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看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小奥斯汀小姐 > 第52章 独立战争
小奥斯汀小姐
米迦乐著
爱丽丝饶有兴味的问“美利坚是什么样子的”
格兰特耸肩, “那得看你想知道什么,你这么问,我可没法回答你。”
“说说独立战争吧。”
“你为什么想知道这个”格兰特看了看舞池里的男男女女, “独立战争只过去了十几年, 英国人恐怕不愿意提起这件事情。”
“说说看。你家里有人参加了战争吗”
“有的,我的一个叔叔死在了查尔斯顿。你家有人参加了战争吗”
“没有。战争结束后你才出生吧”
“对。我能问一下你的芳龄吗”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一个绅士不该冒失的问一位小姐的年龄。”亨利好不容易插了一句。这个新大陆来的野蛮人就是不懂礼貌他愤愤的想。
“我再有三周就满17岁了, ”格兰特仍然不理亨利,假装他不存在。“战争结束之后出生的,在南卡罗莱纳州的索尔兹伯里我听说英格兰也有一个索尔兹伯里, 不知道那儿怎么样。”
“我去过索尔兹伯里,巨石阵在那里, 很有意思的地方。”
“那我们什么时候一起过去看看现在天太冷了,我没想到英格兰会这么冷。这里什么时候是春天春天过去没准会更好玩一点。”
爱丽丝终于意识到他似乎是在约会她,美国的孩子这么早熟的吗果然是跟英格兰的男孩不一样。
“我得过去了, 我母亲在找我。”她随便找了个借口走开了。
可是过了大概十几分钟,格兰特邓波儿又过来了, 还很殷勤的给奥斯汀太太和爱丽丝都拿了饮料,于是被奥斯汀太太问了好一会儿。
奥斯汀太太问他多大了,在哪里上学, 什么时候回美国。
格兰特一脸乖乖仔的样子,有问有答,“母亲准备在英国留到莎莉结婚之后再回去。”
“那你父亲岂不是要一个人待在劳伦斯了”劳伦斯是南卡罗来纳州的小镇, 邓波儿家的农场、种植园和庄园都在那儿。
“父亲和大哥在家, 还有小妹妹。”不动声色的主动介绍了家庭成员。
奥斯汀太太点头, 但还是需要确定一下,“只有兄妹4个”
“母亲身体不太好。”
奥斯汀太太寻思着,他有哥哥,家里财产肯定大部分会留给长子,不过能给莎莉一年3000镑年金,给小儿子的年金肯定不能比这少了,怎么也得有个5000镑吧,爱丽丝现在稳定年收入是8000到1万镑,格兰特有5000镑也不算少了,倒也算合适人选,只是他要是以后还回美国的话,那就不合适了。
于是又换了一种方式问“或者你可以在英国多留一阵子。美国没有什么好的大学吧你应该去牛津大学上学。”
“威廉也这么跟我说的,我正在想什么时候去剑桥和牛津看看。”
爱丽丝略吃惊,“你要留在英国上大学”
“家里的事情有父亲和哥哥,父亲很希望我能去上大学。”
当年从白金汉郡走出去的穷小子的后代要去上大学啦,这也可以说是初始版的美国梦,邓波儿家的原始积累进行的也是非常快而顺利的了,堪称模板。
“那你就能在英国住好几年啦。”奥斯汀太太乐观的说。她心里悄悄的在爱丽丝的丈夫人选名单上又加上一个名字。
“改天你到我家来做客,我想听你说说美国的事儿。威廉和查理虽然给我写了很多信,但他们不是美国人,只是游客,对美国的了解肯定没有你了解的多。对了,你家的种植园全都是黑奴吗”
“对,都是黑奴。你是在邀请我吗奥斯汀太太,我可以拜访您吗”
“我会给你的母亲和姐姐下请柬,也请你一块儿来做客。”
“我听说,有的种植园主人非常凶残,会杀死他们的奴隶。”爱丽丝说。
“哎呀可别信这些谣言一个强壮的奴隶非常值钱,有人的身价能值1000美元,没有哪个正常的种植园主人会无缘无故杀死奴隶,除非这个奴隶私逃了。但说实话,一个好的种植园主人应该让他的奴隶吃得好住的好,这样才能保证他们不会偷懒。”
旁边的一位太太插话,“要我说,那些黑奴都太懒他们不知道感恩,也不信仰上帝,生来就该成为奴隶。”
