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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1章

    周大郎一向话少。

    他很少一次性说这么长的话,更不会当着钰哥儿,不给自己弟弟面子。

    周二郎知道大哥这是生气了,陪着笑道:“大哥的话,我那敢不听。我看书也有些累,索性同大哥一道出去散散心。”

    闻言,周锦钰低头抿着嘴儿偷乐,被周二郎撸了他小脑瓜一把,周锦钰就不笑了,小嘴儿努力绷住。

    旁边周大郎看着爷儿俩的小动作嘴角微微抽搐,弯腰抱起周锦钰,冲周二郎点点头,“外面车上等你。”

    周二郎无奈,只得回屋换衣,换好衣服出来,三人坐着马车往西山方向去。

    去的正是上次周二郎带儿子钓鱼的紫玉山庄。庄子在京城西边儿,属于是玉带河的上游,依山傍水,景色秀丽。

    乃是当年萧祐安做太子的时候,斥巨资修建的私家园林,后来前朝覆灭,这处宝地被赐给了端王,如今又落到了周二郎的手上。

    只不过周二郎膈应端王,命人重新修葺房屋,里面的一应用具统统不要,一律换新的,因此暂时还不能住。

    坐马车到山庄,抄近路也得小一个时辰,对于现代人来说时间不算短,但对慢生活的古人来说,不算长。

    况且车上除了书籍,象棋,围棋等消遣物件儿,还有周锦钰喜欢的小吃食,路上完全不会无聊。

    放下那些心结以后,周锦钰尽情享受着富贵小少爷的生活,这会儿脱了鞋子,屈膝靠在周二郎身上,正津津有味儿地看一本杂记。

    大郎同二郎说起爹娘想要今年回老家祭祖的事儿。

    周二郎现在的情况自是回不去的,他道:“大哥这次同爹娘一道回去,从族人里挑些好的,带过来吧。”

    周大郎点头应允。

    周二郎不由唏嘘:“说起来,我们周氏一族,祖上亦是出身皇族,只不过朝代更迭,千百年过去,不复当年荣光。”

    周大郎抬眼看他。

    “前几日,江宁周氏派了人来见我。”

    周二郎道。

    周大郎点点头,“小时听爹说过咱们庄子的来历,好像确系从江宁那边迁过来,不过这都多少代了?”

    周二郎轻笑,“一笔写不出两个周字呗。”

    大郎也笑,“你怎么打算?”

    周二郎轻轻叹了口气,“卢氏,周氏都是名门望族,俗话说文人的嘴,杀人不见血的刀。”

    周二郎声线压低,“所以,这嘴还是替我们说话比较合适,大哥这次回乡祭祖,就顺道去拜访一下吧。”

    周锦钰听着爹和大伯的对话,他终于明白爹为什么要做危险系数如此大的摄政王。

    ——只因摄政王只是暂时的,他的最终目标还是那把龙椅。

    “想什么呢,一页书半天都没翻了。”

    头顶上方传来揶揄的笑声。

    周锦钰抬起头来,一笑,“爹,我看到书上说抚仙湖里有一种鱼特别美味。”

    “是嘛,叫什么名儿。”

    “说叫什么抗浪鱼。”

    “好名字。”

    ……

    说话的功夫,马车停下,到地方了,几人从马车上下来。

    高远而湛蓝的天空中,偶有飞鸟掠过,山野开阔,让人不由神清气爽。

    庄子就在山脚下,玉带河最美的一段,被巧妙的围在庄子里。

    朱红色的山庄大门上方匾额上,书有遒劲有力的几个黑金大字——锦钰山庄。

    最先是萧祐安所提,后来换成端王的,现在又换成周二郎的字。

    而紫玉山庄也被改成了锦钰山庄。

    显然是才刚换上去,周锦钰和大伯前天来还是紫玉山庄呢。

    周锦钰一捂脸,“这……”

    大郎笑笑,抬脚往里走,一入门中,便是曲径通幽的青石小径,淡淡的花草香兜头扑来,满眼的亭台花草,水木明瑟,处处都是秀丽景致。

    萧祐安的品味向来都在线,会玩儿,也会享受,他精心建造的东西自然是极好的,平日里小住亦是不错。

    周锦钰松开周二郎的手,像撒欢的小鸟儿跑在牵头,胳膊底下插俩翅膀,扑棱扑棱他能上天喽。

    周二郎朝大哥看了一眼,疑惑,“大哥,钰儿怎么这般兴奋?”

    周大郎笑而不语。

    二郎不让干的事儿,侄子在这儿都能干,可不高兴。

    见大哥不说,周二郎撇撇嘴角儿,心里还怪酸。

    沿着小路没走几步,就到了河边儿,,因为是上游水,端得是碧波粼粼,清澈无比,最主要私家所有,足够私密。

    大干朝人游泳前亦有自己热身的土法子,以防止下水以后抽筋。

    周锦钰在现代就很喜欢游泳,他有教练教授的,更科学的热身法子,有针对性的对腿部和肩部进行拉伸。

    大郎觉得稀罕,曾问他从哪儿学的,他就说是自己觉得这样舒服就这样做了。

    大伯爱信不信,他反正佛了,大不了就在大伯面前掉马甲呗。

    大郎很是轻松随意地做了几个舒展筋骨的动作,目光瞥向二郎,眼角扫过去几分揶揄,“这么多年不下水,二郎还行吗?”

    “大哥瞧不起谁?”

    周二郎洒脱地一扯衣服带子,甩掉衣裳,非常干脆地趟进水中。

    他感觉了一下水温,勉勉强强可以让儿子下水的程度吧。

    扑通,水花四溅。

    周二郎循声侧目过去,周锦钰的小脑袋已经从他身边不远处的水里探了出来,龇着小白牙,冲他咧着嘴儿乐呢。

    “谁让你这样入水的?”

    周二郎脸儿都吓白了。

    他和大哥都是在小清河里扑腾着长大的,可太清楚新手和老手的区别了,敢一猛子扎下去的,必然是极为自信。

    大哥就罢了,钰哥儿他也敢???

    哪儿来的自信,太莽了!

    见他发火儿,周锦钰先是微愣了一下,吐了吐舌头,腿儿一蹬,还是乖乖地游向周二郎。

    心里怒急,周二郎也知道这会儿在水里也不是管教孩子的时候,强压着火儿没多说什么。

    带孩子游了没多会儿,周二郎就说水里凉不能常呆,强行把周锦钰拎上了岸。

    周大郎能理解弟弟紧张小侄子,知道一时半会儿也改变不了他,叹了口气,没拦着。

    敢让小侄子出来玩儿水,他自会把风险控制在自己能把控的范围内。

    首先,这一片的水域他都仔仔细细摸查过好多次,确认水下没有什么隐患,水位也不算太深。

    一开始他都寸步不离的跟着,后来才慢慢放手,虽然放手,视线从来没离开过孩子,距离也保持绝对能及时出手救援的范围。

    甚至孩子有几次自大的举动,他都故意等到最后一刻才出手,就是要小侄子体会到恐惧和绝望,明白不管水性有多好,都必须对水有敬畏之心。

    扎猛子是难度比较大的动作,小侄子跃跃欲试,他让他尝试了一下,没想到钰哥儿的悟性极强,第一次就成功了。

    他想让小侄子记住这种挑战成功的经验,才会让他在有足够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继续做这个动作。

    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玩儿了个寂寞,周锦钰怏怏地跟着周二郎回家。

    他以为自己够迁就他爹了,却不想周二郎憋着一肚子火气等着他呢。

    周二郎饭前不会训斥孩子,睡前亦不会让儿子哭着入睡,但这事儿不会就这么过去。

    淹死的都是胆儿大的,钰哥儿这苗头,必须得给他狠狠掐死!

    野水里游泳最忌讳就是头朝下,因为你并不清楚水下是什么样的复杂情况。

    大哥胆子大,那是因为大哥他有胆子大的资本,钰哥儿就得有自知之明。

    第二天一早,周锦钰吃过早饭,跟着大伯出去遛了个弯儿回来,刚一进屋,周昌过来禀告,“少爷,老爷在书房,说是让您过去一趟。”

    周锦钰微微诧异,“我爹今天没出门吗?”

    “是的,少爷。”

    周昌有一说一。

    “好吧,我知道了,你忙去吧。”

    周锦钰纳闷爹有什么事找自己,忙快步往周二郎书房去。

    他敲了敲书房门儿。“爹,你找我?”

    “进来吧,钰哥儿。”

    周锦钰推开门儿,先探进去个小脑袋,拖着腔,叫了一声:“爹——”

    喊着就欢欢喜喜地快步跑上去,亲昵地往周二郎跟前蹭,“爹,你今天没出去呀。”

    周二郎看着他,儿子越是这般可爱,他心里就越紧张孩子。

    “钰哥儿站好。”周二郎扶正他。

    周锦钰心里有种不太好的预感,这是他爹要教训人的前奏,先让你站好。

    果然周二郎下一句就是,“爹有话和你说。”

    周锦钰眼睛眨了眨,抬头看向周二郎。

    周二郎表情严肃,“钰哥儿知道往水里扎猛子很危险吗?”

    爹啊,您可真行,这都过去一天的事了,您还跟这儿等着呢。

    好吧,沟通很重要。

    周锦钰先给周二郎降火,“对不起爹,钰哥儿让你担心了。”

    周锦钰的小聪明小把戏,那得周二郎自愿上钩才能奏效,周二郎不想上钩,说多少都没用。

    他道:“钰哥儿,你不用跟这儿做铺垫,你直接回答爹的问题。”

    周锦钰被他噎的一窒,只好道:“爹,我有把握才敢去做的。”

    周二郎冷笑,“自古以来,淹死的都是自以为有把握的,你既然认为你自己如此通水性,那么你告诉爹,夏天的水和现在的水相比,有何不同?”

    有何不同?

    这不是明摆着吗,现在的水温更低了一些呗。

    周锦钰如实回答。

    “呵~”周二郎笑了,“钰哥儿还说自己有把握,其实你连水的特性都搞不清楚。”

    “爹来告诉你,夏季天热,水的上层同下层水温不会相差过大,但现在的天气则不然,那怕你摸着水面的温度可以,但实际上下层水温要低得多,你猛子扎得不深倒也罢了,一旦扎得深,很容易伤到头不说,更容易因为骤然被冷水刺激,造成抽筋,极为危险。”

    周锦钰小声辩解,“爹,我才这么高,身子又轻,不会扎很深的,再说我是一条抛物线下去的,马上就借助水的浮力上来了。”

    周二郎听不懂儿子说的什么抛物线,什么浮力一堆乱七八槽的东西,但他知道儿子在狡辩,不由皱眉。

    “周锦钰,爹在同你说水,你跟爹谈你的技术?”

    周锦钰:“爹,你不相信钰哥儿,难道还不相信大伯吗?大伯会保护我的。”

    “不要拿你大伯做挡箭牌,你大伯的经验是你大伯的经验,不能完全套用在你身上,你大伯觉得没问题,不代表你没问题。”

    “可是我跟爹说的是大伯会保护我,爹为什么跟钰哥儿谈大伯的经验适不适合钰哥儿?”

    “???”

    周二郎恼羞成怒。

    第222章

    周锦钰一向很听二郎的话,还是头一次同周二郎这般针锋相对的顶嘴。

    儿子学会反击了,反击的还不错,知道抓他话里的漏洞,这是好事儿。

    倘若孩子真是逆来顺受不懂反抗的性子,周二郎才真着急。

    但,反抗归反抗,对象却不能是他这个当爹的,哪个孩子不得听爹话?

    周二郎淡淡敛了眉眼,随手翻开书桌上一本书,低着头翻阅,他不说话了。

    周锦钰被二郎晾在一边儿,咬着嘴唇,委屈得睫毛微微颤抖,不能以理服人就来冷暴力是吧。

    ——你会的,我也会!

    小孩儿藏在骨子里的倔强噌噌噌往外冒头儿,一言不发,就跟周二郎杠上了!

    书房内静悄悄的,阳光从窗外洒进来,为二郎身上镀了一层浅淡的金色光晕,男人的眉眼平和而安静,让人感到舒适和安心也让人觉得亲切信赖。

    ——假的!

    爹就是那白璧无瑕的汤圆子。

    似是觉察到儿子的视线,周二郎抬了眼皮,不咸不淡地扫了儿子一眼。

    周锦钰立即挺直腰杆,抬起小下巴,那姿态妥妥在挑战二郎的权威,表达他的不服气。

    周二郎举起书本,借着书本的遮挡,嘴角微微抽动,不服是吧,你看爹治不治得了你。

    周锦钰这一站就是小半个时辰过去了。

    周二郎心疼吗,他心疼死了。

    早就想抱起来,给揉揉腿,问站得累不累;摸摸小脑瓜,哄着说好话,直到把儿子给哄笑了。

    但他不能这么做,这样做了,前面所做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他不允许孩子做的事,一开始就不会让孩子有任何可以讨价还价的侥幸心理。

    只是他没有想到,儿子的小脾气上来,竟然这么能犟。

    到了这会儿就是博弈,儿子就是在赌自己舍不得真惩罚他。

    他当然不能给孩子这种错觉,一次管不住就会次次管不住。

    周二郎绕过书桌,走到儿子面前,一弯腰,把孩子抱起来。

    周锦钰委屈地趴在周二郎肩膀上,大眼睛里闪过狡黠,在心里给自己比了个胜利的手势。

    “杵着不累吗,咱们省点儿力气,靠墙站。”

    周二郎把儿子往墙上一贴,“当然,钰哥儿若是觉得太累,爹允许你坐下来歇会儿。”

    “……”

    周锦钰凝固住了。

    周二郎摸了摸儿子的小脑瓜,一副打持久战的口吻,“若是渴了,饿了,钰哥儿就同爹说,好吗?”

