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我的郎君改过自新

    阿邬的表情瞬间呆滞。

    他的五官是深邃而立体,尤其那双大眼睛因为惊讶而圆圆地睁着,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可置信的消息,呆滞之余有一种强烈反差所带来的呆萌感。

    随后他像是反应过来自己不应该直勾勾地盯着一个女人看,飞快的低下头。

    他身形高大,下巴几乎挨在胸口,原本挺拔地脊背也变得有几分佝偻,双手垂在身前,手背的筋脉紧紧绷着,一副局促又紧张的样子。

    只是他这些细微中透着自卑的小动作并没有被沈黛末所察觉。

    她着急出门,虽然被阿邬的长相惊艳到,但也是下意识地随口夸了一句,夸完之后她就出门办正经事去了,留阿邬一个人呆呆傻傻地站在原地,似乎还没有从她刚才那句夸奖中回过神来。

    静谧的午后,浓郁的树影在白墙上舒展摇曳,苍绿浓厚的叶子如海浪般沙沙作响,徐徐风声刮过阿邬冷毅硬朗的脸颊。

    他低着头,摸了摸自己的脸,沉默着很轻很轻地笑了一下。

    *

    午后,白茶睡醒了觉,从床上坐起来伸了一个懒腰,透过窗户看到阿邬已经把主子们昨天换下来的衣裳洗好,并且挂在绳子上晾晒。

    他走过去检查了一下,发现这些衣服洗得非常干净,晾衣绳下是一滩湿衣服滴下来的水渍,有一股淡淡的皂角味道。

    “不错。”白茶满意地点了点头,颇有半个主子的架势。

    阿邬沉默着,没有说话,听到他的夸奖,没有十分开心,也没有多余的反应,就跟他们第一次见到他时一样。

    那时阿邬正被他的父亲责备打骂,他的父亲个子又瘦又小,打起他来却毫不留情,不知道还以为那是阿邬的继父。

    而阿邬……明明生了那么高大的个子,却默默地挨着打,不喊疼也不求饶,像块沉入水底的木头。

    然后公子就出手买下了他,本以为阿邬会因此对公子感激涕零,但阿邬得知被买下时,依然维持着沉默的表情,看不出明显的喜怒哀乐。

    不过他倒是很快就接受了自己的身份,让干什么就干什么,绝对不会抱怨,沉默着干活。

    如果不是阿邬的父亲再三保证他身体健全,白茶都以为他是个哑巴。

    不过这样的也挺好的。白茶心想。

    一个沉默寡言、木讷内敛、还面容丑陋的男人,既威胁不到公子的地位,更威胁不到白茶的地位。

    毕竟像他们这种仆人圈子,私下里也会给彼此分三六九等。

    掌事主君的陪嫁仆人或贴身侍从的地位最高,其次是小姐房里的仆人,接着是得宠的小侍或公子房里的人,再次是掌管厨房、采买之类的仆人,最次等的就是粗使仆人,辛苦不说,还很难得到主子的打赏。

    因此白茶对阿邬是一百个放心,也不在意阿邬的反应究竟是冷淡还是热情,反正就是个比他地位还要低下的粗使仆人而已,只要阿邬做好应做的事情,白茶也懒得管他。

    而且有了阿邬这样长相粗壮又丑陋的人一对比,还会衬的白茶身材苗条面容姣好,虽然比不上冷山雁冷艳逼人,但也算是小有姿色,实在是百利而无一害。

    *沈黛末中午出的门,到了晚上才回来,办好了一系列的手续,一沓地契到手。

    沈黛末将这些地契揣进袖子里,刚踏进家门,既看白茶笑嘻嘻的迎了上来,大喊一声:“娘子回来了,阿邬可以炒菜了。”

    没多久,厨房的烟囱里就冒出了袅袅炊烟,饭菜的香味溢了出来,那香味但是闻闻就勾得人食欲大增。

    饭间,沈黛末不停的夹着菜,席氏却不怎么动筷子。

    “女婿买的那个阿邬,我今天下午的时候看了一眼,哎,可怜是可怜,但长得实在丑陋,上不得台面。我听说越是有体面的人家,家里的仆人长得越是水灵。末儿,你如今也是有身份的人了,怎么能让这样的人伺候?”

    沈黛末筷子一停。

    实在丑陋?席氏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

    190的混血大帅哥,怎么就丑陋了?放现代不知道多少人喜欢。

    哎,只可惜阿邬生错了地方。

    在女尊国,他这样的长相并不讨喜。

    男子大多以清瘦为美,主流的审美观是温润恬淡的淡颜系美男,初见时如春风拂面,相处时亦如解语花般体贴入微,细致温暖。

    像冷山雁中攻击性极强的美艳型浓颜长相实属少见,但他至少在女尊国的审美范畴之内,眉眼锋芒毕露但却不失狭长柔媚,如雪狐狸般勾人心魄,却又矜贵禁欲,危险迷人。

    可阿邬,过于硬朗的五官又带有部分胡人的长相,实在让这个世界的人接受无能,不然冷山雁也不会跟席氏一样,提前用‘丑陋’二字,给她打预防针。

    不过……我的亲爹诶,咱们还在院子里吃饭,吃得还是人家做的饭,阿邬现在就在厨房门后面,您这样直接地说人家长得丑,真的好扎心啊。

    沈黛末觑了眼紧闭的厨房木门,放下筷子道:“其实我觉得阿邬还不错,老实本分,他是做仆人,又不是做什么其他的事,容貌美丑并不重要。”

    “干活本来就是仆人最基本的活儿,不止他一个人能干活,你去外头随便找个人也能干,为什么非要找这么丑的?”

    “阿邬厨艺好啊,父亲,我喜欢吃他做的饭菜。”沈黛末笑道。

    “唉,行吧,但阿邬这件事不许再出现第二次。女婿,往后再找仆人,须得好生挑选,一定要找模样性格干活都麻利的才好。”席氏看似妥协地说。

    但眼睛却往对面的冷山雁身上瞥了一下。

    其实阿邬老实木讷,席氏并非刻意刁难他。

    席氏的初衷是为了敲打冷山雁,表达对他为沈黛末找了个丑男仆人的不满。

    男人最是了解男人。

    他能看不出自己女婿就是因为不想找个年轻漂亮的小男仆,免得他们成天在沈黛末面前晃来晃去,勾得沈黛末移情别恋吗?

    故意找个容貌丑陋的,还要装作一副是可怜他遭遇的样子,明明是出于私心,反倒让他的宝贝女儿赞叹他心地善良。

    席氏心里叹气。

    他理解冷山雁此时的危机感,毕竟这才几个月的光景,末儿就从白身成为苏城县响当当的沈举人了。身为人夫,自然提心吊胆,害怕妻主在外面有了其他男人。

    可如果任由冷山雁这样放肆下去,往后家里仆人越来越多,那岂不是成了丑男开会?

