仙求到最后只能做这样的仙民,未免没意思了一点。不过既然“受命于天”,总不至于如此吧。

    人间不与仙界比。因而两人也不觉得自己治下不堪,心平气和的交流了几句之后,刘彻听了听外面的动静。李世民在堂屋里没找到能写字的东西,已经到别屋去找了。刘彻不由哂笑:“稚童总是这样沉不住气,这种人家怎么能找到书写之物。虽说是仙民,但瞧那老者的模样,显也是不曾读过书的。”

    腹有诗书气自华不完全是一句空话,陆根水一看就是文盲,陆田有虽然衣服相貌也没好到哪去,但刘彻却觉得他至少是识字的。

    现在他们是在陆根水家里,这不识字的人家怎么会备有简牍笔墨呢。

    嬴政尽管对刘彻心怀警惕,但对他的见解还是赞同的点了点头,正要说话,就听外面李世民的声音一声大叫,透着说不出的惊与说不出的喜。

    两人霍然立起,暗暗抓住藏于袖中的短剑剑柄。

    只见李世民一步冲进来,激动得将一样物事翻得哗哗作响,让人根本看不清是什么。

    嬴政松开剑,拍了一下他的手,指了指凳子:“坐下说。”

    说起来这凳子也是他们在村长那看到才知道是用来坐的。李世民还好,刘彻有点别扭,嬴政坐下浑身都觉得不对劲,这会儿趁机不用坐了,把李世民按下去,细看他手上之物。

    李世民喘了口气,脸兴奋得通红,叽哩哇啦喊了一通之后才想起来得写字。

    正好,他把从陆老大夫妻俩卧室里翻出的那本软面抄哗啦啦翻到最后几页空白处,用本子旁边找到的笔,非常别扭的抓着写字。

    “两位陛下应未见过此物,此乃麻布丝絮草木之物所制,名为纸,配以笔墨便可书写。我大隋已有此物,只是不如此间精致,更未曾见过将之装订成册。至于此笔,亦是此间独有,不知其如何储墨而不漏。”

    他摸着纸张光滑的触感,心想这样的人家也有如许好纸。要是能造出这样的纸,家里多这么个进项也不差呀。便是学不会造纸的法子,把这装订的法子带回去,以后可以像这样一册一册的立在架上,书名就写在脊上,找起来可方便多了。

    不知道这里用的是什么胶,但李世民稍稍一想就想到了变通之法:没有胶,他可以用线。用线将纸页订在一起,不也一样吗。这样一本书就可以像这样打开阅读,不用一边看一边卷了。

    他已经够震惊的了,嬴政跟刘彻只有比他更震惊的。

    他俩可还是从简牍时代过来的,一天批阅的文书堆起来需要用担子才能一次挑走。尽管在战国就有帛书,但正常人谁没事天天用帛写字啊!

    昏君才干这么奢侈的事!

    嬴政把李世民写下来的字用力看了几遍,要不是意志力坚定他都要怀疑自己眼花了。

    他写的是什么,这东西是用麻布丝絮草木这种便宜材料制成的,纸?

    这么廉价常见的材料?

    好,现在它是大秦的产物了。回去他就让少府试制,然后亲笔把《韩非子》抄在上面,作为礼物送给韩非。

    刘彻将这个已经用旧,封面有折痕,内页有油污的笔记本从李世民手中拿了过来,嬴政慢了一步,只能站到他身边一起看,李世民也凑了过去,踮着脚伸着脖子看。

    这本子是陆老大媳妇拿来记帐的旧本子。回家后丢到抽屉里,走的时候就没拿,重买了个新本子用。前面都是她记的家里的支出,无非是今天买各种菜用了多少钱,明天给孩子买文具用了多少钱,零零碎碎的,每页最后再算个总数。

    问题在于都是阿拉伯数字,三个人全都看不懂。

    只好去看字。她那笔字也没练过,学只上到小学,还是放羊式的,于是写得歪歪扭扭还有错别字。嬴政和刘彻看了也是白看,两脸茫然。李世民倒是费力的认出了几个,歪着头使劲的从里面认:“大白……这个是菜吧?大白菜是什么菜,没吃过。”

    他又把本子拿回来了,将认出来的字用小篆写在后面的空白页面上。

    “大白菜。笔。牛肉。牛肉哎,不是牛,这里记牛肉是什么意思,其他都是菜……这什么看不懂,下面是什么什么本,这是草书吗这肯定不是草书吧?”

    潦草得也太过了呀!他都看不懂了。

    把认出来的都列出来了,有些前面写得潦草的,翻过几页再出现又能辨认。李世民生活的时代,字体已经成型,而简化字又不是凭空创作出来的,本就有脉络可寻,他边看边记录,竟然抄出来大半页。

    这下另两人也都看出来了,嬴政沉吟道:“莫非这是家中记帐所用?”他们竟然有钱吃牛肉。

    刘彻看着那些菜肉的名称,有些无语的点头道:“后面那些符号怕不是仙民所用的记数之法,记录自家花费的钱财。”

    这么好的纸,写这种烂字,记这种俗事,简直暴殄天物。

    不过他们也只是想想,实际上也都明白,在这个地方,这东西一定很常见,不值钱,人家根本没当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