爱丽丝侧目。英格兰早些年也是有很多黑奴的,但奥斯汀家从没用过黑奴。仆人是雇佣制,跟主人是合同制关系,双方都可以解除合同;奴隶则是卖身而无人身权利的,甚至不被算成“人口”,也不可能主动跟主人解除买卖关系。直到1772年6月,英格兰与威尔士最高法院才宣布黑奴也拥有人身权利,不允许买卖而成为奴隶。
黑斯汀斯先生家里没有黑奴,但有印度带回来的仆人。奥利弗说他们在德文郡的家里有一些做粗活的黑人雇工。
“白人至上”这套在英国还是很有市场的,是主流。奥斯汀家因为有宗教背景,认为人种不分肤色都该是平等的,但也只是认为人不该成为奴隶而已,还是要分成三六九等,黑人和印度人都矮人一等,只能待在底层。
几天后,邓波儿太太带着莎莉和格兰特登门拜访。
奥斯汀宅不如金斯利男爵的别墅面积大,布置的很新潮而舒适,没有什么古董,不太英格兰,但整体感觉很不错。
一杯茶的时间,邓波儿太太就跟奥斯汀太太差不多要推心置腹了。
金斯利男爵夫人是个美人,但是个爱端着贵族架子的夫人,邓波儿太太总觉得没法跟亲家母有什么共同语言,又总觉得男爵夫人瞧不起邓波儿家。好在威廉和莎莉结婚后不会跟父母住在一起,威廉根本不可能待在父母的眼皮底下受约束。邓波儿太太发现男爵夫妇很宠这个小儿子,其实是对邓波儿家的家世不太满意的,但还是同意了威廉的婚事,其中也不仅仅只是金钱的力量。
邓波儿太太在美国的时候,还一直觉得自家的种植园够大,加上农场,年收入非常可观,以南卡罗来纳州大地主大富豪自居,到了英国才发现,有钱人遍地走,就是看着很是低调的奥斯汀家,年收入也上万奥斯汀太太巧妙的吹嘘,邓波儿太太不明所以,于是就当真了。
大奥斯汀小姐是个很典型的英国淑女,教养很好,恬静乖巧,而且因为没结婚没有生育过,其实看上去还是挺年轻的,说是25、6岁也没人不信。邓波儿太太意外的发现,大奥斯汀小姐穿的比那天舞会还好看只是从暗沉的颜色换成了明亮的浅色,整个人突然就像被阳光提亮了。
格兰特也很意外,那天他觉得大奥斯汀小姐就是个古怪的英格兰老处女,穿的又丑又灰暗,一点都不起眼,没想到她穿的正常了,还挺好看的当然比不上那个小的奥斯汀小姐。
爱丽丝今天穿的也很漂亮,浅粉色的长袖家居裙,小方领,戴了一根不太细的金项链,链坠是一颗大拇指大小的黄色宝石。
她皮肤莹白,无论穿什么颜色都好看,端庄的坐在那儿,怎么看都好看的不行。
格兰特坐了不到半小时,邓波儿太太很懂儿子心思,问能不能让爱丽丝小姐带格兰特出去走走。
刚下过一场小雪,地面上还积着上一场雪的残雪,又盖上薄薄一层雪,不远处的树林下一层白雪尚未化尽,远远望去,很有一股冬天的萧瑟意境。
“我还没有见过下雪呢,”格兰特搓了搓手,“莎莉也没有见过下雪。”
“你冷不冷”爱丽丝可是全副武装,穿了羊毛呢长大衣,羊毛围巾裹着脑袋和半张脸,戴了兔毛的手笼,脚上换了兔毛镶边的加厚皮鞋,套着木套鞋。
格兰特没有木套鞋,爱丽丝叫席德妮找了一双乔治牧师的木套鞋给他套在皮鞋外面。
他穿的不算多,深藏青蓝色的羊毛呢中长大衣,没戴围巾。
“还好,不算太冷。”他看了看爱丽丝,觉得她把自己裹得也太严实了,笑着说“你冬天都这么出门吗”
“坐马车当然不用穿太多,但是,”她跺了跺脚,“你要是留在英国上大学的话,以后有的是机会见识到英格兰的冬天,没有必要现在就把自己冻坏。”
“你不喜欢冬天吗”
“我喜欢冬天,但不喜欢太冷。”她连一百码都没有走到,就催着回去了,“我们还是回到屋子里吧,我们可以玩台球,你会玩台球吗”
“会玩。你喜欢玩台球吗”
“还行吧,台球玩的好,要数学比较好,你行吗”爱丽丝已经转身往回走了。
“比比看就知道了。对了,”格兰特跟着转身往回走,“要赌一点什么吗”
“我父亲是牧师。”
“所以”
“所以在家里是不能公开下赌注的。”
格兰特恍然,“好的,我明白了。那这样吧,我要是连进两个球,就可以问你一个问题。”