    席氏这才开口敲打冷山雁。

    冷山雁自然听懂了席氏话里的暗示,规矩的应声道:“父亲责怪的是。雁下次一定为精挑细选,选样样都出色的仆人。”

    席氏满意的点点头。

    “其实阿邬真的很出色啊,你们不觉得吗?”沈黛末顾忌这阿邬的面子,为他找补道,同时又夹了一块香喷喷的青菜炒肉。

    席氏的笑容僵了一下。

    冷山雁则微微垂眸,将沈黛末的话当成了对他的维护,眼里凝着似有若无的笑意。

    “你就是馋嘴,有点好吃的就觉得人家好了,不过是家常菜而已。”席氏轻轻瞪了她一眼,往她碗里夹了一块菜。

    沈黛末笑道:“能把家常菜做好才算本事嘛。”

    席氏无奈:“行了,快吃吧。”

    一时间,院子里只剩下筷子轻微碰撞着碗筷的声音。

    阿邬坐在紧闭的厨房门后,一碗饭菜捧在手心里,筷子却停在半空中,他静静地垂着头,直到沈黛末不再说话,他才重新开始吃饭。

    *

    饭后沈黛末将冷山雁拉上而来。

    “猜猜我怀里的是什么?”沈黛末神神秘秘的揣着袖子。

    冷山雁长眉微挑,噙着兴味的笑意:“雁不知。”

    “当当——”沈黛末掏出一沓地契塞到他的手里:“事情我已经谈妥了,这些地契以后就由你帮我管着。”

    冷山雁攥着这一大契据,明明是一沓轻飘飘的纸而已,掂在手里却这样重。

    他的妻主,沈黛末,从新婚之夜,掀开他的红盖头时,就待他以最真挚的情意。甚至在饭间,为了维护他的面子跟生父席氏呛声。

    而他却没有什么可以回报给她的。

    冷山雁喉咙哽了一下,仿佛感到有什么东西在身体里炽热发烫。

    席氏责怪的对,阿邬的存在,是他对沈黛末没有安全感的证据。

    他害怕沈黛末移情,害怕到惶惶不可终日,所以将一切漂亮温顺的男人都视为假想敌,不允许他们出现在沈黛末的视线里,就算侥幸出现了,也会毫不犹豫地摧毁。

    明明妻主已经对他这样好,他却还不满足,想让她的眼里只有他一个人。

    他不该如此善妒。

    冷山雁捏着契据,暗暗下定了决心。

    第42章 我的郎君的小心思

    中举的第三天,沈黛末应不住冷母的再三邀请,带着冷山雁回去。

    与新婚回门时,冷母连面都不露,下人也态度冷淡的情况一对比,这一次冷家不止大门敞开,下人们还提早拿着扫帚清扫门口并且泼水防止灰尘扬起。

    沈黛末和冷山雁一到,早早等候在门口的下人们就去迎接,连辛氏也带着冷折月、冷惜文他们站在门口等着他们的到来,不过冷折月的脸上最是藏不住的事儿的,满脸闷闷不乐的样子将他们请进了宅子内。

    冷山雁坐在厅内跟辛氏心照不宣地说着场面话,冷折月则坐在一旁一言不发。

    冷惜文坐在最末席,安安静静的垂着眉目,几l乎也不说话,但偶尔会不痛不痒地搭上一句话,既不会让场面冷下去,也不会让冷折月和辛氏觉得自己太过讨好冷山雁。

    如果不是沈黛末早就知道冷山雁的原生家庭,乍一看到‘父子兄弟’间的温情场面一定会很感动。

    好不容易熬到午饭之后,沈黛末想要带着冷山雁回家,却被热情的冷母拉去了书房。

    冷母一边展示她的藏书,一边探讨学问,还会像个热情的阿姨,讲述自己的旧年往事,没想到还得看书,应付地有些心累。

    而另一边,由于冷母特意跟辛氏交代过,儿子儿媳回家,一定要好好招待,不能再像上次一样。

    辛氏迫于压力,请了一个戏班子在院子里搭了戏台子唱戏,给回门的冷山雁打发时间。

    在戏班子表演完他们的拿手好戏之后,辛氏就让三个儿子以及在场的宁小侍都各点一样喜欢的戏文,让戏子们表演。

    冷惜文对戏曲并不感兴趣,而且他知道今天是大哥冷山雁的主场,于是点了一样平平无奇不出挑的戏曲。

    冷折月跟他不同,点了一出《赵氏孤儿》。

    戏是好戏,但却不应景。

    毕竟冷家的人,无论主子还是仆人谁不知道大公子自幼丧父,家主对他疏于关心,让在他自己的院子里自生自灭,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相当于孤儿。

    要不是大公子有胆识有魄力,都不知道能不能在这宅子里平安长大。

    加上冷折月和冷山雁自幼不睦,因此稍有点眼力见的人,此刻都面色复杂。

    可冷折月却不以为然,甚至还暗暗得意起来,认为自己挫了冷山雁的锐气。

    冷惜文暗暗地观察着冷山雁的反应,心中暗暗揣度,要是冷山雁这时突然翻脸了,他是应该打圆场好,还是安静不做声,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规避风险好。

    但冷山雁面对冷折月的刻意激怒,并不失去方寸。

    他不紧不慢地接过戏单子,修长的指尖在一曲曲戏目上划过,嗓音冷淡道:“二弟弟喜欢看典故,那我也点一出典故,就演《扇坟》吧。”

    这一出戏中有一段情节讲的是一鳏夫每天都在已故妻主的坟头前扇风,让妻主的新坟变成一座风干老化的旧坟,这样一来,他就不必再为亡妻守鳏,欢欢喜喜地再嫁了。

    这不是在暗讽冷清风刚死了妻主,就迫不及待的想要搬回娘家,再嫁她人的事情吗?

    冷折月一听《扇坟》脸都快要气绿了。

    冷山雁则轻靠着椅背,身形倦懒的散漫,狭长细媚的狐狸眼底透着轻蔑的笑。

    冷惜文在心里暗暗发笑。

    冷折月和冷清风仗着是辛氏所出,在后院里无法无天,也就只有冷山雁能让他们吃瘪。

    一出《扇坟》演完,冷折月和辛氏的表情都不太好,尤其是辛氏,虽然面上看不大出来,但却好似被无形的巴掌扇在脸上,后槽牙都快咬碎了。

    “有爹生没爹养的下贱东西,仗着沈四考上了举人,就得意得不行,他真以为他能跟我平起平坐?!”