    周锦钰:“……”

    眼睁睁看着周二郎要离开,周锦钰气得一屁股滑到地上,你不是允许我坐吗,那我就坐!

    他仰起小脸儿,大眼睛直勾勾盯着周二郎,那意思大概是:我就赖皮了,你能拿我怎么办。

    周二郎的办法是回身拿了个厚垫子给儿子塞到屁股底下。

    你不是要坐着吗,爹让你坐得更舒服一些。

    又无聊的坐了半个时辰,周锦钰认输了,他自己给自己找了个台阶,红着眼圈儿,冲周二郎的方向道:“爹,我腿坐麻了。”

    周二郎微不可察地勾了下嘴角儿,走到周锦钰面前,给抱到旁边儿矮凳上。

    “哪只腿麻了?”

    “两只都麻了。”

    周二郎蹲下身子,给揉了一回儿,问周锦钰还麻不麻。

    周锦钰故意折腾他,说还麻。

    周二郎抬手捏了他小耳朵一下,“说慌。”

    被爹揭穿,周锦钰小脸一红,不吭声了。

    周二郎站起来,“好了,既然腿不麻了,那钰哥儿就继续站着去吧。”

    周锦钰脸黑了:爹,你装什么傻,我都跟你服软了,别说你看不出来。

    但周二郎显然不接受他服软的方式。

    周锦钰只好硬着头皮,低声道歉:“对不起爹,钰哥儿错了。”

    “钰哥儿错哪里了?”周二郎挑眉看他。

    “不该在河里扎猛子。”

    周二郎点点头,“钰哥儿还记得爹上次打你是什么时候吗?”

    “记得,是救浩哥那次。”

    周二郎又道:“爹是因为你救人才打你的吗?”

    周锦钰摇摇头,“爹是因为钰哥儿做事太过冒失。”

    “好。同样的,这次爹惩罚你也不是因为你扎猛子,而是因为你莽撞。”

    “爹来告诉你,你哪错了。”

    第一,你想在水里耍,但你对水不足够了解,不足够敬畏。

    第二,他人积累出的经验,你认为自己拿来就可以用,天下哪有如此容易之事?

    若真如此,那还行什么万里路,只要读万卷书就可以了。

    就比如这一次,你大伯的身体铜筋铁骨,他自幼洗冷水澡,早都已经习惯了,所以说大伯的身体对寒冷的感知是不够敏感的,他冬天穿单衣都不会觉得冷,钰哥儿可以吗?

    周锦钰摇摇头。

    周二郎继续道:“对大伯来说,现在的水温完全没问题,但对于钰哥儿来说,水面上的温度还算勉强可以,但水面之下对于你来说就有些凉了。”

    “还有,你本身就有头疾,冷水骤然刺激大脑很容易就发病,你这次侥幸没有,不代表下次不会。

    大伯不够了解你的身体状况,但你自己应该了解你自己的身体,所以钰哥儿你没有自知之明。”

    周锦钰被他说的低头不语。

    周二郎抬起他小下巴,温声道:“钰哥儿自己说,爹该不该生气,该不该罚你?

    周锦钰轻轻点了点头。

    “那好,钰哥儿去把戒尺给爹拿来。”

    “……啊?”

    周锦钰懵懵地抬头看向周二郎。

    周二郎抬了抬下巴,“就放在爹的书桌上,去吧。”

    周锦钰不去。

    体罚小孩儿是不对的,他不能助纣为虐。

    周二郎见他不动,问他:“钰哥儿确定要爹自己过去取吗?”

    万恶的古代社会……

    入乡随俗算了!

    周锦钰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还是乖乖把戒尺拿过来递给周二郎。

    他想了想,把左手伸出来。

    周二郎问:“钰哥儿自己说要打几下?”

    周锦钰咬了咬牙,眼一闭,右手摊开,五根手指头晃了晃,那意思是打五下。

    “好,爹听钰哥儿的。”

    周二郎下手,要么不打,要打肯定就不会做做样子,但是孩子的手心有多嫩啊,嫩豆腐似的,他也不可能真的用多大力气。

    让儿子知道疼,明白犯了错误不会会被迁就,目的也就达到了。

    周二郎一只小手打了三下,一只小手打了二下。

    周锦钰虽然被周二郎打了手心,但觉得他爹说的确实有道理,心服口服,也就不觉得没那么难以接受了。

    不过出于面子上的原因,他一天都对周二郎爱答不理,更不会主动往前凑。

    傍晚,饭菜上桌,周二郎迟迟不过来,云娘派人去叫,去叫的人很快回来回话,说是老爷胃口不适,晚饭就不吃了,不用等着他。

    朱云娘问:“府里的医官可曾瞧过?”

    “回夫人,已经瞧过了,说是思虑劳累过度引起的脾胃失和,休息调养两日也就过来了。”

    见没有大碍,朱云娘放下心来。

    周锦钰目光闪了闪,没吭声。

    周凤英道:“我就管着一间铺子,七八个人,都觉得每天忙忙叨叨没个闲着的时候,咱整个大干朝大大小小的事儿都得二郎操心,能不累吗。”

    朱云娘笑笑,“大姐说的是,好在咱们周家人口简单,一家和睦,内宅没有什么烦扰二郎的事。”

    周凤英点头赞同,道:“以咱们周家现在的地位,将来我们兰姐儿找夫家,别的咱也不图他啥,人品好,知道心疼人,不纳妾就足够,别的咱家都有。”

    朱云娘笑,“咱们兰姐儿是个有福气的,自是能找个好郎君。”

    兰姐儿听着娘和舅妈讨论着自己的亲事,脑海里不由浮现出一个人的身影来。

    人品肯定没问题,会心疼人就更不用说,他这么多年一个女人都没有,娶了自己应该也不会纳妾。

    哪儿都好,就是不知道二舅会不会同意,可是就像娘说的,周家什么都有了,找个男人不就是为了让自己日子过得舒坦吗。

    她自己是什么样,在胡安面前就可以什么样儿,也不用装来装去累得慌。

    而且胡安孤身一人,无父无母,也没兄弟姐妹,成亲以后,她还可以住在自己家里,守着亲娘,亲舅,也不用担心胡安敢给自己气受。

    最合适不过。

    吃过晚饭,周锦钰走到自己屋门口,脚步顿了顿,又折返往周二郎屋里走去。

    “少爷过来了。”

    “嗯,我爹睡下了吗。”

    “没呢,刚吃过药,躺着歇息呢,少爷进去吧。”

    周二郎在里间听到儿子的动静,反手把桌上放着的饭碗和菜碟子藏在床头百宝阁下。

    往床上一躺,微微闭了眼。

    周锦钰往里间走,看到层层垂垂的纱帘后,爹半靠在榻上,看到他进来,冲他招招手,道:“钰哥儿怎么不睡觉到爹这儿来了?”

    周锦钰走上前,小手放在周二郎肚子上,替他轻轻揉了揉,“爹,你好些了吗。”

    周二郎揉了揉眉心,颇有几分有气无力的语气,道:“无妨,不是什么大毛病。”

    周锦钰斥责他,“等成大毛病就晚了,以后爹不准再喝酒了。”

    周二郎:“……”

    百密一疏,貌似给自己挖了个小坑。

    周锦钰又道:“爹管着一大摊子事儿,永远都忙不完的,以后我要监督爹,晚上不准熬夜做公务。”

    周二郎一伸手把儿子抱上床铺,把自己的被子给他盖上了一些。

    笑道:“那你可监督不了,爹可以等你睡着了再做事。”

    周锦钰一挑眉:“那还不简单,把我的床搬到爹屋里来不就行了,你起来,我都能知道。”

    周二郎一脸嫌弃,“你都多大了,还跟爹一个屋?”

    周锦钰:“我又不跟你一个床,那穷人老百姓没那么多屋子的,不也得挤在一个屋子里。”

    “之前在周家庄的时候,我听说二妮儿,就是周春笛他们家,全家都在一个炕上,人家不也那么过。”

    周二郎就笑,“可咱家不缺屋子,也不缺床。”

    周锦钰没好气瞪周二郎,“爹,你可珍惜点儿我吧,等儿子再大些,你想亲近都摸不着,你没听说吗,父母跟孩子的时光也就那么几年。”

    周二郎眯眼瞥他,“怎么,娶了媳妇儿忘了爹?”

    周锦钰双手交叉往头后面一枕,眼睛望着头顶的帐子,有些感慨道:“爹,我不羡慕人家白头偕老子孙满堂,只喜欢无牵无挂。”

    儿子说出这样的话,周二郎自然明白儿子在想什么,不由握紧了儿子的小手,就算穷全天下之力,他也会想办法把儿子的病治好。

    第223章

    周锦钰对自己爹的腹黑程度显然了解还不够,死乞白赖非要跟周二郎住一屋子。

    在他看来,爹妥妥就是个工作狂,如今做了摄政王,只会更加变本加厉,他不能让他爹年纪轻轻把身子给熬坏了。

    周二郎趁火打劫跟儿子谈条件:人可以进屋,那只猫绝对不行。

    肯定是爹比猫崽子重要,周锦钰点头同意。

    周二郎捏了把儿子的小腮帮子,“乖娃。”

    周二郎吩咐下人,把钰哥儿的床搬到自己屋里去,大郎看到爷俩折腾,不解地问是怎么回事。

    周二郎抬手抚额,一脸无奈之色,解释:“哥,钰哥儿前几日半宿起夜,被吓着了,非得说看见鬼怪了,要和我一个屋子睡。”

    周大郎点点头,道:“小娃子都有这个阶段,你小时候晚上也不敢一个人上茅厕,你陪他些日子,等过段时间就好了。”

    被迫撞鬼的周锦钰抬头看了他爹一眼,没吭声,估摸着爹是担心大伯担心他的身体,才如此说的。

    安排好儿子的床铺,周二郎心情颇好地出了府,今日他还要进宫一躺。

    皇宫御书房内。

    新皇赵正桓正在同身边侍奉的小宫女戏耍玩闹,偷看了话本子,要那小宫女嘴对嘴喂他饮茶水喝。

    他不经意地眼风一瞥,瞳孔里倒映出一抹绯红色的官袍,赵正桓吓得一哆嗦,慌忙用力推开了身上的小宫女,迅速站直了身子,结结巴巴道,“您,您来了。”

    周二郎缓缓欺上前,没理会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小宫女,淡漠的视线在赵正桓脸上悬停了片刻。

    无声的威压,让赵正桓腿抖。

    登基一个多月,足够赵正桓明白自己的处境,周凤青能把龙袍给他披上,也能随时给他扒下来,摄政王大人的威严和狠戾,领教过一次,就足够他刻骨铭心记住一辈子。

    他完全不敢想象夺权失败的端王爷在诏狱里竟然凄惨至此,他去的时候正赶上端王被上刑,温热的液体从他股间流出,他瘫软在摄政王大人的脚下……

    见赵正桓低着头目光闪躲,周二郎收回了视线,随手翻了翻御书案上的奏折,道:“臣听说皇太妃要大肆给娘家请封,皇帝怎么看?”

    皇太妃就是赵正桓的生母,原来的曹惠妃,因是宫女出身,太过卑微,赵正桓被记在已逝的皇后名下,尊她为皇太妃。

    赵正桓本来就对周二郎又是惧怕又是依赖,又因为被周二郎逼着去了一趟诏狱,看见端王的惨状后,对周二郎的恐惧如烙印一般被植入。

    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作为堂堂一国之君,他竟还当着周二郎的面儿被吓尿了裤子,那种心理上的崩塌才最致命,在周二郎面前他永远都是弱者。

    这会儿,他听到周二郎如此询问,想起私下里母妃怂恿他培养自己人除掉摄政王的话,心里一慌,不由面色发白,支吾道:“朕,朕听摄政王的意思。”

    见他听话,周二郎也不为难他,开口道:“看在皇帝的面子上,臣这次就不计较皇太妃的不敬之言,若太妃仍旧屡教不改,那臣就只能把她交给先帝管教了。”

    赵正桓腿软的险些站不住,明明母妃同他说话时,只有他们母子二人,摄政王他,他竟然这么快就知道???

    细思极恐,赵正桓不寒而栗。

    他只见周二郎慢条斯理地拿起御案上的传国玉玺,把刚才翻阅的几道折子一一盖上印章。

    盖完了,把折子随手一合,扔桌上,随后,周二郎淡淡地扫了赵正桓一眼,语重心长道:“陛下把皇帝托付给臣,臣对陛下自然有监督管教之权。”

    顿了顿,他道:“陛下听话一些,别逼着臣把陛下交还给先帝,好吗?”

    口口声声自称是臣,又一副温声细语,末了还用商量的语气问你好不好,赵正桓从未见过如此之斯文败类!