“不行,你不许问我问题。”惯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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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初,男孩子们都陆续放假了。
奥利弗,剑桥大学三年级;朱利安,剑桥大学一年级;埃文福尔摩斯,牛津大学一年级;伊沃戈登,牛津大学一年级;乔治拜伦,哈罗公学senior。
剑桥与牛津距离伦敦差不多远,剑桥稍微远一点;拜伦还有一学期就毕业了,已经决定去剑桥大学继续高等教育。
伦敦还有其他高等院校,像林肯律师学院、中殿律师学院、圣殿律师学院、格雷律师学院,皇家医学院是英国第一所专业医学院,但贵族子弟是不作兴学什么实用专业的,比如奥利弗学的是历史,朱利安学的文学,埃文学的哲学,伊沃学的古典文学古希腊、古罗马,拜伦准备学文学和历史,奥斯汀家的詹姆斯哥哥和亨利哥哥学的都是文学和神学。
爱丽丝研究过两所大学的专业,发现实用专业不多,很多后世的专业都还没有,倒是都有医学专业,但贵族子弟基本都不会选择那些明确的能以之找工作的专业。也就是说,贵族子弟、乡绅子弟是用不着考虑工作的,因此选择历史、文学、哲学专业的学生很多。
考古学、物理学、生物学、植物学、政治科学、人文科学之类都还刚刚起步远远谈不上完善,东方研究、地理学、天文学还算热门,建筑学及建筑史、美术与美术史不温不火,奇怪的是,没有音乐史。
这大概跟欧洲大陆普遍对音乐家的歧视有关,音乐家只不过是“艺人”,社会地位可能只比剧院名伶稍微高一点,绅士用不着学习乐器,只需要会欣赏就足够了,学习乐器是不入流的,一旦用乐器表演收取酬劳,就变成了“下等人”,因为那就算是“职业”了。
就像被誉为“音乐神童”的莫扎特,他曾经受雇教授5岁的威廉贝克福德音乐,当时莫扎特不过是个9岁的孩子,贝克福德认为莫扎特确实是个天才,但逃脱不了“匠人”的命运,因为音乐是他的职业而不是兴趣。
奥利弗和伊沃给了她两所大学文学专业的课程表,和书目,威廉贝克福德为她勾选了书目,有些书没必要看,有些书还是可以看看的。并派人送了很多书给她;爱丽丝也让亨利哥哥帮她在伦敦的书店、旧书店、私人藏书室里寻找她需要的书,奥斯汀家的藏书室里堆满了各种书籍。
伊沃戈登惊异的看着藏书室里堆到地板上的书,“你可真弄了不少书”按照一本书1到2镑的定价来计算,500本书就价值500到1000镑了,藏书是可以当做家产来继承的,当然也有败家子不看书把藏书卖掉的情况,或是从大房子搬去小房子,不得不卖掉一部分藏书,旧书店里的书就是这么来的。
爱丽丝满喜欢去旧书店淘书,有时候还真能发现一两本很不错的旧书。
“你都能看完吗”拜伦怀疑的问。
“尽量看吧,总能看完的。”
“最近在写什么”奥利弗问。
“写一本长篇,写完的话,大概会有400页。”
奥利弗相当意外,“这么长那你得写多久”
“5个月。”
伊沃挑眉,“这么快”现在的多数只有10万到20万字,按照1页纸1000单词计算,也就是100多页到200页,通常还得写很久,写个几年也很正常。
“贝克福德先生说写作过程不宜拖的太长,写完了可以修改,但最好是连续写作,以保持创作激情。他写瓦赛克哈里发史就很快,只用了4个月。”
关于贝克福德创作瓦赛克哈里发史的传言,他本人说是用了3天2页构思大纲,之后用了4个月,以法语写成,出版英文版的时候,自己又用英文翻译修订了一次。简写作也算是很快了,傲慢与偏见写了一半后大修成为第三人称,就等于是重写了一遍,也就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手稿有200多页。
爱丽丝计划用5个月写完40万字,实际上是相当快的,她又很少修改,顶多修订一些前后不太统一的地方,不喜欢大修,所以即使算上修订的时间,可能不超过半年就会写完。