    下午,送走了沈黛末夫妻后,辛氏怒拍桌子,桌上的茶盏都被震得摇晃。

    一旁的陪嫁仆人见状立马跪下说道:“主君不必生气,沈四娘子就算考上举人又怎么样?她到底年轻根基浅,跟咱们家主可没法比。”

    “你也不必劝我。”辛氏咬着牙:“我嫁给妻主时,她就是举人,如今风儿都出嫁了,她还是只有举人功名,如今连一个晚生后辈都能跟她平起平坐,这辈子只怕也就这样了。”

    陪嫁仆人想了想道:“主君不必心冷。沈四考上举人不过是走运而已,咱们家主不也在举人的位置上待了这么多年嘛,往上考不是那么容易,她越不过咱们家主去。而且我听说如今外头太平了,朝廷会选拔一些人外任做官,咱们家主可是做了20年的举人,只要参加选拔大挑,家主怎么都能得到一个知县的官职,难道不比那个沈四强吗?”

    辛氏喃喃道:“是啊,一个知县母亲,一个举人嫂子,还和城中首富是姻亲关系,这样的门第以后不知道有多少人家愿意跟咱们结亲。”

    仆人笑道:“可不是嘛。”

    辛氏被仆人说得心动,当晚就跟冷母说了这件事。

    冷母一口回绝:“不行,熬资历等着朝廷空缺出来的官职能是什么好职位。而且一旦当官任职,我就不能再参加科举考试,不能再往上走。”

    以举人资历做官与以进士资格做官的起点可是大不相同,而且官场也是名利场,若非正经进士出身的官员也会被人瞧不起,不会被拉入她们的阵营。

    辛氏着急道:“妻主难道想一辈子都被自己儿媳妇压一头吗?考了20年,也没有考上去,再不趁着这个机会做官,还想熬到七老八十不成?与其这样还不如拼一把,历史上以举人资历做到朝廷大员的人也不是没有啊,何必非要那个进士功名?”

    辛氏不停地劝了冷母一晚上,渐渐地,冷母态度动摇。

    一年清知县,十万雪花银。知县可是小地方一手遮天的存在,她渴望入官场已久,确实也想体验体验权力的滋味。

    *

    傍晚的天边是浓烈灿烂的火烧云,在大河的边际耀眼地燃烧着,水面澹澹如镜,倒映着云影光彩,整个河面都有一种美得不真实的蓝紫色。

    沈黛末和冷山雁并肩走在傍晚的街头,欣赏着河面的景色。

    “真美啊。”沈黛末赞叹了一句:“好久都没有看到这么漂亮的晚霞了。”

    冷山雁站在沈黛末身边,侧眸望着她惊叹的双眸。

    上一世,他所居住的日沉阁能看到最美的日落景观,但他却从来不觉得美丽,只盼着太阳快点沉下,将整个世界拉入与他一样的黑暗寒冷中。

    直到这一刻,在沈黛末对晚霞的无限赞叹中,他才渐渐觉得人间这样的景色,似乎也不错。

    他并没有开口跟沈黛末一起赞叹晚霞,只是静静地站在她身边。

    时间缓慢地流逝,艳丽的万里霞光将他和沈黛末的影子一起映在了瑰丽又破碎的河面中,影子摇摇颤颤,却偏偏将两人之间的距离在破碎水光中拉近,紧紧地挨到一起,密不可分。

    直到晚霞落去,沈黛末才从美景中回神来。

    天光暗下,专注于做夜市的小摊贩们已经支起了摊子,并在摊子前吊上了照明的灯笼,有些则将灯笼挂在树枝上,霞光隐去,星河又倒坠出来。

    “郎君看看我的玉器首饰!”小摊贩对着冷山雁推销。

    冷山雁目光随意瞥了一眼,小摊贩立马摆弄着摊子上的东西,说道:“您看看,都是最时兴的款式。”

    虽然是最时兴的款式,但却都是最普通的玉器,古人对玉的品质可是非常讲究,像冷山雁这样的大家公子更是如此。

    因此他自然看不上这些,想要离开。

    但小摊贩却不愿意让机会溜掉,将目光对向了沈黛末:“娘子,给您夫郎买点首饰吧,这些多好看啊,买回去夫郎心里也高兴。”

    沈黛末知道这是小摊贩的推销套路,但却愿意接对方的话茬。

    她笑着看向冷山雁:“郎君,有喜欢的款式吗?”

    冷山雁摇摇头。

    小摊贩立马说道:“郎君,您看看这个戒指,是现下小公子们最喜欢的款式,上面雕了一朵精致的梅花,别老戴你手上的旧款啊,偶尔也换换新的嘛。”

    对方指的就是冷山雁手上戴的白玉戒指。

    比起小贩手里雕刻精美的戒指,他的白玉戒指上面什么都没有,朴素简洁,但大多数年轻公子并不喜欢。

    小摊贩本来是想推销自己的商品,但不知道为什么,冷山雁突然拽下袖子遮住指间的白玉戒指,脸上隐隐有怒容。

    “旧款简单大方不花哨,我就喜欢他戴这样的。”沈黛末看出冷山雁此刻的不悦,立刻带着他离开。

    第43章 我的郎君的新敌人

    沈黛末并不知道为什么冷山雁的脸上会突然出现隐隐的怒容,只知道小贩让他不高兴了,既然不高兴就不必继续聊天,直接离开。

    等到两人快要到家时,沈黛末才停下来,看着他问道:“郎君,你刚才为什么生气?”

    冷山雁垂着头转折指间的戒指,家门门口悬挂着的两盏灯笼将他分明的轮廓照亮,冷白细腻的皮肤没有一丝瑕疵,反而有一种油画般的质感。

    “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戒指,是父亲的最爱,未婚时就一直戴着的。他过世之后,我就将这么戒指收了起来时常看看,看到它我就能记忆中的父亲。”

    ‘果然是这样。’沈黛末心想。

    在她的心目中,冷山雁的情绪管理能力特别好,几乎没有什么能让他生气的地方,小贩随口间的说辞不可能然他生这么大的气,一定是跟他的幼年伤痛有关,如今听到冷山雁的这番解释,果然如此。

    “这戒指的款式是旧了一些,因为父亲是个极念旧的人……可惜父亲念旧情,母亲却只想着新欢,那些雕刻着梅花的精美的新鲜戒指,或许人都是如此吧。”他的声音在夜色中显得幽静。

    沈黛末想了想,说道:“我初学写字的时候,母亲送给了我一支毛笔,也是很普通基础的初学者款式,但对年幼的我来说却是打开新世界大门的钥匙,我对它爱不释手,常常一写就停不下来,后来,随着我年纪渐长,那种做工粗糙的笔已经无法满足我的需求,于是母亲又送给了几支价格更贵的笔。但第一支笔对我来说意义非凡,我一直将它好好保存。所以,郎君,人与人是不一样的。有人得到了新鲜玩意儿,就会将旧的弃之如敝履;有人却更会将旧物好好珍藏。”

    冷山雁声线低沉:“妻主也是念旧的人了?”

    沈黛末点点头:“那当然,难道你觉得我是那种喜新厌旧的人?”