    目送周二郎出了屋子,赵正桓泄愤似的,狠狠一脚踹在跪着的小宫女身上。

    宫女咬牙含泪,目光中露出一丝对皇帝的鄙夷,人比人该死,摄政王大人那怕权势滔天,却从未无故为难下人,而这位皇帝陛下就只会拿太监宫女这些卑微的苦命人出气。

    次日的朝堂之上,赵正桓下旨册封周凤山为兵部左侍郎,同时提拔南州府巡抚王重礼为两江总督,以皇亲国戚为代表的勋贵表示反对。

    奈何声音太过弱小,反对无效。

    周二郎在处理徐庚以及端王党羽时的怀柔政策,让他收买了不少人心,加上冯明恩以及洗刷冤屈官复原职的卢文康都对他死心塌地。

    周二郎的权力进一步稳固加强。

    ……

    徐坤被从诏狱里悄悄接了出来,他眯着眼,用手挡了挡,适应突如其来的光亮,阳光照在身上,感受到久违的温暖,恍如隔世一般。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里涌起悲伤,眼泪控制不住又淌了出来,爹在前天夜里,自我了断了。

    周凤青答应爹,用其他死囚犯代替家里其他人秋后处斩。

    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不是吗?

    爹去的很安详,拉着他的手说,“坤儿,爹忙了一辈子,斗了一辈子,累了,想歇歇了。”

    死前,爹和他谈了很多很多,爹逼着他发誓,要他誓死效忠周凤青,不准生出任何叛逆之心,否则就是大不孝。

    很快,他被人带到了周二郎面前。

    “罪臣徐庚之子徐坤,见过周大人。”徐坤面色平静,缓缓给周二郎跪下,不卑不亢。

    周二郎审视着他。

    徐坤任他打量,跪得安安静静。

    周二郎目光里闪过一丝欣赏,钰哥儿的左膀右臂,他要从小就为他培养。

    徐坤做文臣,胜哥儿资质亦不错,又听钰哥儿的话,可以做为武将辅佐钰哥儿,同时亦能制衡徐坤。

    “来人,赐坐。”

    周二郎道。

    徐坤忙道:“徐坤不敢。”

    周二郎没有勉强他,道:“那就站起来回话吧。”

    徐坤这才缓缓起身,朝着周二郎拱手行了一礼。

    周二郎道:“钰哥儿的意思是让你隐姓埋名去过平淡的生活,本王欣赏你的心性,想把你带在身边培养,本王不喜欢强人所难——”

    微顿了一下,周二郎视线扫向徐坤,“所以,两条路你自己选。”

    闻言,徐坤目光里闪过一丝光亮,他就知道钰哥儿会为他求情,就像他亦会为钰哥儿求情一样。

    如何选择,他早就有了决断,男儿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又岂能做那庸庸碌碌之辈,他没有犹豫,单膝跪地,脆声道:“徐坤愿鞍前马后,为大人效犬马之劳!”

    周二郎微微勾了勾嘴角儿,果然同钰哥儿说的一样,是个能屈能伸的主儿,该硬的时候硬,该表忠心的时候马屁拍得照样漂亮。

    小小年纪,比自己家傻儿子有心计太多。

    二郎忍不住有些许感慨,若是有哥哥明熙护着,徐坤算什么。

    当初也正是自己对长子期望太大,要求太高,自然揍得就格外狠些,到了小鱼这儿,是要留在身边享受天伦的,自然就宠溺更多一些。

    好吧,他其实就是偏心老二。

    就像他会欣赏徐坤,却不会太喜欢这样的孩子。

    周二郎命人带徐坤下去洗澡换衣后,把人带回了周府,自然是不能以真面目示人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给带了半个面具,赐名周佐。

    对周佐的来历,周二郎就说是故人之子,至于为什么带面具,就说脸上生了痘疮,不能招风,小孩儿变化大,过两年长大些了,找个理由摘了就是。

    周二郎不想让儿子认出徐坤来,麻烦。找萧祐安问了变声之法。

    周锦钰已经有一年多没见过徐坤了,徐坤比他大两岁,今年已经十岁,正是长个子的时候,他不比周锦钰身子骨弱,长得慢,如今已是高周锦钰快两头。

    加上他又变了声音,最主要周锦钰根本就不会往徐坤身上想,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周二郎竟会把死对头的儿子接回府里养着。

    是以,他只是对这个时常跟在爹身边的面具少年有些好奇,并未认出周佐就是徐坤。

    倒是周佐,虽然沉默寡言的,但却时常会给他一些小礼物,都是些对方自己做的小玩意儿。

    对此,周锦钰并没感到有什么奇怪,实在是府里讨好他的人太多了,不过对方一片好心,他倒也不忍辜负,也会回赠自己的一些好东西给对方。

    不过,周锦钰已经适应了这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他们压根儿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也不会成为好朋友。

    周佐站在远处,看到钰哥儿跟贺景胜还有冯浩几个人脑袋凑到一块儿,嘀嘀咕咕不知道再说些什么。

    然后,他就看到贺景胜跑开,钰哥儿同冯浩追着打,贺景胜故意放水被抓,几个人笑着,闹着,乱做一团。

    周佐静静地站了一会儿,抬脚走进了自己的房间,步履沉稳,目光坚定。

    他的房间里,除了睡觉的床铺,满满当当的全是各种书籍,他坐在书桌前,翻开书本,做工精巧的赤金镂空如意书签露了出来,就连书签的穗子坠的都是帝王绿的极品翡翠。

    这自然不可能是现在的他能拥有的东西,钰哥儿送给他的。

    可真是摄政王家的傻儿子,大概不知道他爹给他用的东西,样样都是无价之宝吧。

    周佐无声地笑了笑,收了书籍,全身心投入到了书本中,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

    院子里。

    “钰哥儿,明日去不去看蹴鞠,我三叔约了你大伯一起,听说这次全是高手。”

    周锦钰就乐,“你信不信我大伯一出手,对方直接就是团灭。”

    贺景胜不服,“那是我三叔没下场。”

    周锦钰摇摇头,“胜哥儿,你对你三叔太过自信。”

    “你还不是一样吹捧你大伯。”

    “我没吹捧,只是实话实说。”

    冯浩听他俩争,在一旁垂头丧气道:“你们想玩儿就玩儿,我就惨了,明日是初一,我爹要考教我功课,答不好,又是一顿竹笋炒肉。”

    贺景胜不屑地撇撇嘴,道:“冯浩你那算什么,你们都是文官之家,你爹才能有多大劲儿,见过我们家祖传的鞭子没,连我爹和我叔都怕。”

    周锦钰:“……”

    这也比?

    他冲胜哥儿竖起大拇指,“还是你们家厉害。”

    冯浩有点儿好奇道:“钰哥儿,你爹那么疼你,打过你没有?”

    周锦钰缓缓摇头,“我爹从来都是以理服人。”

    “哇,羡慕死你了。”

    第224章

    不理会窗外昔日玩伴们的嬉闹声,周佐坐直身体让自己凝神静气,逐渐沉浸到书本的世界中。

    直到屋内光线变得暗淡,这才抬起头来,看到窗外落霞满天,方才觉察到已经是傍晚时分。

    周佐放下手中书本,站起身,走到院子里透透气,正碰上周锦钰送走贺景胜以及冯浩折返回来。

    小孩儿精致漂亮的发带尾端缀了两粒小小的嫩黄色绒球,随着主人的走动,飘来荡去的。

    许是觉得好玩儿,小孩儿故意摇头晃脑甩动脑后的小百岁辫,让猫尾巴一样毛茸茸的柔软绒球拍打他自己的脸颊。

    像极了一只沐浴在傍晚温柔光线中,转圈追着自己尾巴玩耍的小猫——还真是少年不识愁滋味。

    周佐目光闪了闪,上前微微一礼,“见过小少爷。”

    他声音有些与年龄不符的沙哑和钝感,有些怪怪的,再加上又戴着面具,让人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无形中就拉起了他与旁人的距离感。

    周锦钰点了点头,就要走开,却听周佐道:“周佐可以问小少爷一个问题吗?”

    周锦钰闻言收住脚步,抬眸看向周佐。

    “不知小少爷送给周佐的东西是礼物还是赏赐呢?”周佐道。

    周锦钰听得微微皱眉,他怎么听都觉得这话里话外有那么几分质问之意。

    周二郎允许儿子听自己的话,可绝对忍受不了儿子像个面团子一样,被旁人任意拿捏摆布。

    因此,他平日里十分注重言传身教,让儿子明白什么是边界,更不允许府里人对周锦钰没规矩。

    周佐无礼的话,让周锦钰不舒服,你凭什么质问我,又站在什么立场上来质问我。

    周锦钰目光直视着周佐,不客气地把问题甩了回去,“你把我当朋友,给你的自然是礼物;你把我当主人,给你的就是赏赐。”

    “那么周佐,少爷我……是你的朋友,还是你的主人。”

    “嗯?”

    周锦钰尾音挑起,漂亮的大眼睛也眯了起来,像被惹怒的小虎崽向人呲牙——就算有几分凌厉和锋芒,也实在没什么威胁性。

    同他爹周二郎那样的真老虎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面具遮挡住了周佐的表情,半晌后,他稍稍后退一步,缓缓下腰,单膝跪地,“对不起小少爷,周佐对您不敬。”

    周锦钰微愣了一下,没想到对方竟会向自己下跪。

    虽然了解不多,但凭直觉他也知道这个沉默寡言的少年是个自尊心极强的。

    周锦钰伸手把人搀扶起来,道:“我爹从来没把你当下人,你不知道吗,还有,你几时见过我把自己用的东西赏赐给下人?”

    周佐沉默不言。

    周锦钰又道:“我看得出来我爹器重你,我自是也高看你一眼,待你与旁人不同的。”

    周佐安静听训。

    周锦钰看他像只大狗一样蔫头耷拉耳的,寻思着自己说话是不是有点重了,缓和了语气,温声道:“我如何看待你,这是我的问题,你干涉不了;但你如何看待你自己却是你的自由和权力,不是吗?”

    周佐没想到周锦钰竟然能说出这样的一番话来,久久地站在原地……。

    冯府,冯浩从周府回到家中以后,径直去了冯明恩书房。

    冯明恩正在低头欣赏一副新得的古画,听到由远及近的脚步声,一抬眼,见是小儿子,脸上不由带了几分笑意。

    “浩哥儿来了。”

    “见过父亲。”

    冯浩规规矩矩给冯明恩行了个礼。

    如今爹又纳了新的姨娘,说不得还要再娶一门妻氏,不出意外以后还会有更多的弟弟出来,他要保住自己在周府的地位,就不能再向以前一样任性了。

    他爹又不是周凤青,不缺儿子。

    冯明恩暗自点头,自从把浩哥儿养在母亲那里以后,儿子像是脱胎换骨般,整个人变得沉稳懂事起来。

    “浩哥儿今日在周府玩儿得可还好?”

    “挺好的,钰哥儿不是个难相处的小孩儿。”冯浩据实以告。

    冯明恩意味不明的轻笑了下,缓缓落坐,忽然问儿子,“爹听说,钰哥儿同那胜哥儿的关系更近一些,浩哥儿同他们在一起,会觉得被冷落吗?”

    冯浩垂下眸子,“浩哥儿以前不懂事,惹了人厌,如今自然是不能与那贺景胜相比。”

    沉默了一会儿,他忽地抬起头来,道:“浩哥儿有浩哥儿自己的长处,不是贺景胜可以替代。”

    听到儿子如此说,冯明恩忍不住连连点头,称赞道:“我儿说得不错,看来浩哥儿你是真的长大了,爹心甚慰啊。”

    冯浩谦虚,“都是祖母和爹您教导得好。”

    冯明恩哈哈大笑,父子气氛融洽,想起什么似的,冯浩突然道:“爹,我在周府见到一人,看他的背影,好像是徐坤。”

    冯明恩愣住,显然是大感意外。

    冯浩道:“我日日与他在一起玩耍,尽管他戴了面具,但我确定那就是他。”

    冯明恩不由面露感慨之色,周凤青的肚量还真是……这种胸襟和自信,自己不及他,徐庚不及他,当然端王和先皇更不及他。

    冯明恩又问儿子:“这么说,你同他打招呼了?”

    冯浩摇摇头,道:“浩哥儿过去只不过就是他的一个小跟班,如今地位反转,人家落到如此境地,我又何必去刺激他。我娘的教训还不够吗,没事不要给自己挖坑。”

    听到儿子如此说,冯明恩目光动了动,问儿子,“浩哥儿可曾怨恨爹休了你娘?”