他们都知道爱丽丝在写,在这个仍然普遍认为写是“不务正业”的时代来说,他们的态度都很进步,没人觉得爱丽丝就该当个小淑女,每天绣绣花喝喝茶,他们实际上把她跟其他女孩分开了,没有用对其他普通女孩的态度来对她。
用拜伦的话来说,普通的女孩太多,总该有一个不太一样的女孩才比较有趣。
“这次要写什么故事”拜伦兴致勃勃的问“我一直在追着看你的英格兰恐怖故事,贝克福德先生同意了你用丰山庄园这个真实地名了吗”
“同意了,他不在乎我到底怎么写的,还觉得我写的很不错呢。”爱丽丝洋洋自得。
奥利弗并没有觉得奇怪,贝克福德就是这样的人,性情古怪,但一旦对了他的脾气,就会很好说话,思想也很进步,不觉得成为爱丽丝的写作指导老师有什么不对。
伊沃在一旁哗啦啦的翻来翻去,“我们出去吧,总不会要在藏书室待一天吧爱丽丝,我听说有一个美国来的男孩经常来拜访你。”
“你听谁说的”
“偏不告诉你反正我总是会知道的。”伊沃一副得意表情。
“那出去吧,你们要总是待在藏书室里,母亲准要说你们可能有点古怪。要吃布丁吗姐姐做了很多布丁,我们夏天还腌了一些覆盆子果酱,不是特别甜,可以用覆盆子果酱浇在布丁上,很好吃。”爱丽丝一边说着,一边出了藏书室。
奥利弗微妙的走在她身后两步,伊沃走在她身旁,出门的时候让她先走。拜伦最后才出了藏书室。
“有冰块吗”伊沃问。
“有的,等一下叫雅各布到地下室凿一些冰块出来。可惜没法把冰块打成细碎的冰屑,冰屑夏天的时候配着西瓜汁或是橙汁苹果汁葡萄汁,那才叫一个清凉冰爽。”
“没法弄吗要不,凿一块大大的冰块,然后用刀细细的刮成冰屑”
俩人热切的讨论着吃的。
奥利弗走在他俩身后,想着他俩在一起就总是讨论食物,伊沃跟爱丽丝有很多能谈得来的地方,只是伊沃见她的次数不算太多。
男孩们长大了,对某些事情变得敏感起来,也变得主动起来。伊沃总是占着年龄相近的巧,自觉不自觉的跟爱丽丝挨的很近,爱丽丝大概是因为跟他们从小就认识,不太懂要保持一定的身体距离。这个时代因为人们的活动范围不大,很多婚姻都是在互相熟识的家庭中缔结的,比如凯茜过世的未婚夫的父亲,跟乔治牧师是牛津大学的同学;詹姆斯的第二个妻子玛莎劳埃德的父亲劳埃德牧师,也是乔治牧师的牛津大学同学。
男孩子们成年后,他们的父母就开始在熟识的家庭中为他们寻找合适的妻子,这是通常做法。男孩子们也开始留意到合适的女孩子,开始憧憬着爱情。通常的做法是到你的意中人家里去拜访她,在她的家人陪伴下,可以跟她出去散步、郊游之类,你们可以交谈,但别想亲吻,还得互相用姓来称呼,不能用教名,严格古板的家庭甚至不允许你们互相通信,除非你们订婚之后。
他们和爱丽丝的来往把所有这一切都无视了。
他们之间互相用教名称呼,除非是在对方父母面前,才称呼姓;经常写信,奥利弗至少每周给她写一封信,伊沃则是一周写2、3封信之多。拜伦只在有必要给她写信的时候才会写信。而朱利安、埃文这两个不被爱丽丝待见的男孩,则差不多一个月写一封信给她。
朱利安死性不改,在信里还是趾高气扬,命令她不许给奥利弗写信,不许跟他玩,爱丽丝只拆了最早的一封信,见他还是很莫名其妙,后面的信都没拆了,见到奥利弗就叫他把朱利安的信拿走,于是奥利弗也终于见识到他那个莫名其妙的弟弟到底在信里都跟爱丽丝说了些什么。
埃文的信就很有意思了,每封信的开头先是英格兰恐怖故事的读后感,跟写小论文似的,挑剔逻辑或是语法,就连用词也要挑剔一番,好为人师,或是天知道他到底怎么想的。信的后半部才是一些琐事,并没有中心思想,大概就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
爱丽丝看过了埃文的信,也交给奥利弗拿走。她没有给朱利安或是埃文回过信。
至于一起出去玩,从十几岁起玩了好几年,奥斯汀夫妇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只要凯茜能在一旁看着就行。
但现在,来找爱丽丝玩的男孩子多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