    “妻主当然不是,雁也没有那个意思。”冷山雁摇摇头,指尖摩挲着戒指光滑的戒面。

    其实,这枚戒指,不过是冷山雁父亲丰淮予留给他众多遗物中平平无奇的一样饰品罢了,并没有任何特殊。

    只因上一世,冷山雁戴这枚戒指戴习惯了,所以这一世才会一直戴着。

    他生气,也并非因为小贩的一番话,让他想起了亡故的丰淮予,而是因为那句‘偶尔也换换新的’,无意间触碰到了他敏感的神经,让他联想到以后新人源源不断进入沈家的场景,这才一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等他猛然间反应过来时,沈黛末已经带着他离开了。

    冷山雁内心懊恼,为何自己变成了这样。

    上一世,他在顾家和数不清的敌人明争暗斗十几年,最引以为傲的就是喜怒不形于色。

    可现在,一个普通小贩子的随口一言,就让他患得患失起来。

    当沈黛末关切的询问他,为何生气时?他这才惊觉,自己不过是万千世界里,一个极其普通平凡的男子,贪嗔痴怒,什么样的情绪都有。

    可当沈黛末真正关心他时,又意识到自己那些小情绪无关紧要,甚至坦白地说出来都显得矫情至极。

    所以他才扯了一个谎,暗暗表达自己的心情,又让沈黛末怜爱他。‘真作!’冷山雁低头咬了咬唇,暗暗唾了自己一口,下唇被贝齿咬的红艳艳的,仿佛雪地里遗落的红胭脂。

    “好了,我们们回去吧。”沈黛末说道。

    因为顾念着冷山雁此刻‘悲伤’的心情,她的声音格外柔和,主动走上台阶,扣了扣门。

    没一会儿,大门被打开,露出阿邬英挺帅气的脸庞。

    高大修长的影子斜斜地笼罩在沈黛末的头顶上,好似要将她完全覆盖住,隐隐带来一种压迫感。

    但很快,阿邬就侧开了身子,为沈黛末让出了一条路来。

    “娘子请进,郎君请进。”阿邬说道,嗓音绷着。

    沈黛末点了点头,领着冷山雁回房间了。

    *

    半月后,中举的喜事渐渐退去,沈家的客人也少了许多,闹哄哄的院子可算安静了下来。

    但一日,一位客人的到来,打破了平静。

    来人是席氏的老友,名叫詹和。

    曾经是沈家长工的夫郎,没事儿时就回来找席氏说话聊天,是席氏难得的闺中密友。

    但后来沈家落魄了,雇不起长工,席氏这唯一的闺中密友也散了。

    如今沈黛末中举的事情在城中传遍,这位老友想起沈黛末就是席氏的女儿,于是上门祝贺。

    老友的突然到访让席氏分外开心,拉着詹和说了很多话,还激动的留他住了一晚上。

    沈黛末有‘沈黛末’的记忆,知道席氏以前在沈家没有朋友,好容易有了一个詹和,后来还离开了,自此之后就没人再陪他说话,很是孤独。

    所以这次詹和找上门来,沈黛末也乐意让他陪席氏说说话。

    但没曾想,第二天到了该詹和离开的时候,席氏却不肯放他走了,执意要让他做家里的帮佣。

    沈黛末和冷山雁自然都是不同意的。

    朋友好是好,但是不能往家里领啊。

    可席氏的态度十分坚决。

    “我这些年在沈家就只有你詹叔一个朋友。自他走后我连个知心说话的人都没有,满腹心事只能在做针线时自言自语,如今你詹叔家里艰难,我想着能帮他就尽量帮帮他,平时也有一个人能陪我说说话,怎么你们连我这个要求都不答应!”

    席氏说到动情之处,竟要哭了出来,眼泪水都在眼眶里打转。

    冷山雁在他眼泪即将滚落时,立刻站起来说道:“父亲我和妻主不是这个意思,詹老爹能来陪您说说话,我们做女儿女婿地心里自然高兴,怎么会不同意呢。”

    席氏的眼泪退了一些,盯着沈黛末:“真的?”

    沈黛末无奈点头:“真的。”

    不然还能怎样呢?让席氏哭得昏天黑地?

    而且他的要求看似也挺合理的,席氏确实心里孤独,身边有个老友作伴也好,省的整天没事干,盯着冷山雁鸡蛋缝里挑骨头。

    不过家里已经有了两个仆人,倒座房里已经住不开了。

    席氏对詹老爹的重视态度也不可能让他住下人的倒座房,估计跟他一起住在一楼主屋的房间里。

    这样一来,她和冷山雁上楼下楼,又多了一个人看到,还是一个陌生人。

    加上这么多人挤在一个院子里,难免嘈杂。

    沈黛末很讨厌这样的感觉,干脆心一横,说道:“之前不同意,是不想您和詹叔住在一起太拥挤。我和郎君上楼下楼也会打扰到您的清净。所以我准备把隔壁的院子也租下来,您和詹叔住在一栋楼里,自然也不怕打扰。”

    冷山雁的眼神略微有些诧异,但很快流露出赞同的神色。

    席氏和詹老爹对视一眼,问道:“可你的钱够吗?”

    沈黛末道:“父亲放心吧。”

    既然这样说,那席氏自然欢欢喜喜的接受了。

    詹老爹也立马见缝插针地笑着对席氏说道:“老哥哥,你真是有福气啊,女儿这样有出息,但单独给你一套大房子住着,体面足足的,那个胡氏可远没有这么风光呢。”

    席氏一听这话:“真的?”

    詹老爹就知道席氏最爱听这个,连忙道:“可不是嘛!那沈庆云眼高手低,找个活儿吧,不是嫌脏就是嫌累,一天也争不到多少钱,可孩子老爹夫郎都等着吃饭呢,这不,实在没办法了,只能去帮人家洗点脏衣服挣钱。”

    席氏没说话,但脸上却也暗暗露出了喜色。

    沈黛末和冷山雁两人对视了一眼,瞬间明白詹和这个人不简单,估计刚才席氏那一番诉苦的话,还有要哭不哭的样子都是詹和教他的。

    不然以席氏的性格绝想不到这种卖惨的方法。

    但不得不说,詹和这个方法是真的管用,长辈眼泪的杀伤力,可不容小觑。

    冷山雁容色冷冷,心想这个詹和绝对不能久留,一定要想个法子离间他和席氏的关系,将他赶出去。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他自己还没出手,詹和倒先出手了。

    一日中午,阿邬做好了饭菜,正准备给席氏他们端过去,谁知道正好撞到了从拐角走出来的詹和,饭菜泼洒在詹和的衣服上。

    詹和顿时怒道:“你白长了那么大的个子,你是瞎吗?连我都看不见?”

    阿邬常因自己的外形而感到自卑,因此连连道歉:“对不起,我真的没看见。”

    詹和抓起衣服上残留的菜叶子就朝他的脸上扔去,骂道:“没长眼的东西,不过是一个粗使奴隶,粗手粗脚,丑的让人想吐,顶着这样一张脸你也好意思让我仰着头跟你说话?”