    冯浩回道:“祖母给浩哥儿讲了大汉霍家的兴衰史,霍去病一生征战沙场,骠骑冠军,开启霍家荣光;大将军大司马霍光兢兢业业辅佐三代帝王功勋卓著,然霍家几代人的奋斗却毁于一介妇人之手。”

    冯浩目光看向冯明恩“所以爹您的决定是对的,对娘来说未必是坏事,免得以后闯下更大的祸事来,终会害人害己。

    冯明恩这次当真是欣慰不已,“浩哥儿,你真得很出乎爹的意料。”

    冯浩笑笑,“爹说周凤青早晚会坐上那把椅子,那么钰哥儿就会是太子,浩哥儿若不上进,如何能对得起这莫大的机缘,凭什么能站在他的身边呢。”

    有一句话,冯浩没有跟冯明恩说。

    同徐坤在一起时,自己就是小跟班,如今他仍旧是小跟班,可他不会一辈子都是小跟班。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终有一日,他要周锦钰对自己刮目相看。

    周二郎从外面回来,听周昌一字不落汇报了今天儿子同徐坤的一番对话,忍俊不禁,一副吾家有子初长成的老父亲心态,得意得不行。

    他一高兴就喜欢撒钱,又赏了周昌银子,要么全周府的人都对周昌羡慕嫉妒恨呢,都知道老爷无处安放的兴奋只能通过撒钱来消解。

    周昌在小少爷跟前伺候,那简直就像在伺候摇钱树一样,随时等着在树底下捡钱就行。

    刘三儿酸得牙疼,不过上次被周二郎一番敲打,再酸他也不敢对周昌使什么坏水儿,老爷是什么人啊,那心眼子多的都赶上筛子眼儿了。

    关公门前耍大刀,敢跟老爷玩心什么眼儿,那是他真活腻歪了,想找死。

    不过这次得了银子的周昌,却没有表现出像往日那般兴高采烈。

    这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属于是让人一眼就能望到碗底儿的那种。

    周二郎见他低头耷拉耳,一副闷闷不乐,问他,“周昌,你是对老爷的赏赐有什么不满吗?”

    周昌慌忙摇摇头,又摆摆手,就差把俩脚丫子也举起来摇,他一脸着急地解释。

    “没,没,没有不满,老爷和小少爷都待周昌太好了,自打来了府里,周昌过得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日子,连周昌的兄弟老子娘都跟着沾光。”

    “那你为何拉着一张大长脸给老爷看,怎么,你这张脸拉长了好看?”

    周二郎逗他。

    周昌支支吾吾,脸涨得通红,老半天终于憋出一句,“老,老爷,周昌为您做事,总觉得有点儿对不起小少爷,感觉自己就像说书人故事里那大叛徒一样。”

    “不,不是个好东西。”

    周二郎:“……”

    怎么这话听着这般别扭,若非实在了解周昌,换个人来说这话,他真要怀疑对方在含沙射影,影射他呢。

    “咳咳……”周二郎清了清喉咙,耐心给周昌讲道理,“周昌啊,你得明白老爷让你关注小少爷的目的是什么,明白老爷所做的一切是为了小少爷好,少爷年龄小,老爷得保护他,明白吗……”

    周昌觉得老爷说的话实在言之有理,不能再正确,高高兴兴揣着老爷赏的银子退下了。

    吃过晚饭,周二郎带着儿子回屋,入了秋,明显感觉到天气一天比一天凉,尤其是一早一晚更冷一些,从暖烘烘的屋子里一出来,不免感觉身上一凉。

    “冷不冷?”

    周二郎随手脱下自己的外衫,把儿子裹住。

    周锦钰:“……”

    爹,这里离咱们寝室才几步路,您至于这么夸张不?

    有一种冷,叫你爹觉得你冷,不冷也得冷,你说不冷,他也不信。

    周锦钰只好点点头,从了爹的意思,“好冷,谢谢爹。”

    周二郎一米八,周锦钰才多高,他的外袍在周锦钰身上跟披了个床单一样,周二郎给包裹严实,抱起他来。

    周锦钰内心:他们全都看不见我,本钰今年三岁半。

    周二郎内心:我儿子冷不冷我能不知道,果然如我所料,知子莫若父呀。

    周大郎看见自家二弟又抱钰哥儿,嘴角儿抽搐,真不知道这要抱到多大,二郎才肯承认孩子大了,不是离了他不行。

    凤英就直接了,道:“大郎,你瞅瞅咱家二郎这个黏缠样儿,全大干朝都找不出第二个这样的爹来。”

    “你们可瞅着吧,将来到了钰哥儿成亲的年纪,天上的七仙女下凡他都得觉得人家磕碜,配不上咱钰哥儿哩。”

    兰姐儿捂着嘴儿偷乐,“娘,我弟弟现在就长得这般好看了,等长大了不定多招姑娘喜欢,二舅他拦得住吗?”

    云娘也笑,“钰哥儿的性子可不像你二舅那般冷,孤芳自赏他自己天下第一美,不懂怜香惜玉。”

    云娘说完,自知失言,忙转了话头儿,把话带过去了。

    周凤英和兰姐儿都是大大咧咧的性子,没听出什么不对来。

    周大郎默默站起身回房,男女之间的事,谁对谁错那能说得清,他不懂,也不关心。

    随后,云娘也走了出来。

    夜凉如水,云娘抬头望天,她已经是摄政王夫人了,如今大干朝最尊贵的女人,曾经瞧不起她出身的,如今都被她踩在脚下。

    她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脸色,那怕是对二郎,也不必像从前那样,一个女人,混到她这个份上,还有什么意难平呢?

    周二郎带着儿子进屋,爷儿俩一块儿洗漱的时间,周锦钰说起明天去看大伯蹴鞠的事。

    周二郎想了想,道:“爹同你们一块儿去吧。”

    “爹明日有时间吗?”周锦钰忍不住问。

    如今有没有时间,还不是全凭周二郎自己说了算,再说了,他如今操心的是战略层面儿上的事,具体的事务自有下面人去操心处理。

    不过,他当然不能这么跟儿子说,笑道:“偷得浮生半日闲,挤一挤时间还是有的,大不了钰哥儿准许爹今天晚上晚睡一会儿,提前把明天的公务处理好。”

    “准奏了。”

    周锦钰歪头一笑,忽然意识到这话不能随便开玩笑,忙又捂住了嘴。

    周二郎却并没纠正他。

    织造局的人一早就命人送来了各种换季的衣物织品。

    父子俩的床上都换了崭新的被褥,被芯选用顶级桑蚕丝填充,而被套则是用上了织造局那里最新研制出来的新料子。

    因为新料子制作工艺实属难度大,所以成品极为稀少,只供摄政王府使用。

    周锦钰一头埋进羽毛般轻盈松软的被褥里,湖水般细腻柔滑的布料贴在他白嫩的小脸上,那种松弛愉悦的触感,简直就如同抱着小狸睡觉一样舒服。

    周二郎有洁癖,他嫌弃周锦钰那猫不干净,又见孩子喜欢抱着,索性就交待织造局,看能否造出一种类似触感的织物来。

    没想到织造局那帮人这么快就给造出来了,权力果然是个好东西。

    周二郎见儿子那一副陶醉享受的小模样儿,不由好笑,把人从被褥里拎起来,道:“不就是床新被子吗,这般喜欢。”

    “爹,真的好舒服呀,你也来试试。”周锦钰抱着被子往周二郎脖颈里裹,“是不是很软很舒服?”

    “好了,不闹了,赶紧起来泡完脚准备睡觉。”

    “爹,我不想泡了,那股子难闻的草药味儿,真的都快闻吐了。”周锦钰往被窝里出溜,不想起来。

    “哪里有你说的夸张,快点起来。”周二郎笑着催促。

    “我不想起。”周锦钰嘴里嘟囔着,耍赖。

    一开始他担心自己会挂掉,都是认真遵从医嘱,积极配合着萧祐安的治疗,现在他明显感觉到自己身体变好,不由就开始抵触起来。

    “周——锦——钰。”周二郎面色一沉,开始语带警告。

    周锦钰只得磨磨蹭蹭从床上爬起来,下人已经备好了泡脚的木桶,里面漂着各种不知名的草药,热气腾腾的白烟把哪股呛鼻子的怪味儿全都激发出来了。

    不要说是周锦钰,就是周二郎第一次闻这个味道,也是差点没被熏晕过去,他为此还特意请教过萧祐安,问能不能把味道太冲的那味草药给去掉,或者是减少。

    萧祐安的答复是——不能。这是起作用的主药,去掉效果减半,周二郎只得做罢。

    周二郎蹲下身子,先拿手试了一下水温,虽然下人已经提前试过,但他仍不放心,水温太低药效发挥不出来,太高则会把孩子的脚烫伤。

    试过没有问题,他才把儿子的脚丫放入木桶中,因为蹲着身子,热气直扑他面门,周二郎就像完全没有闻到呛人的草药味儿一样,低头照顾儿子泡脚。

    周锦钰拉他起来,“爹,你快起来吧,味道太难闻了。”

    周二郎抬头冲儿子一笑,“只是钰哥儿自己讨厌这个味道而已,这就像爹觉得臭豆腐难闻,你却觉得没什么一样,爹没觉得有多难闻。”

    顿了顿,周二郎又道:“钰哥儿须记住永远不要拿自己的感受代表别人。”

    周锦钰点点头,但是眼圈儿红了,他知道爹其实比他对味道更敏感。

    第225章

    给周锦钰泡好了脚,爷儿俩又说了一会儿小话,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这些琐碎之事从儿子的小嘴巴里说出来,就多了几分有意思,周二郎倒也听得有趣。

    他并不怎么插话,只是侧耳听着,不时附和点头或是轻笑。

    没多会儿的功夫,周锦钰就自己把自己说困了,先是迷迷糊糊眼皮子打架,过了会儿,头往二郎肩膀上一靠,睡着了。

    宫灯透过纱罩变得朦胧,温暖的光晕在室内晕染开来,衬得儿子熟睡的小模样不能再乖巧可爱,二郎想起他气鼓鼓绷着小下巴,又咬着嘴唇同自己犯倔时的样子,不由笑了。

    一夜好睡。

    翌日,阳光透窗洒了满屋,周锦钰从一片松软的暖意中睁开眼睛,翻了个身,看到爹正盘腿坐在临窗的小榻上捧着本书看。

    爹是真正的卷王之王,读书时他卷,考上状元了他继续卷,如今官居摄政王,他仍然要卷,如今周府最不缺的就是书籍,而且是保罗万象的各种书。

    没有一个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哪怕他天赋异禀,亦需要付出常人无法想象的努力,才可能到达别人到不了的高度。

    自己能如此从容悠闲的享受富贵生活,全靠拼爹。

    似乎是感觉到儿子的视线,周二郎回过头来,看到孩子醒了,不由目光一软,放下手中书卷,起身过来。

    “醒了?”

    周锦钰“嗯”了一声,才刚醒,还带着点儿慵懒的小鼻音,就像和父亲撒娇一样。

    周二郎两只手伸到他腋下,轻轻一用力,把儿子从床上拎起来,“衣服你自己穿还是让爹给穿?”

    周锦钰忍不住用两只小手儿捂住了脸,就问你爹是个宠娃狂魔你该怎么办?

    从,还是不从?这是个问题。

    诚实点儿吧,不管长到多大,在亲爹面前谁还不想当个无忧无虑的宝宝来着。

    在现代的时候他就无数次幻想过像其他小朋友一样,有父母疼爱,接他放学,给他买好吃的,周末还会带他去动物园,他受欺负了,爸爸会安慰他,保护他。

    他考上大学了,爸爸会为他高兴,为他骄傲。

    他第一次赚到工资,第一个电话就打给爸爸。

    如果有女孩儿不嫌弃他,他也会分享给爸爸。

    ——嘿,老头儿,你儿子有人接手啦!

    ……

    所以,做人要坦诚的,对的吧?

    周锦钰把小手从脸上拿开,“爹,我自己穿。”

    二郎知道自己儿子这是害羞了,勾了勾嘴角儿,“那好,穿好了就自己去洗漱,爹等你。”

    周锦钰搂住周二郎的脖子,用力抱了他一下,欢欢喜喜下了床,自己穿衣洗漱去了。

    周二郎不由摸了摸鼻尖儿,儿子好像活泼了许多呢。

    吃着早饭的时间,周二郎发现外甥女吃得不多,跟吃猫食儿似的,这不是他第一次注意到,忍不住关心道:“兰姐儿怎地吃如此之少?”

    “啊?”兰姐儿微微一愣,不由脸红,支吾道:“二舅,我,我不饿。”

    周二郎微微皱眉,但看外甥女这表现应该不像是生病了,既然不肯说,就是不方便说,点了点头,没有继续追问。

    凤英却是个藏不住话的,尤其是在自己家里人面前,又无奈又心疼地抱怨,“这安京城的小姐妇人们本来就把瘦当成是好看,最近那虞美人成衣铺又出了一种新式的百褶裙子,稍微胖一点儿的姑娘就穿不上。”

    “二弟你说说,谁这不是诚心逼着小姑娘们把自个儿饿瘦吗?”