    阿邬立马佝偻起身子,竭力将腰弯得最低,仿佛一个畸形的怪物蜷缩着身体,就差没跪下去了。

    就在这时,一股强有力的力道摁着阿邬佝偻的肩膀,硬生生将他拉直。

    阿邬满脸震惊。

    沈黛末冷着一张脸,站在阿邬的身后:“你就这样站着,不许弯腰。”

    第44章 我的郎君被人密谋

    阿邬没想到沈黛末竟然会替他说话。眼神里既惊慌又无措,身子僵楞在原地。

    詹和自然听出了沈黛末的不满,立马声先夺人解释道:“娘子,我这是在替您管教下人。我好歹也在顾家当过几年仆人,知道下人间的规矩。阿邬生得比别人高大健壮,不如其他年轻的小郎君们苗条纤细也就算了,但总不能再主子面子还挺着个腰板,让主人仰视他吧?这主子和下人间的规矩岂不是乱套了?”

    沈黛末勾着唇,轻轻冷哼了一声:“詹叔,阿邬是我的仆人,他的规矩自有我和我郎君来教,不必麻烦你。”

    詹叔的脸色有些尴尬:“都说沈四娘子的脾气是最好不过的,连对下人都这样宽容。”

    沈黛末:“不敢当,我只是懒得计较那些细枝末节的规矩,只要安分老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想着越过主人头上去即可。”

    詹和听出了沈黛末话中机锋,顿觉脸上火辣辣一片,不敢再多说,连忙离开了。

    他一走,沈黛末才将注意力移到阿邬身上。

    他和冷山雁一样,都常穿黑色的衣裳。但不同的是,冷山雁的黑色衣袍虽然简单但无论布料还是针脚、剪裁都是极好的,宽大袖袍低垂,衣角露出一截如雪般洁白的里衣,层层叠叠,低敛华贵。

    而阿邬的衣裳却是粗布麻衣针脚也宽松,窄袖窄口,衣袖处还有经常干活而留下的磨损,配上阿邬永远沉默黯淡的脸,仿佛饱经风霜的乌桕树。

    “别人以后再这样欺负你,你得学会反抗知道吗?”沈黛末对他说道。

    阿邬揪着手指,低垂着脑袋,仿佛一头犯了错误而被饲养员训斥的大棕熊。

    “以后父亲那院的饭菜就不用你去送了,让白茶去吧。”沈黛末说道。

    阿邬又点了点头,仍是一句话也没说,眼睛一直盯着地面。

    沈黛末看他这个样子,只觉得他内敛害羞害羞到了极致,多半是个社恐,应该也不太想跟她这个老板多聊天,所以也不再多说,直接离开了。

    直到她走后,阿邬才慢慢抬起头,偷偷朝她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但也仅仅只有一眼,然后视线就飞快的挪开。

    明明四下无人,阿邬却连正经看沈黛末一眼都不敢,像是心里有鬼的贼。

    虽然詹和的到来令人不快,但自从沈黛末租下了旁边的院子,又征得房东的同意,将相隔的院子挖了一扇门出来作为通道。

    这院子的面积很大,甚至还有一座小花园,房间也多,十分幽静,适合老年人居住,席氏欢天喜地的搬了进去。

    主屋这边顿时就清净了不少。

    冷山雁除了每天早上去那边给席氏请安之后,就回到了主屋里。

    有客人来时,就待客送客。没客人时,就跟白茶一起坐在院子里做做针线什么的,除了偶尔席氏在詹和的掺和之下,作作妖之外,日子倒也平静。

    *

    九月初六,顾锦华儿子的满月宴,沈黛末出席。

    按理说一个男婴满月,本不用如此大操大办,但这个孩恰恰是在顾锦华刚继承顾家没多久时出生,顾锦华认为这是吉兆,因此对这个‘小福星’也重视起来。

    满月宴上,顾锦华一脸笑容地抱着襁褓里的婴孩展示给宾客们瞧,之后就将孩子交给了他的生父,娇荔。

    这样的场合,陪在顾锦华身边的不是正夫纪氏,而是一个小侍,可见纪氏是越来越不受宠了。

    “这个孩子起名字了吗?”沈黛末问。

    在一旁倒酒的甘竹雨立马道:“回娘子,小公子名叫容凌,小名儿凌哥儿。”

    沈黛末:“……容凌,真是个好名字啊。”

    容凌,顾容凌。原著小说的男主,终于出生了。

    “是啊,凌哥儿将来一定是个大美人。”甘竹雨微微一笑,侧着身子,露出最美的侧颜轮廓,给沈黛末半满的酒杯里重新续酒。

    “谢谢,我不能再多饮了,再喝就醉了。”沈黛末婉言拒绝道。

    甘竹雨笑容绽开,晃了晃手中的酒杯,悄声告诉她:“这些都是最不醉人的果酒,娘子可以放心喝。”

    沈黛末环顾四周宴席,问道:“客人们都喝果酒吗?”

    甘竹雨摇摇头:“就您一人,这是奴偷偷为您换的,知道您酒量不好,宴席上劝酒最是难受,所以奴就自作主张了,请娘子莫怪。”

    “我怎么会怪你,感激你还来不及。”沈黛末激动道。

    此时此刻,她仿佛觉得甘竹雨在发光。

    甘竹雨腼腆一笑,最是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温柔:“奴只是不忍见娘子每次都喝得醉醺醺地回家,怕是家中郎君见了少不得抱怨几句。”

    “我的郎君跟别人不一样,温柔和善,不会抱怨的。”沈黛末下意识说道。

    她几次喝酒回家,冷山雁都会温柔地替她宽衣、煮解酒汤,照顾喝得醉醺醺的她,一句抱怨都没有。

    甘竹雨一怔,随即改口道:“是奴多嘴了。奴打小见父母因为喝酒的事情而大吵大闹,以为其他人的家里也跟我家一样,请娘子不要生奴的气。”

    他的眼眸水灿灿的,因为歉疚,眼眸中蒸腾出些许水雾,整个人显得分外可怜。

    “不会不会。”沈黛末连忙道。心想,又是一个原生家庭破碎的倒霉孩子,她怎么好意思责怪,而且人家本来也没说什么过分的话嘛。

    宴席结束之后,顾锦华专门命令下人给沈黛末套了车马,并且让甘竹雨送沈黛末回去。

    沈黛末想拒绝,但顾锦华的盛情实在难以拒绝,她只能妥协。

    这还是她第一次跟甘竹雨同乘一辆马车,有些尴尬。

    车身晃晃悠悠,车轮转动的吱呀声时不时的传来,沈黛末正襟危坐和他保持着安全的社交距离,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平稳地到了家门口。

    “娘子回来啦。”白茶小跑着上前,帮着马妇搬凳子。

    沈黛末撩开车帘,一抬头就看见冷山雁站在家门口,黑袍如浓稠夜色,面若清冷白玉,静立在屋檐之下,整个人恍若矜贵不可触摸的神祇。

    “郎君!”沈黛末跳下马车。

    冷山雁走下台阶迎她,看着她微红的脸颊,温声说道:“醒酒的沆瀣浆已经熬好了,妻主回去喝点。”

    “嗯嗯。”沈黛末点头。

    “竹雨公子是否要进来坐坐?”冷山雁淡眸一抬,目光对向马车里的甘竹雨,神态眼神冷若冰锋霜雪,和刚才面对沈黛末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甘竹雨柔顺的福了福身:“多谢雁郎君邀请,只是奴是奉家主之命送沈四娘子回来,这会儿得赶紧回去复命了。”

    冷山雁淡淡道:“既然如此,那我就不留你了。”

    正好詹和这时从大门内走了出来,看到詹和,甘竹雨的眼神微微有了异样,和沈黛末他们道了别之后,他就急忙追了上去。

    *

    不过几日的功夫,甘竹雨就再次出现在了沈家,而且还堂而皇之地走了进来,直接越过冷山雁,拜见席氏。

    席氏惊叹他娇柔纯良的长相:“真是个标致的孩子,他真是你干儿子?”

    詹和笑道:“可不。我跟甘家熟得很,只是我许久不来城里,不怎么见过这孩子,还是前两天在街上,倒是这孩子先认出了我。”

    “说明这孩子是个重感情念旧的人,现在有多少熟人见面都恨不得装不认识,何况我们这些老头子?都嫌弃我们无趣。”席氏道。

    甘竹雨立马道:“怎么会呢?我打小就是被爷爷带大的,最喜欢跟老人家聊天了,不仅能陪老人家解闷,还能学到许多人生道理。”

    这一番话,瞬间俘获了席氏的心坎。

    既懂规矩,说话又温声细语,永远带着浅浅的笑容,让人如沐春风,席氏对他很是满意:“那你以后就常来我们家玩,陪我这个老人家聊天。”

    说罢,席氏忽然叹了一口气:“要是我那个女婿,能想你这样好相处就好了。”

    甘竹雨一听这话,瞬间琢磨出味儿来,顺着他的话往下接,说道:“外人都说雁郎君温柔和善,怎么会不好相处呢?”

    席氏摇头叹息:“他那张脸冷冷清清的,不说话时,静静地坐在一旁就跟一块千年寒冰似的,实在让人难以亲近。也不知道末儿对着这样的冰人,是怎么熬过去的。”

    詹和顺坡下驴,感叹道:“是啊。那人仗着出身不错,又是娘子贫贱时娶的夫郎,脾气矜怪的很。娘子平时忍他一定忍得很辛苦,要不然怎么成婚这么久,肚子还没动静呢?”

    “是啊……都成婚这么久了。”一说起这个,席氏的情绪立马被牵制起来。

    詹和与甘竹雨对视一眼,继续在席氏面前扇风点火。

    “老哥哥,你说哪个女人不喜欢嘴甜乖巧的?你要是替娘子做主,收一房进来,娘子肯定开心。”

    “可是末儿从未提过那小侍的事情。”席氏有些犹豫。

    “老哥哥您真是糊涂了,娘子为什么不纳小侍?还不是因为顾忌冷山雁的面子!要是她主动那小侍,冷山雁肯定会大闹一番。可要是您给娘子纳一房小侍,冷山雁还能说什么?他总不敢跟您闹吧?到时候,您既能挫冷山雁的锐气,娘子又得了一位美侍,还落了一个好名声,说不定再过一段时间就能抱个大胖孙女,百利而无一害啊。”

    第45章 我的郎君要有弟弟啦

    秋社日,立秋后的第五个戊日。

    大家都沉浸在节日的喜悦中,享受着秋收之后难得的休闲时光,吃社糕喝社酒。就连男子们在这一天也有充分的理由放下针线活,因为秋社日的习俗,就是无论男女老少皆辍业一天。

    这一天最开心的自然是孩子们,撒了花似地疯玩,大街小巷都是孩子们的嬉闹声。

    沈黛末也在这一天偷了懒,睡了个懒觉,本想着睡到十点钟就差不多了,结果没想到一下睡到了中午十二点,当她醒来时,一旁的床褥已经整齐的叠好了,枕边一片冰凉。

    沈黛末从床上坐起来,披上衣服下楼。

    只见冷山雁已经在厨房外面令支了一个灶台,以及用一块大板子和两根凳子搭起来的临时备菜区,正在做社糕、社饭。

    他宽大的袖袍被挽起,腰间系了一根围裙,显现出了他原本被外袍遮掩住的劲瘦腰身。一手握刀,一手握菜,在菜板上熟练的切菜备菜,腕骨修长如玉,手背上隐隐显现出青筋轮廓。

    刚从水盆里捞出来的新鲜蔬菜,清清凉凉的水珠打湿了他修长干净的指尖,一旁的锅中水已烧开,正蒸腾出沸腾的水雾,像一团烟云似得在空中散开,缭绕在他弧度寡淡轻薄的眉眼间。

    听到沈黛末推门而出的动静,冷山雁抬起眼眸看向她,一瞬间,仿佛被香火祭祀的低垂神像活了过来。

    “妻主。”他隔着厚重的烟火气唤她,声音低沉而有磁性,仿佛一根羽毛在她的耳朵里轻轻挠痒。

    “……早。”沈黛末低声回应。

    “娘子可算是睡醒了,一会儿就可以开饭了。”白茶端着脸盆和帕子上前,笑吟吟地说。

    沈黛末点点头,拧干湿漉漉的帕子洗脸。

    热毛巾敷到脸上,耳边突然传来一声重击音吓了她一跳。

    白茶立马不耐烦地道:“阿邬,你的动作能不能别这么粗鲁?惊着娘子了。”

    阿邬?

    沈黛末循声看去,这才发现,原来阿邬就站在冷山雁身后的不远处,手里拿着一把斧头劈柴,刚刚的声音就是他劈柴的时候发出来的。

    阿邬和冷山雁离得这样近,阿邬的身材又高大挺拔,过分鲜明。

    但刚才沈黛末的眼里却只看到了冷山雁一个人,周围的一切都仿佛成为了背景板,美貌真是吸睛利器啊!沈黛末心想。

    “对不起……娘子。”阿邬紧紧地攥着斧头,不安而局促地低着头,磕磕巴巴地道歉。

    沈黛末随意摆手:“不碍事,不碍事,你继续吧,不用在意我。”

    阿邬握着斧头,依然不敢动。

    白茶忍着不耐烦,走到阿邬身边,背对着沈黛末,用指尖掐了一下他的手臂,小声道:“娘子让你继续干活,你就继续干活,傻愣着干什么?我以前只当你是个哑巴,没想到你还是个聋子?别这么木讷行不行?”