    “娘~”兰姐儿羞恼。

    周锦钰可太了解兰姐儿的心态了,和现代的女孩子们减肥一样,就不知道姐姐能坚持几天。

    说起大干朝的女人们以瘦为美,萧祐安绝对功不可没,身为前朝太子,身份尊贵又郎艳独绝,自然是女人们爱慕的对象,他自己喜欢削肩细腰的窈窕美人,还特意作诗赞美过。

    他的审美带动了宫廷的审美,而宫廷女人们的审美又在贵族间流传。

    周二郎自己就是男人,他可太了解男人的心态了。

    男人的欲望永无止境,今天你为他节食瘦腰,说不得明日他就嫌弃你胸不够大,喂不饱的。

    所以,完全没这个必要,对于兰姐儿来说更没这个必要,敢给外甥女气受,换一个就是,难道周家还缺女婿吗。

    周二郎了解自家外甥女的性子,知道她没那个决心和毅力,能坚持十天都算外甥女长本事了,于是对凤英笑道:“大姐也是从姑娘的时候过来的,孩子喜欢,就随她折腾去,过一阵子,那裙子不时兴了,她也就不折腾了。”

    嘴上这样说着,二郎心里却是做了决定,外甥女儿不像大姐主意正,也没有云娘的精明,还是放在眼皮子底下稳妥,另外这入赘之人须得自己替她把好关。

    周锦钰给兰姐儿夹了一筷子青菜,道:“姐姐若是想变瘦,多吃青菜少吃肥肉就行了。”

    想了想,他又道:“回头儿我给姐姐写一份减肥食谱,另外姐姐若是饿了,也不用太为难自己,早晚散步半个时辰就会把吃下去的东西消耗掉。”

    “真的吗?”兰姐儿听弟弟说得头头是道,不由追问。

    “这都是书上说的,应该有用的,姐姐可以试试。”

    “钰哥儿对姐姐真好。”兰姐儿笑着摸了摸弟弟的头。

    旁边伺候兰姐儿的小丫鬟夏荷,不由向兰姐儿投去羡慕的目光,有这样一个舅舅宠着,还有个好弟弟,真是什么好都挡不住命好。

    吃过早饭,爷儿仨一块儿出了门,正好碰上贺明堂为首的贺家几人。

    几人一块儿过来给周二郎见礼,二郎客气笑道:“都是自己人,私下里不必如此客气。”

    话虽如此说,但他却是稳稳受了对方的礼,这才说客气话,层级关系必须明确,明确才有权威。

    蹴鞠场离这里不远,一行人步行过去,贺明堂陪着周二郎说话,贺文、贺武则和大郎凑到一处,贺景胜同钰哥儿两个小孩儿骑着状元车在前边儿跑。

    贺景胜是粗中有细的孩子,知道钰哥儿身体不好,扶着状元车滑行地很慢,两人有说有笑。

    两家人表面上看着其乐融融,其实矛盾已然隐隐显现,贺家的兵权太大,虽然在两次宫变中都保持了中立,但周二郎将来要做的是通过变革解决土地兼并的大事业,动的是大批官绅土豪的利益,这必然会引起各方反对。

    ——那么他就必须拥有不可动摇的话语权。

    兵权握在他自己的手上才行。

    把贺家的兵权削弱是早晚的事儿,只不过是时机问题,还有就是如何一边削弱一边做好安抚补偿工作,于公于私周二郎都不希望同贺家闹翻。

    小火轻炖,一点点来吧。

    大干朝有两大运动最受欢迎,一个是捶丸,一个则是蹴鞠,男子女子皆可戏耍,只不过是游戏规则略有不同。

    捶丸受文臣们欢迎,蹴鞠则是武将们的最爱,所以周二郎跑来看蹴鞠,还是多少有点儿出人意料。

    周二郎今日没有束冠,扎了武将里流行的单簇高马尾,没有发饰,只简单一根银色发带飘下来,身上月白色绣金线圆领袍搭配紧窄黑色箭袖,蹀躞束腰,显得英姿轩昂,与往日温润儒雅大为不同。

    在贺明堂的陪同下,他一入蹴鞠场便吸引了众人目光,坐上摄政王之位后,周二郎相当低调,刻意减少在公众面前露面的次数,神秘感和威严感与日俱增。

    今日出来,一方面为了陪儿子,一方面稳住贺家,继续与其保持良好的关系,同时也是给外界一个信号,贺家与周家是站在一起的。

    场上有头有脸的人物,都过来见礼问好,至于那些小官小吏则自动让路,他们还没有这个资格上前套近乎。

    周二郎与众人言笑晏晏,被簇拥着坐上了观赏角度最佳的高台上,一众人在旁边儿落座,看着是随意坐,实则座次等级分明。

    周二郎与贺明堂坐一起,其他人则与之稍稍拉开距离,既不会显得不敬,妨碍二人的交谈,又不会让人觉得疏远。

    周锦钰同贺景胜俩小孩儿坐在周二郎的前边儿,两个小脑瓜儿凑到一起,嘀嘀咕咕不知道在说着什么逗趣事儿。

    有人奉了茶水点心上来,周二郎附耳过去,低声吩咐了两句,很快有人拿来两个厚实的软垫给俩孩子垫在座位上。

    一声擂鼓,场上比赛开始了。

    贺文贺武两兄弟为首的十二人小队,对峙周大郎带领的队伍,双方分立在正中央两米高的风流眼两侧,等待开球。

    周大郎身材魁梧,近乎两米的身高,在武人中也是相当扎眼,一身利落的短打扮,几乎可以感觉到肌肉在他古铜色的皮肤下滚动,若非眉眼之处有相似,实难想象他与白成一道光的周二郎是亲兄弟。

    这位可是年近三十,可还没成亲呢。

    以前人家是哑巴,现在可不哑了,有个摄政王弟弟,自己如今亦是兵部侍郎,与之联姻……

    不过话说回来,这等壮汉若是个脾气暴打女人的,属实又叫人担心,真真害怕让闺女羊入了虎口。

    “好!”

    “踢得好!”

    一片叫好声乍然响动全场,却是贺文作为球头,率先攻入那风流眼一球。贺文颇为得意得冲周大郎挑挑眉,一脸欠收拾的挑衅味儿。

    没把握的才会先发制人,有着强大自信的,都是闲庭信步,后发治人。

    周大郎还挺佩服贺文的,不管在自己手底下吃过多少次败仗,永远都能保持自我感觉良好。

    都是一块儿上过战场的好兄弟,大郎认为自己有义务让他知道得意不要太早,不过教训归教训,不能让他输的太惨,得给兄弟留条裤衩遮羞不是。

    第226章

    大郎不是张扬之人,这场蹴鞠却一反常态,踢得异常高调,几乎全程压着贺家兄弟打,肩、背、拐、搭、控,那球仿佛粘在了他身上一样,精妙绝伦的技艺引得阵阵喝彩声。

    只是在比赛快要结束之时,大郎似乎是体力有所不支,接连几个失误,让贺家兄弟夺回几球,重新占据领先优势,大郎沉着冷静,奋起直追,最终扳回两球,以一球的优势险胜贺家兄弟。

    一场比赛,跌宕起伏,精彩刺激,令人大呼过瘾。

    贺文盯着周大郎。

    他可太清楚周大郎的实力。

    就这,他就体力不支了?

    骗鬼呢。

    周大郎啊,周大郎,兄弟被你骗了,你和你那戏精弟弟一样不愧是一个娘肚子里出来的,也是个灯下黑,扮猪吃老虎的货。

    贺明堂身为官场老狐狸,显然要比自家侄子看得更深,他目光落在被一众武将簇拥着的周大郎身上,不由对二郎意味深长道:“大郎当真文武全才也。”

    可不是文武全才吗。

    官场亦是人情场,文官以文会友,那么武将呢,这蹴鞠无疑就是一个很好的拉近彼此关系的工具。

    武将的圈子跟文官那一套运行规则有所不同,官职要么是嫡系世袭而来,就像他们贺家,老爷子虽然退下来,可在军中的威望和影响力足够后辈在军中站稳脚跟。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自己在战场上浴血拼杀,靠着积累战功升官加职,这亦会让下属心服口服。

    周大郎不过是参加了一次西北平乱,虽说立下奇功,可他在那场战争中所起到的关键作用,自己懂,周二郎也明白,却不是大多数人外行人能理解的。

    是以,周大郎直接升任兵部侍郎,不服他的大有人在,只不过人家弟弟是摄政王,你敢多放个屁试试?

    只能是口服心不服。

    再看看今天大郎的表现。

    蹴鞠在大干朝的影响力不用多说,在武将中的影响力则更甚,大郎用绝对高超的技艺征服全场,自会收获一大批仰慕者。

    这人脉圈子不就在武将中打开了。

    你再看看他的为人处事,他没踩着贺家的肩膀把自己捧高,而是目的达到就及时收手,不至于让自己那俩侄子输得难看,同时还能让这场比赛更加有悬念,更加精彩。

    还些都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周大郎比周二郎可怕。

    如果说周二郎是高端的猎人,那么周大郎就是伪装成猎物的高端猎人……

    不不不,人家不用伪装,人家真就是个老实人,但凡和他相处过,你就不会怀疑他的人品。

    怕就怕,老实人他懂三十六计啊。

    对于贺明堂的夸奖,周二郎从容笑纳,潜龙在渊,大哥的本事他在西北平乱那次就看出来了。

    其实他一直有点儿好奇,大哥跟那西北女王到底有没有一腿,据刘永年的小道消息,那女王似乎对大哥仍旧念念不忘。

    周大郎要同贺家兄弟等一众人去喝酒,二郎自是不会去,他若去了,喝酒的性质就变了,下面人也喝不痛快。

    二郎与贺明堂一道带着俩孩子往回走,一路上贺明堂好几次欲言又止,二郎明白他想说什么,却是假装没看到一样并不回应。

    贺明堂不傻,微微叹了口气。

    吃过晌午饭,周二郎陪着儿子午睡了一会儿,他都记不清自己多久没有午睡过了,一觉醒来只觉得神清气爽。

    傍晚的时候,云娘过来找他,说是晌午夏荷那丫头过来禀报,意思是兰姐儿好像跟胡安有点儿不大对劲儿。

    周二郎半晌没缓过劲儿来,好半天,他才重复道:“你是说……胡安同兰姐儿?”

    云娘点了点头,“夏荷这丫头不是冒失性子,应该是八九不离十,胡安是老爷的人,还是由老爷来问一下比较好。”

    “好,很好,好得很。”

    周二郎怒极反笑,咬着牙,连说三个好字,声音裹了冰碴子一样,又冷又硬。

    二郎有极强的家庭观念,所以尽管他眼里揉不得沙子,但仍会给云娘机会,俩人关系破裂之后,若非他暗中敲打警告,云娘在府中的地位怎么可能还和从前一模一样。

    所以,家里人就是周二郎的逆鳞,何况周家人丁稀少,兰姐儿是大姐的心头肉,也是自己唯一的外甥女儿,周二郎怎么能容忍胡安祸害她。

    再者,这些年的经历多少也是让他有了些戾气在身上的。

    他自幼心高气傲,之前在南州书院被林士杰刁难,后来又出了林氏上门要带走钰哥儿做书童的那档子事儿,来了安京城又被永和帝先提拔,再打压,再提拔,再打压反复敲打。

    后又在端王面前忍辱负重,这些事儿多少都对他产生了刺激,所以他极其反感别人对他不敬。

    胡安岂止是对他不敬,简直就是没把他放在眼里!

    胡安精准踩中两处雷点儿,周二郎不炸才怪。

    好巧不巧,这当口,周锦钰正好从外面跑进来,对上他爹阴沉似水的冷峻面孔,不由吓了一大跳,下意识后退了一小步。

    周二郎在儿子面前一向温柔慈爱,即便是几次冲儿子发火,那也是做个样子出来,并未真正动怒。

    因此周锦钰从未见过他爹露出这种阴冷中带着狠厉的眼神,让人觉得脊骨发凉,冷气从脚底板往上冒。

    身居高位,杀过人,沾过血,做过锦衣卫的头子,周二郎的气场毫不收敛地释放出来,绝非一般人能承受,要不一个文臣怎么能镇住锦衣卫那帮虎狼之辈呢。

    最重要,周锦钰是在毫无准备之下乍然看到,这与他印象中温文儒雅的爹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以至于冲击之下,他有那么一瞬间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周二郎看见儿子进来,收敛了情绪,冲周锦钰招招手,“钰哥儿,到爹这儿来。”

    周锦钰摸不清屋里什么情况,以为周二郎是在同云娘发火,想着有自己掺和着,不至于让两个人矛盾激化。

    他心里有点儿打怵,但还是快步小跑过去,蹭到周二郎身上,叫了声“爹。”

    他这声“爹”明显叫得有点儿底气不足,带着点儿讨好和试探的意味,小手儿也不自然地绞着。

    周二郎当初为了审讯刘永年,做了多少关于审讯犯人的功课呀,对人的微表情和身体语言极为敏感,他再瞧不出儿子这会儿害怕他,他也就别活了。

    周二郎的眉眼不由柔和下来,摸了摸儿子的小脑瓜,“跑哪儿玩儿去了,瞧这一脑门儿的汗。”

    第227章

    且不说兰姐儿将来的身份,就说周家现在的身份地位,即便是招赘,亦不可能是胡安,就算抛开门第身份之见——

    外甥女嫁给自家的车夫?

    这叫外界会如何联想周家的女儿,说他们俩个人没有私情有谁相信?总不可能是他这个做舅舅的故意糟践自己的亲外甥女儿。

    周二郎给儿子擦完汗,又给喂了些水喝,吩咐周昌把孩子带出去,又命人去叫兰姐儿叫过来。

    兰姐儿纳闷儿二舅找自己有何事,轻轻敲了下书房门儿,“二舅。”

    “进来吧。”

    平静无波的声线莫名让兰姐儿心里升起一点儿忐忑,小心翼翼地推开了书房门。

    周二郎从书桌后抬起头来,示意兰姐儿坐下。

    兰姐儿依言照做,不知道是二舅的书房里太过安静,还是二舅不苟言笑的样子让人觉得有压力,兰姐儿有点儿无所适从,没话找话地问:“二舅,您找我?”

    周二郎浅“嗯”了一声,闲聊般开口,“兰姐儿喜欢胡安?”

    声音不大,却犹如惊雷在兰姐儿耳朵边儿炸响,半张着嘴巴,眼睛瞪得大大的,仿佛在说:二舅怎么会知道???

    周二郎一看外甥女这表情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压着火儿继续问,“喜欢胡安什么,二舅听听。”

    震惊过后,兰姐儿的脸红成一片,又害羞又有做坏事被人抓包的窘迫害怕。她自己也知道跟胡安私下里来往不对,这在大户人家是要被重罚的。

    显然,潜意识里她并没有把自己当成大户人家的小姐,或者说她不认为家里人会拿大家族那套规矩约束她。

    “二舅,我,我……胡安对兰姐儿很好。”

    周二郎长指遮目,把头扭向一旁,目光在桌角的戒尺上盯了半天,深吸一口气,调整了情绪。

    “兰姐儿,二舅问你,女子的名节重不重要?”

    兰姐儿红着脸,轻轻点了点头,不敢与周二郎对视。

    周二郎尽量让自己声音温和,道:“假如我们兰姐儿是男人,胡安是女人,兰姐儿喜欢她,觉得是在心里默默喜欢她好,还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喜欢冒着损坏她名节的风险让她知道你的喜欢好?”

    兰姐儿无言以对,下意识着急为胡安辩解,“二舅,胡安他没有,他,他……连兰姐儿的手都没碰过。”兰姐儿的声音越说越小。

    “但你们不止一次私下见面,还互送定情信物不是么?”周二郎打断外甥女的辩解,“可见他的私欲大过于对我们兰姐儿的喜欢,不是吗?”

    兰姐儿显然是对胡安动了真感情,尽管知道二舅说的对,还是忍不住替胡安找理由,小声哀求:“二舅,胡安对兰姐儿是真心的,就算被人发现,他也肯定会对兰姐儿负责的。”

    周二郎额头青筋突突直跳,快被外甥女的白痴逻辑给蠢哭了,这是负责不负责的事儿吗,他有几个脑袋敢对你不负责?

    不过周二郎也没指望几句话就把外甥女变成人间清醒,何况不清醒的也不止是自家孩子,放眼安京城,同兰姐儿这般大的小姑娘还不都一样看不清男人的真面目。

    就比如贺家那位姑娘,也不想想男人都是些什么东西,但凡对你有兴趣,还用得着你主动。

    小孩子不懂事,劝也没用,那就大人替她做主好了,周二郎直接命人把兰姐儿禁了足。

    至于胡安?

    锦衣卫的刑房之中,胡安被吊在刑架之上,周二郎把对兰姐儿的恨铁不成钢也一并算到了胡安身上,扯了鞭子亲自上手抽。

    锦衣卫的鞭子可不是普通的皮鞭,是用带有倒刺的藤条所制,一鞭子下去带起一片皮肉。

    到底是自己的人,周二郎没有用浸泡过盐水的鞭子抽。

    随着破空声接连响起,十鞭子下去,胡安身上的鞭痕纵横交错,血迹从鞭痕处渗透出来,身上的衣裳碎得倒不严重。

    胡安心里很清楚,这鞭子若由有经验的老手来抽,十鞭子下去,身上的衣裳早都抽飞了,而且那种是真能抽到你的肉里,而非现在的表皮伤。

    大人亲自用刑,其实是对他的变相开恩。

    胡安是江湖人,皮糙肉厚抗揍,周二郎却是没干过力气活儿,抽了十鞭,自己鼻尖儿上渗出细汗来。

    他扔下鞭子,自己坐到后面椅子上休息,后面有人端着茶杯递过来,“天气干燥,大人您润润喉咙。”

    绝口不提是因为看到大人出了汗,担心他口渴才过来奉茶。

    周二郎接过茶杯,胡安没把责任往兰姐儿身上推,承认都是自己的错儿,让周二郎心里多少好受了一些。

    就算这会儿真心喜欢又怎样,过起日子来,这点子喜欢分文不值,兰姐儿缺少父爱不假,胡安这种浪子可不会永远给兰姐儿当爹。

    你不是人家闺女,人家宠你不是出自本能,那都得看心情,你先让对方高兴了,他才愿意宠着你。

    兰姐儿需要一个过日子的好夫君,这人绝不是胡安这类的,胡安若是安生过日子的,就不会选择做杀手这行。

    这种野马,兰姐儿驯服不了。

    喝完茶,周二郎站起身,从桌子上摸起一把匕首,正是之前胡安送兰姐儿的定情信物。

    胡安就见大人慢条斯理踱步过来,明明端方清雅长得谪仙一样,却是让他这杀人无数的都生寒,他第一次杀猪都没眼前这位杀人冷静。

    明晃晃的匕首点在了脖颈处,稍一用力,刀尖儿上就会见血,胡安眼晕。

    “胡安,告诉本官,你这条狗命是谁给你的。”

    胡安知道周二郎的行事原则:不是我对你好,你才效忠我;而是你效忠我,我才会对你好。

    所以他毫不怀疑,大人手里的匕首绝不是吓唬着他玩儿的,他想对你下手,他就真能下得去手。

    “胡安的这条狗命是大人给的,若无大人相救,胡安早就死在了狱中。”

    匕首被强势下压,立时有血珠子从皮下涌出,然而下沉并没有停止,胡安被迫脖颈用力后仰,他头皮一阵发麻,忙道:“胡安是大人的死士,唯大人命是从,令行禁止,不得违抗!”

    “你做到了吗?”

    “胡安认罚。”

    “来人!继续给我抽他,抽到大人我喊停为止”

    周二郎厉声下令,回身又坐到了椅凳上。

    身边侍从把鞭子从地上捡起来,递到行刑之人手上,不动声色递了个眼色过去。

    对方微微点头,表示心里有数。

    都是人精,知道胡安是周二郎的心腹之人,真要想废掉他,何须这般折腾,因此鞭子甩出了花,把胡安的衣服抽成了碎布片,其实都是表皮伤,看着凄惨,比之诏狱里真正受刑之人无法相提并论。

    饶是如此,胡安触碰到周二郎的逆鳞,周二郎成心要给他教训,也让胡安受苦不轻。

    另外,把胡安拉到锦衣卫当众责罚,也是周二郎在杀鸡儆猴给身边人立规矩。

    胡安不可能再出现在周府,被周二郎留在了锦衣卫当职,周二郎又换了新的车夫。

    兰姐儿不敢同自己舅舅发脾气,一腔怨气发在贴身丫鬟夏荷身上,夏荷被她罚跪,不敢言,勾着头,眼泪一滴滴掉在眼前的地板上。

    兰姐儿看着她,突然就想起自己小时候被爹打,娘护着她与爹厮打,被爹一巴掌甩得踉跄摔倒在地上。

    自己当时也是如夏荷这般无助。

    兰姐儿扶着夏荷起来,给她擦了擦眼泪,仍旧气汹汹,“看你还敢不敢跑去告状。”

    夏荷怔怔地看着她,突然破涕而笑,尽管自己的小主子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她心却是善良的,自己能伺候她,也算是运气很好了。

    她道:“奴婢相信老爷是不会害小姐的。”

    兰姐儿拉着夏荷坐到榻上,叹口气,“我舅舅自然是疼我,为我好的,可我真的很喜欢胡安。”

    夏荷拉着她手,“小姐如今是大姑娘了,老爷疼爱小姐,小姐也应当多为咱们老爷考虑考虑。”

    “小姐有没有想过,您可是过继到老爷名下的,堂堂摄政王的女儿嫁给了自家的车夫,就算小姐不在乎,老爷却是在朝堂之上,您让他的脸面往哪儿搁,人家说咱们府上的女儿家不值钱还算轻的。”

    兰姐儿气得脸红,“他们吃饱了撑的,管别人家的事,我嫁给谁又不吃他们家的饭。”

    “小姐说是这么说,可人言可畏,说不得人家还会认为老爷治家不严,连自己家的事儿都处理不了,还怎么治理天下?”

    兰姐儿听得脸色不由变了,“会有如此严重么?”

    夏荷点点头:“小姐还记得奴婢是如何被卖到人市里去的吗?就是府上的主人家言语不当惹了祸事出来,伴君如伴虎,老爷官再大,也是要受那皇帝管着的。”

    兰姐儿默然,半晌才道:“你与我一道读书,我读了个糊涂,你倒是读明白了点儿东西。”

    夏荷笑道:“可没有小姐,奴婢什么都不是,老爷肯让奴婢陪小姐一块儿读书,不就是让奴婢能更好的伺候小姐吗。”

    “那倒是,你对我好,我心里自然也是有数的,不然就冲你害我失去喜欢的人,我也不会轻饶了你。”

    夏荷哄她,“书上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小姐若实在放不下,就把他埋藏在心里好了。”

    “那都是安慰人的话。”

    “不是的。”

    “怎么不是?”

    “小姐把他埋在心里久了,他也就入土为安了。”

    “……”

    有夏荷劝着,周二郎又让云娘给她置办了一大堆衣服,各种首饰珠宝,市舶司进贡的稀奇玩意儿一并给弄来,还给置了个田庄,让她自己管着帐,有太多事儿缠身,她也就顾不得想胡安了。

    兰姐儿的爱情就像龙卷风,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过是享受被男人哄着,被男人珍视的感觉,弥补曾经的缺失罢了。

    不过,兰姐儿这事儿给周锦钰留下点儿后遗症,乖顺了好长一段时间,一时让周二郎还有些不适应,暗恼自己不应该在家里随便发火儿。

    这期间周锦钰同周佐熟悉了不少,他喜欢玩儿角球,同贺景胜两个人没意思,有时候会拉上周佐,没想到周佐却是个老手,玩儿得很过瘾。

    冯浩也会经常过来,他有时候会不由自主偷瞄周佐,周佐装做没看见一样,除了偶尔同周锦钰说上一两句话,基本不与人交流。

    冯浩还听到周佐称呼周锦钰为小主人,冯浩暗自佩服,并视之为对手。

    他自问把自己放到徐坤的位置上,如此天上地下的落差,他做不到如此淡定。

    昔日的小伙伴,两个已经悄然长大,超越同龄人的成熟,一个佛系咸鱼活在当下,还有一个争强好胜的憨憨因为竟然输球给周佐不依不饶要继续比。

    周二郎从外面回来,看到花园里玩儿球的几小孩儿,站着看了好一会儿,直到周锦钰看到他,跑了过来,“爹。”

    几个孩子跟着一块儿过来,贺景胜先叫了声“叔叔。”冯浩眼睛眨了眨,想到两家之前的恩怨,没有跟着套近乎,有些拘谨地叫了声“周大人。”

    周佐则恭敬地称呼周二郎为“主人。”

    周二郎冲他们笑了笑,颇为亲近的摸了摸贺景胜的小脑瓜儿。贺景胜立马感觉到自己在周家的地位与众不同,保护周锦钰的责任感也油然而升,他不能辜负周叔叔对他的信任。

    周二郎走后,几个孩子又玩儿了一回儿,各自回家。

    晚上,给周锦钰泡着脚,爷儿俩闲聊天儿,周二郎就问儿子,“觉得周佐如何。”

    周锦钰想了想,道:“他很聪明,也能屈能伸,读起书来有爹的劲头儿,将来应该会不凡吧。”

    “缺点呢?”周二郎又问。

    “缺点?”周锦钰愣了愣,道:“有时候他可能有一点点自以为是。”

    “怎么讲?”周二郎往木桶里又兑了些热水。

    “嗯,我说不上来,就是感觉。”周锦钰目光瞥向一边。

    周锦钰没有说实话,他直觉若是说了周佐质问他的事儿,爹定然会追究,想想爹上次发脾气的样子,还是别坑周佐了,不地道。

    周锦钰跟别人说慌还好,对周二郎说慌,甭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他总是会觉得心虚,所以每次说慌,他眼睛不自觉就会飘。

    周二郎没有揭穿他,继续问,“倘若周佐和周昌只有一个人能活,钰哥儿会把活命的机会留给谁。”

    周锦钰拒绝回答,把脚从木桶里抽出来,小手拍着嘴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爹,你这都是些什么无聊的问题啊,好困啊。”

    周二郎心里冷笑,自己没看走眼,周佐挺果然是出息啊,可惜聪明劲儿没用对地方,竟敢套路钰哥儿了,这才多久,就让钰哥儿对他刮目相看了。

    今儿下午几个孩子打角球,他就看出来了,几个人包括自己家傻儿子在内,全都被周佐控制着。

    周二郎反思自己是不是太过于仁慈了,胡安把他气不轻,又来个徐坤,倘若那场宫变失败的是自己这方,他可不认为徐庚会放过自己全家。

    他培养徐坤一方面是惜才,另外一方面钰哥儿的病到底让他有所顾忌,不想造太多杀孽,更不想让儿子心里有疙瘩,他可不是为了给自己儿子培养出个主子来。

    周二郎给儿子擦干脚,放进被窝里,又掖好被角,周锦钰装得挺像,哈欠连连,嘟囔了句,“爹,我睡了。”

    一翻身,给了周二郎个后背,装睡。

    正躺床上看书的周佐打了个大喷嚏:谁在咒我?