    白茶掐阿邬的时候并没有用多大的力道,但被掐过的都知道,指尖拧人哪怕力气不大,被掐的人都会感觉到疼。

    阿邬也本能地缩了一下。

    他是块头大,时常被人当做傻大个欺负,但其实他很怕疼。

    在白茶的催促下,阿邬很快就重新砍柴。

    白茶看着他的样子,小声嘟囔道:“真是的,平常是个哑巴,干活的时候把我吓到了也没见你开口啊,娘子一被吓到,你倒是突然会说话了,都说你老实木讷,我看你聪明着呢,早不砍柴,晚不砍柴,偏偏娘子睡醒了,来院子里走动了,你就开始砍柴了,争着表现自己,切——”

    阿邬砍柴的动作微微一缓。

    他想要解释,他并不是故意在娘子面前表现自己,而是听郎君说,平日娘子早起读书太累,今天秋社日就让娘子睡个好觉,他才没有在早上把新买回来的柴火劈好,怕动静太大,惊扰了娘子的美梦。

    直到看到娘子睡醒了,下了楼,他才敢开始干活,却没想到还是惊扰到了她。

    阿邬盯着手里的斧头,看着自己一双布满老茧,粗苯的大手,他瞬间想起了刚才白茶骂他的那句‘粗俗’,自卑的情绪再次在眼底蔓延开来,只能通过不断地干活来掩饰。

    沈黛末并不知晓角落里阿邬静悄悄却如山塌海崩般的心事,她猛吸了一口空气中的香味,来到冷山雁身边,问道:“这是在做什么?”

    冷山雁一边切菜,一边说道:“社饭。将新鲜的青蒿,与野蒜、腊肉、香肠、小青豆之类的蔬菜肉类一起闷煮。”

    “怪不得这么香,不过我记得咱们家并没有熏腊肉啊,你让白茶去街上买的吗?”她问。

    冷山雁缓缓点头:“新鲜的食材虽然好,但做社饭要有腊肉这些吃着才香。”

    就在他说话间,放在锅里的腊肉已经蒸好,冷山雁将它拿出,将腊肉切成薄片,肥瘦相间的腊肉冒出难以形容的香气,因为冷山雁切得薄,肉质晶莹剔透,光是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

    沈黛末刚想拿一块尝尝味道。

    席氏却走了出来,看向还在做饭的冷山雁,说到:“都正午了,你怎么还没把饭做好,还要末儿等。”

    沈黛末立马道:“父亲,不是郎君做饭做晚了,是我想睡个懒觉,郎君他按着我的时间才做得饭。”

    话音刚落,詹和就在席氏耳边小声道:“瞧,我说的没错吧,您说女婿一句,娘子就立马维护十句。”

    从前沈黛末和冷山雁串通安抚好的席氏情绪,在詹和的有意挑拨之下,又重新冒出了头。

    ‘怪不得,怪不得突然要给我换大房子,我原以为是女儿孝顺我,没想到是为了刻意疏远我,要不是詹老爹跟我说,我到现在还被蒙在鼓里,守着一个没有女儿的院子偷着乐。老话说,娶了夫郎就忘了爹,原来真是这样。’席氏暗暗生气。

    不过席氏听了詹和的话,并没有发作,而是问道:“女婿,今日是秋社日,按理来说,你应该会娘家去看看,怎么不回去吗?”

    席氏并不清楚冷山雁与冷家之间的矛盾,但突然问起他的行程,一看就知道他要搞事情。

    不等冷山雁说话,沈黛末就替他说了:“父亲,他今天身体不太好,我觉得还是不要把病气带回娘家,等他做完饭就让他回屋休息就行。”

    沈黛末的二次维护,让席氏原本只有五成的怒意,瞬间烧到十成。

    他气得背过身去,压着怒火说了一大通:“我看女婿的模样倒还好,不是什么大病,嫁出去的儿子又不真是泼出去的水,该回还是要回……”

    席氏的念叨实在有些烦了,沈黛末也没怎么听,因为冷山雁又开始切香肠了。

    世界上最好吃的香肠是什么样子的?当然是刚刚在菜板上切出来的啦!她过年回外婆家时,特别馋香肠,还没等装盘,她的小手就已经伸了出来。这时外婆就会从菜板上拿起最厚的一片给她吃,明明都是一样的味道,但她就是觉得比装在盘子里的好吃。

    席氏被气得背过身去,詹和也转身安慰他,正好给了沈黛末机会。

    她眼疾手快,拿起一片香肠放进嘴里,在冷山雁还未反应过来时,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拿了一片塞进他的嘴里。

    冷山雁咬着香肠,像来细媚淡漠,仿若不食人间烟火的丹凤眼,因为惊讶而瞪大了眼睛,漆黑的眸子如水般透亮,在烟火中熠熠生辉。

    “快点吃,别被发现了。”沈黛末捂着嘴,眼眸弯弯窃笑,像只偷了腥的猫。

    冷山雁两辈的人生阅历加在一起,都没有做过偷吃的荒唐事,一时有些怔忪,直到香辣的滋味在口中散开,他才意识到沈黛末刚才对他做了什么。

    脑海中恍若白了一片,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反应,但看到沈黛末脸上绽放出的生动笑容,他死水般毫无波澜又恶臭无比般的人生里,涌现了新的意义。

    阿邬在角落里偷偷看着他们刚才那一幕,眼中流露出羡慕的神情。

    娘子会读书会认字,对他这种人也和颜悦色;郎君的出身好,又生得貌美,他们真是……般配。

    *

    席氏一通说教之后,转过身来,发现根本说不动这对小夫妻,气得连饭也没吃,直接回了院子,猛拍桌子。

    “从前你说冷氏是在刻意挑拨我们父女关系我还不信,现在我才后悔,我的末儿现在一颗心全拴在他身上,这以后可怎么得了!”

    詹和在一旁幽幽拱火道:“那有什么办法,谁让娘子的后院里只有他一个男人,长得又美,可不就把娘子的心给笼络住了。”

    “长得好看的男人多了去了!”席氏一拍桌:“我这就去找甘竹雨的父母,把他纳给我的末儿!”

    第46章 我的郎君动杀心

    甘竹雨的卖身契还在顾家,并不在甘家父母的手里,所以席氏想要甘竹雨,就得经过顾锦华的同意。不过顾锦华早就想借男人搭上沈黛末的关系,听说是沈黛末的父亲席氏的意思,她自然十分乐意将甘竹雨连同卖身契一起打包送去了沈家。

    沈黛末人在家中坐,突然看见甘竹雨穿着一袭淡藕色衣裳,含羞带怯地站在她面前,惊得不知所以。

    “这是?”

    詹和扶着甘竹雨的手臂,笑道:“娘子,这是太爷为您纳得小侍,您认识的,叫甘竹雨,也是我的干儿子,性格模样都没得挑。”

    “小侍?”