    第228章

    几日后,周二郎从外面带回个同周佐差不多年纪的少年来,名唤高敬,也没说那少年是何身份,却是同周佐一样的待遇,亦可以跟着读书识字。

    不同于周佐的高冷,高敬十分恭谨守礼,见人三分笑,很快就同府里众人熟悉起来,当然也讨了周锦钰的喜欢。

    周佐的危机感油然而升。

    他不知道高敬是被赌徒父亲卖入宫中的小太监,才入宫不久,尝尽人间冷暖,偶然的机会被周二郎赏识,带回府中。

    对高敬来说,来周府就是他的第二次投胎,周锦钰就是他此生的荣辱所在,周锦钰好,他就好;周锦钰不好,他亦不可能好的了。

    周佐桀骜不驯,周二郎自然不可能用对待胡安的法子来惩治一个孩子,找个再温顺忠诚不过的人来与他竞争,一切就都解决了。

    而钰哥儿要做的是就学会用人的平衡之道,把这俩人拿捏在手里。

    周锦钰哪里能想到,他还美滋滋做咸鱼呢,老爹把未来领导班子都给他安排上了。

    他同周二郎说起周佐和高敬两个人就跟上辈子的冤家似的,谁看谁都不顺眼,周二郎就笑。

    傻儿子,他们俩若是一条心了,还有你什么事儿。

    心里这般想,周二郎却不会这样说,重要的东西让儿子自己慢慢悟去,孩子自己悟出来的东西才是他自己的。

    说到底,皇帝要做的事看起来很多,其实本质上就一件事——把正确的人放到正确的位置上。

    周二郎相信,只要大权在握,加上制度与管理设置合理,钰哥儿完全可以做一个懒皇帝。

    ……

    中秋节过后,周锦钰拉着爹和大伯去庄子上挖番薯,他上次去庄子里和爷爷一块儿试着挖了挖,老爷子说肯定没少长呢。

    大伯如今虽说做了兵部侍郎,业余爱好仍旧是种地,没事儿就侍弄府里的小菜园儿,看到他养的花好看,又对侍弄花草产生了兴趣。

    见过猛男养花不?

    一双结实有力的大掌,却灵巧得不得了,穿梭在花枝间,从容温柔的动作中不带一丝急躁粗暴,周锦钰想到一句话: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爹也受影响,开始养花,只不过他只养他自己喜欢的花。浇水、施肥、修枝也只管那一颗,那怕是顺手的活儿,他也绝不多管旁的花一下。

    旁的花枯了、死了,关他鸟事?拔掉,扔了。

    ——别碍他眼。

    坐在马车上,周锦钰左看看大伯,右看看自己爹,觉得安京城的女子们眼神儿都不咋好。

    周二郎捏了下儿子的小腮帮,“钰哥儿看什么呢?”

    周锦钰搂过他爹脑袋,贴着二郎耳朵边儿,小声的,用大郎能听到的声音说,“爹,我什么时候能有大伯娘啊?”

    周二郎就笑,目光揶揄地看向大哥。

    大郎没有羞臊躲闪,抿唇笑了笑,目光看向车窗外,无人知晓他内心在想些什么。

    周老爷子一大早就在庄子大门口儿等着呢,看到自家的马车从官道上驶来,脸上笑开了,一刻也等不得似的,快步迎上去。

    周二郎从车窗里看到老头儿撅哒撅哒的身影,仿佛回到自己以前读书时,每次回家,爹亦是守候在村口的小石桥上翘首以盼。

    爹一看到他,立即就从石墩子上站起身,满脸欢喜地快步上前,把他背上放书的褡裢接过来,心疼道:“二郎走累了吧。”

    还有一次,大雨瓢泼,爹竟然冒着大雨,趟着没过脚脖子的水,趟过一路泥泞,走到镇上私塾找他,只因昨日里村里有人办喜事,他给人帮忙,得了一小碗儿猪肉,怕夏天放坏喽,着急地送来,让他吃了长身体。

    爹全身都被浇透了,唯有那一小碗肉没有被淋湿。

    没有人生来就懂得上进,但生活会为你做选择,不是每个人都有的选。

    他是幸运的,他成功了。

    “爷爷!”

    周锦钰率先从车厢里钻出来,脆声叫道。

    “爷的乖孙。”

    老头儿乐呵呵把小孙子从车上抱下来,掂了掂分量,又攥了攥小孙子的小手腕儿和脚脖子,满意了。

    ——娃身上现在能摸着肉了。

    “爹,我听说您今年又跟着去地里收庄稼。”

    爷儿几个往屋里走着,周二郎问。

    儿子问起这个,老头儿就无奈,道:“爹倒是想干点儿活呢,可他们都怕你,怕爹我磕着碰着、摔着累着,人家惹不起你,我要干活儿,他们就下跪,你说咋整?”

    老头儿两手一摊,嘴上嗔怪,神情之中却难掩几分对儿子有出息又孝敬的炫耀之意。

    说到这儿,老头儿想起什么似的,对着二郎认真道:“二郎如今是大官了,可再大的官,咱也不能仗势欺人,更不能欺压老百姓,你得做个好官,不能让咱老周家出个大奸臣,被人戳脊梁骨。”

    周锦钰顺口接了一句:“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番薯。”

    一句话惹得几人哈哈大笑。

    二郎食指点了点儿子的小脑门儿,“小孩子才二选一呢,爹都要,既要为民做主,又要陪我们钰哥儿种番薯。”

    “走吧,让爷爷带咱们儿一块儿挖番薯去。爹,我们出门儿急,忘带遮阳的帷帽,您给找几个过来。”

    “爹,我用不着,您给二郎和钰哥儿找就行了。”大郎道。

    老头儿看了大儿子一眼,转身取回来三顶帷幔,先给大儿子扣头上了,嘟嘟囔囔道:“黑不溜秋不讨小姑娘喜欢,还不知道趁着冬天快来了,赶紧捂白些。”

    周大郎:“……”

    周锦钰捂着嘴儿乐,纠正老头儿的说法,“爷爷,我大伯那不叫黑,是健康的小麦色。”

    “小麦色?那还不是土坷垃色吗,一看就是干力气活儿的,哪像你爹长得白,一看就是有福气的富贵面相。”

    “爷,你不懂,这叫阳刚之美。”

    周锦钰耐心解释。

    “阳刚之美?”

    老头儿不解,向有文化的小孙子虚心请教,“那是啥意思?”

    周锦钰:“就是长得像男人的意思。”

    老头儿:“???”

    这不废话吗。

    周锦钰想了想,举了个通俗易懂的例子:“爷爷知道项羽吧,就是力拔山兮气盖世那个。”

    老头儿点点头:“爷听说书的讲过,就是那个鼎鼎有名的西楚霸王呗。”

    周锦钰:“我见过西楚霸王的画像,我大伯长得像他。”

    “真的呀,那可是个大英雄。”孙子这么一解释,老头儿不由上下打量自家老大,还真是的,他也看出来了,自家老大好像是黑得跟那些种地的汉子不太一样。

    “钰哥儿回头儿把那画像给爷瞅瞅。”

    “行,我回头儿就给爷画……,那个,给爷带过来。”

    爷孙俩在前边儿边走,边嘀嘀咕。

    周二郎拿肩膀碰了碰大郎,“哥,你有阳刚之气,你力拔山兮气盖世,你能干力气活儿,周家开枝散叶的力气活儿就交给你了。”

    大郎:“……”

    躺着也能挨刀,都是你自己儿子说的,你冲大哥发什么脾气。

    被人逼着干活儿叫劳作,自己主动想干活儿,那就是情趣。

    周二郎如今下地挖番薯就是情趣。

    这时间,田里的庄稼都已经颗粒归仓,就只剩下这半亩番薯,番薯一年可种两季,春种夏收,夏种秋收。

    老爷子把番薯藤蔓扒拉到一边儿,大郎观察了一下,小心地沿着番薯根茎四周轻挖,边挖边注意避开露出的红薯,防止铲断。

    待到把四周的土挖松,基本可以看到下面埋着的番薯全貌,大郎才果断下铁锹,把番薯给撬出来。

    在挖的过程中,大郎就暗暗心惊,等到真把红薯一块块儿撬出来,除了周锦钰,周家三个男人全都满眼地惊喜激动和不可思议——

    七块儿!一颗就长了七块儿大大小小的番薯。

    周锦钰内心:哇!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个瓜。

    第一次种植,就能如此大获成功,系统绝对功不可没,这番薯就是按照系统给出的种植方法来的。

    穿来五年,他终于可以明目张胆发辉金手指的作用,只需借用一下他爹的嘴就行了。

    摄政王大人上通天文,下知地理,何况一块儿小小的番薯种植之法,没看见爹的书房里有多少藏书么。

    周老爷子挖番薯的劲头儿激动地就像周锦钰在现代开盲盒一样:四块儿,还行。

    五块儿,不错不错。

    三块儿,差点儿劲儿,不过也还凑和了。

    七块儿,哈哈哈,竟然又一颗七块儿的。

    一、二、三……

    “钰哥儿,快快快,爷爷是不是眼花了,你快来帮爷数数,快数数,这是几块儿。”

    周老爷子激动地有些语无伦次。

    大郎、二郎哥儿俩对视一眼,就笑。

    大郎边挖边说道:“不怪咱爹这般激动,这番薯保守估计亩产都得一两千斤左右,就算是风调雨顺的年景,小麦和稻米的亩产三四百斤也就顶天了。”

    二郎点头,“大哥说的不错,最关键这东西可以做主食饱腹不说,还可长期存放,这在饥荒之年,是可以救老百姓性命的好东西。”

    “岂止,平常年景,老百姓倘若能吃饱饭,就敢生娃,我大干朝有了人,有了粮,什么蛮夷倭寇,如敢来犯,片甲不留!”

    二郎不由抬头看向大郎,重重点头,“大哥说的极是。”

    两人都想起了西北平乱时的惨胜。

    “爹,爹,大伯,你们快来看,爷爷竟然一下挖出了九块红薯!”

    周锦钰兴奋地喊了起来。

    ……

    大郎和老爷子都是干活儿的好手,尤其是大郎,二郎和钰哥儿说是帮忙,其实就是跟着玩儿。

    就这,爷儿俩身上的土比大郎和老爷子都多,尤其钰哥儿,玉白的小脸儿上沾了泥土,滑稽又喜感。

    二郎破天荒没说他,难得孩子出来撒个欢儿,可劲儿造呗,晚上洗澡就行了。

    老爷子心里不服老,终究是年龄在哪里摆着,最主要来安京城这几年,日子过得安逸,没有出过真力气。

    让老头儿过把瘾就得了,别给累着,周二郎吩咐跟来的人上前帮忙。

    旁边站着的几人早就眼馋得不行了,这种的啥宝贝,也太能长了。主人家不发话,他们不敢上前惊扰,这会儿得了吩咐,一拥而上……

    尽管有心理预期,挖出的番薯全部过秤以后,二郎大概换算了一下,亩产竟能高达三千斤!

    当然,真要大面积普及,不可能人人都像老爷子一样伺候祖宗般施肥浇水侍弄这些番薯,但亩产一千斤还是很有可能的。

    挖出这么多番薯,再小心,磕碰挖断亦是在所难免,这些碰伤挖断的自然无法储存起来做来年的种薯。

    周锦钰对周二郎说可以蒸着吃,亦可以煮着吃,烤着吃。

    周二郎命人按照儿子交代的法子拿去做,等热腾腾的红薯端上来,软糯甘甜的口感立即征服众人。

    就连老太太这极少喜欢发表意见的人,都对这番薯赞不绝口,周锦钰拿了一块儿烤番薯递给老太太,“奶奶,你尝尝这个,烤得才更好吃,外焦里嫩,比煮的还要甜呢。”

    老太太看着孝顺乖孙,满眼都是喜欢和慈爱。

    “咦,这个竟然是黄芯的。”

    周锦钰种的番薯有白芯,也有黄芯,相对黄芯的比较稀少。

    他让人用刀把自己手里的黄芯烤番薯切成几段,给家里人一人分了点儿,他自己留下个最小的番薯尾巴吃。

    老头儿要把自己手里的那一块儿让给小孙子吃,二郎冲他轻轻摇了摇头。

    倘若现在只有一块儿番薯,二郎会毫不犹豫把这块儿番薯让给儿子吃,但现在的情况显然不是,孩子愿意把最好的东西分享给家里人,那就坦然接受孩子的好意,夸他几句,对孩子进行肯定就可以了。

    在这一点上,娘显然比爹更明白,一个温柔慈爱的眼神,就会让孩子感受到肯定和爱。

    人人都说他溺爱孩子,但二郎自己知道他分得清爱和溺爱。

    在他心里,钰哥儿永远都是第一位的,儿子的命也永远比他的命重要,但他也会让钰哥儿明白父亲的权力,敬他,爱他。

    他愿意做钰哥儿的老黄牛那是他自己的事,但钰哥儿把他当成老黄牛,把一切看成理所当然那就绝对不被允许。

    一家子高兴,喝了点小酒,如今大郎、二郎都是千杯不醉,一个是天生的,一个练出来了,不过有老太太在呢,所以饮的是果酒,温和清甜,和红酒的度数差不多。

    二郎端着酒杯给儿子沾了沾唇。

    周锦钰有点儿好奇这个时代的果酒是什么味儿的,就着周二郎的手轻抿了一小口,在嘴巴里咂摸咂摸味儿,又黑又亮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的,一副打开新世界大门的小模样儿。

    周二郎忍俊不禁,正要收了酒杯,不成想周锦钰抓住他手,一口给干了!

    干……了?

    二两的酒杯!

    周二郎:“……”

    周锦钰是故意的,明知道小孩子不能喝酒,爹你逗人玩儿,来而不往非礼也,儿子也逗逗你。

    他其实没敢真喝,这具身体可禁不起折腾,都存到系统空间里去了。

    周二郎却是吓坏了,反应过来,第一时间单手扣住儿子的后颈,一只手撬开儿子的嘴巴催吐。

    周锦钰“呜呜呜”的,有话说不出口,两只小手用力扒周二郎的大手,使出吃奶的劲儿挣扎,二郎沉声道:“哥,你来按住他。”

    周大郎也担心,铁钳子似的大掌一上手,周锦钰简直欲哭无泪——催吐的滋味太酸爽了。

    周锦钰气得想咬周二郎的手指头,又下不去牙,他爹怕伤着他喉咙,手指上还垫了帕子,对他不可谓不细心。

    一通折腾,周锦钰连吐好几大口,把刚才吃的番薯都吐出来了,周二郎也不嫌脏,替他擦干净嘴角儿,给漱了口还不放心,非得逼着喝一大碗水,说是吐不干净的,可以被水稀释掉。

    周锦钰靠在大伯怀里,气得翕动着鼻腔,拿眼珠子瞪周二郎,大眼睛里瞪出生理性的水光,委屈得不行。

    周二郎不为所动,端着水道:“钰哥儿不喝,爹可就要硬灌了。”

    周锦钰气道:“你怎么不干脆说敬酒不吃吃罚酒!”

    周二郎扫了他一眼,“周锦钰,爹数到三。”

    “一、二……”

    周锦钰打断他,“爹你就会拿三个数唬人,你数吧数吧,你数到三千我都不会喝。”

    说完,周锦钰回过头儿,抓着大伯的衣服,“大伯,你端的水,我就喝。”

    大郎:“???”

    小侄子这服软的姿势还真是……

    第229章

    在周二郎的精心呵护下,周锦钰一天天长大,他对父亲□□的大家长作风当然也会偶有不满,不过最多也就是小小的反抗一下,不会真的忤逆不孝。

    要说害怕自己的父亲,他肯定是有那么一点。

    大概是权臣的通病吧,爹是个权力感和控制欲都很强的人,日复一日,大家长的威严在潜移默化中逐步建立。

    家里除了大伯以外,就算是爷爷,对爹也是下意识听从的。

    不过,相较于小鱼那一世,爹显然进步多了,至少他绝大多数时间都会以理服人。而小鱼那一世的爹出身名门大族,身上封建大家长的烙印不要太浓厚,在家里的行事作风一句话就能概括:——对错重要吗?我说了算才最重要!

    “啪。”

    玉白的指尖夹着一粒黑子,犹豫了片刻,随后果断按下。这一式下得精妙,出其不意偷袭了白棋的右上角。

    周二郎抬头看了儿子一眼,周锦钰面露小得意。

    得意不过三秒,狡黠就凝固在脸上。

    爹的白棋竟然……竟然靠在了自己黑棋的右下角,这是什么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这得需要多么强大的计算能力才能够算出这一步棋的精妙,预判出这手棋对全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

    如果说自己刚才那一手是妙手偶得之的神来之笔,超常发挥,那爹就是掌控全局,步步为赢。

    周锦钰一脸挫败地耷拉下眼皮,单手撑住额头,看着像在苦思下一步棋该怎么走,实际上就是消极怠工不想下了。

    和爹下棋没意思,输赢全不由自己,输了是真输,赢了是爹对他的奖励,觉得该让他赢一盘了。

    “下了一手妙棋便洋洋得意;看到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就妄自菲薄。”

    微顿,“爹是这样教你的吗?”

    温和而随性的声线里沉淀着说不出的沉静深邃,五年的时间过去,三十岁的周二郎气质愈发沉稳内敛,鲜少有情绪外露之时,即便是对着最疼爱的儿子周锦钰,情感的表达亦变得深沉而含蓄。

    他不再摸儿子的小脑瓜,捏儿子肉肉的小腮帮子,也不会刮儿子的小鼻尖。

    若不是在一些不经意的细枝末节处感受到爹仍旧如从前一样关心和爱护自己,周锦钰几乎都以为随着自己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好转,爹不像从前那样喜欢自己了。

    就跟动物一样,幼崽的时候才当个宝,长大了,就开始嫌烦,恨不得你离他远点儿。

    周锦钰打起精神继续下了一会儿,就开始装不舒服,“爹,头有点儿晕。”

    他蔫头低耳,微微蹙起好看的眉头,食指轻揉着太阳穴。

    他这点小把戏,比起周二郎当年为了逃避干活儿故意装晕厥,简直小巫见大巫,二郎自是一眼就能看穿。

    看穿不说穿,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周二郎一般情况下都会给儿子面子,装傻配合。

    周锦钰舒服地枕在爹身上,太阳穴处的按揉力度轻重适中,让人昏昏欲睡,周锦钰忍不住想:爹真是处处都优秀啊,就连伺候人的活儿他都能干得比别人好。

    周锦钰很快就真的睡着。

    周二郎甩了甩发酸的手腕儿,嘴里轻斥着“臭小子”,动作却极其小心轻柔的把儿子放平在车厢里铺了厚厚褥垫的榻板上,又给盖好了厚软的棉被。

    如今,周家的车队已经离开安京城月余,两个月前,新皇的生母与侍卫私通被人撞见,由此又牵连出新皇当年早产的事,引发了朝廷上下对新皇身份的质疑。

    此事实难界定,早产这事儿亦非个例,若要以此为依据来断定新皇身份,未免草率。可其母如今出了与人私通的丑事,就不由不让人产生各种联想。

    再者,这新皇长得与永和帝到底像还是不像,见仁见智,每个人的看法不一。

    皇家血统不容混淆,朝廷上的人分成了两派,一派要从永和帝的旁支里选出一人来,另立新君;一派则认为放下血统不论,新皇登基以来,德不配位,理应学习尧舜禅让给能给天下万民带来福祉的摄政王。

    这时就该摄政王亲自站出来表态了,周二郎自然不可能厚着脸皮说要让新皇禅位给自己,亦不可能再扶持一个出来。

    若只是想要个傀儡,赵正桓就相当合格,他何必如此大费周张搞出如此多的事儿来。

    周二郎选择跳出漩涡,回乡祭祖。

    说是没有表态,态度其实亮得不能再明白,没有支持另立新帝,就是默认反对呗。

    再者,他虽然自己离开了安京城,却留下手握重兵的大哥坐镇京城,而文臣这边,薛良、刘永年、冯明恩、卢文康为首的众人都是他的死忠。

    而来自京中的密报亦会每日定时出现在周二郎的案头,京中的一切仍旧在他的掌控之中。

    车队驶入南州府境内,十年未曾回乡的周二郎亦忍不住心头感慨万千。

    周二郎虽说是微服回乡,却早有消息灵通之辈暗中打点好一切,既不会唐突打扰摄政王大人,又能让大人感觉到自己的安排。

    周二郎一路上所经之地,入住的客栈都是有人精心安排好的,一应用具和饭菜都花了大心思。

    现在是摄政王大人,明天就有可能坐上最高位,各地方官谁不想先混个好印象。

    周锦钰都能看出点儿猫腻来,周二郎当然更清楚是怎么回事儿,只不过水至清则无鱼,该装糊涂时就装糊涂罢了。

    他不缺会办事儿的人,缺的是关键时候能办正事儿的人。

    就比如眼前升任两江总督的原南州府巡抚王重礼。

    王重礼亦是消息灵通之辈,一早收到周二郎快到南州府的消息,率人在驿站早早等候。

    大人既是微服,就是不想高调张扬,是以王重礼只带了几个重要亲信前来相迎。

    周锦钰陪同父亲从车厢里走下来,小小的少年郎站在父亲身边,可能因为年龄还小的原因,脸庞和眼睛俊美得几乎雌雄莫辨,可你却绝不会把他看成是个姑娘。

    五年来,二郎把儿子带在身边,一言一行悉心教导和培养。

    周锦钰气质里自带一股凛然贵气,如松如玉,年龄小,气场却迫人。

    不过,相较于其父的沉稳内敛收放自如,小孩儿显然还不够老练,面对众人的夸奖溢美之词有些招架不住的害羞。

    周二郎替他解围,道:“为父多年未曾归乡,要与诸位叔伯畅饮叙旧,钰哥儿同爷爷先回周家庄。”

    周锦钰忙不迭点头应允,这帮人也太能拍马屁了,自己都快被他们捧上天去了。

    这时王重礼拱手道:“老太爷同大人一路舟车劳顿,下官已经命人准备好了住处,不若先休息两晚,再行启程回周家庄亦不耽误。

    周二郎略做推辞,应下。

    王重礼是自己人,那就不能跟他表现得太见外,太见外他就该自我怀疑,怀疑你是否有意疏远他,他是不是你的心腹之人。

    说是畅饮叙旧,其实是有要事要谈,周二郎这次回乡祭祖是带着目的来的。

    两日后,一家人启程回乡。

    车轮滚滚向前,车窗外的一切如此的熟悉又格外的陌生。

    “爹,你快看,这家包子铺牌匾上的题字跟你的笔迹好像呀。”

    周二郎顺着儿子手指的方向看去,一家门面颇大的包子铺,匾额上书“蒸蒸日上”四个楷体大字,正是自己当日为换取银钱所提。

    他记得清清楚楚,当时老板给了他三百文的报酬,让他有路费可以中途多回家一次,顺便还能有钱给钰哥儿买了甜甜的松子糖。

    儿子小心翼翼的把松子糖塞进嘴巴里,大大的眼睛慢慢亮起来,像是在惊叹松子糖的美味,又搂住他的脖颈把头埋进他的颈窝里,奶声奶气道:“爹真好,喜欢爹。”

    他还给云娘、大姐和娘买了桃木簪,给兰姐儿买了绢花。

    那时候的云娘很容易就满足,一支小小的桃木簪也值当得她特意跑出去显摆一遭,回来对自己说,“夫君买的簪子好看哩,她们都说府城里的东西就是比咱们小地方的强上许多,夫君对云娘真好。”

    无法形容那种被需要的感觉,大概就是为人父为人夫的快乐吧。

    “老陈,快停一下车。”耳旁响起儿子的吩咐声,打断了周二郎的思绪。

    “爹,我想尝尝这家的肉包子。”周锦钰眨着眼问父亲,他的眼睛更多遗传了萧祐安,并不似周二郎的凤眸细长冷感。

    你说他是多情的桃花眼吧,他又有着杏眼的圆润无辜,笑起来的时候自带鲜活可爱的氛围感,讨人喜欢。

    周锦钰想要吃个包子也要习惯性先请示一下自己爹,对周锦钰来说,这叫策略。

    他已经摸透了爹的脾气,小事儿上多请示,大事儿偷摸干,爹没意见的必须要请示,爹有意见的绝对不能让他知道。

    周二郎亲自下车去帮儿子买包子。

    他的气质与十年前清秀腼腆爱脸红的书生相去甚远,包子铺老板未曾认出他,只是觉得眼前的贵人举手投足都透着不一般。

    各种馅料的包子每样几个,按客人的要求装进提篮里,恭恭敬敬递过去。

    周二郎往他手上放了一锭银子,道:“不用找了。”

    在包子铺老板的连声道谢中,周二郎抬头看了一眼“蒸蒸日上”的匾额,转身离去。

    白嫩宣软,皮薄馅儿大的肉包子,咬一口,热气腾腾的汤汁在唇齿间溢出,并非味道有多鲜美,周锦钰什么好东西没吃过,他吃的更多是一种回忆。

    以往被大姑领着来府城看爹,每次大姑都给买包子吃,因为又省钱又解馋还能管饱。

    “爹,你也尝尝。”周锦钰故意把自己咬了一口的包子,递到周二郎眼前。

    周二郎满脸嫌弃的推开他手,“没大没小,成何体统!”

    周锦钰哈哈大笑,笑着笑着,他又忍不住有些感慨和委屈,道:“钰哥儿同爹之间越来越像上下级的关系了,每天要请安,开个玩笑就被爹斥责没大没小不稳重,有时候真怀疑爹是不是只疼爱小时候的钰哥儿,钰哥儿长大了,就招爹厌烦了。”

    周二郎揉了揉眉心:臭小子胡说些什么。

    事实上并非如儿子所说,他不是不疼爱儿子,不要说才十二岁,就算一百二十岁在他心里也一样是自己孩子。

    只不过他发现儿子越大越不好控制,阳奉阴违的事做的不要太多,他几次想要戳穿儿子,但看到孩子瞒过自己那得意的小样儿,他又不忍心。

    只要不是什么触犯禁忌的事,他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糊涂了。

    如此情形,他若是再与儿子嬉皮笑脸,小孩儿心里哪还有个“怕”字。

    再者,他年岁渐长,哪能还像年轻的时候同孩子没大没小,爹没有当爹的样子,儿子没有当儿子的样子,成何体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