    不止沈黛末惊了,连白茶以及一直安静站在角落里当个透明人的阿邬都感到惊讶。

    冷山雁脸色未变,但漆黑如渊的瞳孔却瞬间一紧,冷冷地折射的锋利的光。

    自从他上次得知甘竹雨上门来拜见席氏的时候,他就预感到会有这么一天,哪怕早有准备,但当席氏领着甘竹雨上门,指名要让他做沈黛末的小侍,忌妒恨意还是如出笼的猛兽蚕食着理智。

    今天的甘竹雨明显精心打扮了一番,特意穿了一身妖俏鲜嫩的衣裳,衬得整个人如同迎着春风盛开的桃花。

    只是再美也是个小侍。小侍,玩物而已。

    席氏给沈黛末纳侍,冷山雁身为女婿不能阻拦,但但甘竹雨入了这个门,他有的是法子对付他。

    冷山雁藏在宽大衣袖下的手指紧攥地骨节作响,眼底掩着阴恻恻的晦暗杀意。

    “竹雨见过太爷,见过娘子、郎君。”甘竹雨微微福身,一双媚眼秋波婉转。

    “不必多礼,不必多礼。”席氏笑呵呵道。

    沈黛末已从惊讶中回过神来,看着眼前的甘竹雨,又看了看一旁的冷山雁,一种强烈地被侵犯隐私地冒犯感涌上心头。

    她自小被父母长辈宠爱着长大,对她温柔又开明,平时连进她的房间时也会敲敲门示意一下,不会直接闯进去。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她为了活下去努力挣钱,替原身还清债务,极力地按照这个世界的道德规范,忍着不断越界的席氏,可没想到得到却是他的得寸进尺。

    别说她根本就不喜欢甘竹雨,就算她喜欢,席氏这样粗暴的包办操作也会直接让她对甘竹雨的好感度降为0。

    “父亲,这真是您的意思?”她冷冷地说道,冰冷的声音瞬间让喜庆的场面温度将至了冰点。

    席氏、詹和、甘竹雨三人脸上的笑容一时都有些凝滞的尴尬。

    “是我的意思。如今你有了身份,家里的事务也多了起来,但是女婿一个人忙不过来,我做主给你纳侍,也是想有个人可以帮你夫郎分忧。”席氏看着沈黛末不悦的脸色,解释道。

    “郎君忙不过来,自有陪嫁的白茶帮他,倒也没有忙到再请人进门的程度。”沈黛末冷着脸,当着众人的面一点情面也不留。

    席氏既震惊又难堪:“末儿你——”

    詹和赶紧上前笑着说道:“娘子,太爷他是替你们小夫妻两个着想,本是一番好意,娘子何必生太爷的气呢?”

    沈黛末睨了他一眼:“你哪只眼睛看见我生父亲的气了?我们父女俩好好的,你倒来攒火?”詹和被她噎住:“娘子,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就闭嘴!”沈黛末冷声道:“父亲,我有话想对您说。”

    说完,她就往屋内走,席氏赶紧跟了进去。

    甘竹雨孤零零地站在厅屋正中间,脸上的笑容已经全部褪去,脸色也隐隐有些苍白,指尖惴惴不安地绞着帕子。

    没一会儿,席氏一个人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甘竹雨抬起头,满眼希冀地看着席氏。

    席氏瞥了眼一旁坐着的冷山雁,心中叹了一声,冲着詹和缓缓道:“詹老爹,你这个干儿子我很喜欢,聪明伶俐,端庄大方,做侍委屈他了,还是出去配人做个正头郎君才好。”

    甘竹雨一听,瞬间明白沈黛末的后宅他是挤不进去了,心凉了半截。

    可是嫁人,詹老爹能给他找什么好人家?不是其他女仆,就是外头做苦力的。要这样还不如嫁给早就心仪他的表姐,可他从小见惯了商贾之家富贵迷人眼的生活,哪还愿意重新过那些苦日子。

    他跪下拉着席氏的手,哭着哀求:“太爷,竹雨不愿嫁人,求太爷让奴留下吧!”

    席氏看着甘竹雨哭得样子有些不忍,但想到刚才房里女儿动了真怒的表情,瞬间让他想起了她之前好赌的时候,输了就回家气急败坏砸东西的样子,不想再跟她对着干,火上浇油。

    “太爷,太爷,奴不敢痴心妄想高攀娘子,只是回家爹娘也只会将我草草嫁人了事,求太爷让奴想留在您身边伺候您,跟您端茶倒水。”甘竹雨看形势不对,立马退而求其次,表明不敢再做侍的念头。

    席氏犹豫了一会儿,才点点头,道:“行,往后你就留在我屋里伺候吧。”

    “谢太爷。”甘竹雨擦了擦脸上的泪,起身上前搀扶着席氏回他们自己的院子。

    在他们走后,白茶才心有余悸地上前:“幸好娘子没有看上他,不然太爷不声不响地就给您搞出了一个小侍争宠。”

    冷山雁并没有做声,而是缓缓抬手打断了白茶的话。

    对于沈黛末这次如此激烈的反应,他既意外又疑惑。

    他明明撞见过沈黛末和甘竹雨私下有说有笑的样子,又知晓他们上一世的‘缘分’,这次甘竹雨送上门来,他本以为沈黛末会欢喜地收下,却没想到得到的却是如此冷漠的态度。

    她怎么不喜欢甘竹雨了?

    纵然不喜欢,甘竹雨长得也算漂亮,纳了也不吃亏,为什么不愿意……是因为他吗?

    冷山雁起了杀意的心里突然冒出了一种荒谬的想法,心跳不受控制地加快,泛起诡异的微甜。

    良久,等他缓过劲来,这才起身进了屋。

    屋内,沈黛末沉默地坐着,嘴唇微微抿成一条直线,脸上仍带着未消的怒容。

    冷山雁为她斟了一杯茶,送到她嘴边,茶香清淡幽幽,他的声音低沉和缓:“妻主,父亲已经将竹雨公子收做仆人,不会再往您的房里塞了。”

    沈黛末深吸了一口气,低头就着他端茶的手,直接一饮而尽:“他和那个詹老头竟然瞒着我整出这么大的事情来,太过分了!我早晚要把那个詹老头赶走。”

    冷山雁又为她倒了一杯,并轻抚着她的后背为她顺气:“何必为那样的人大动肝火,不值得。”

    兀自生气的沈黛末听到这话,眼睛立刻瞪得圆圆的看向他:“郎君,父亲给我纳侍,你的反应怎么还不如我大?”

    按理说,夫郎不都是对小侍深恶痛绝吗?

    而且甘竹雨刚才进来时,连白茶的脸上都写满了惊讶,偏偏冷山雁不动如山,仿佛早就知晓。

    “你不会早就知道吧?”她立马问道。

    冷山雁执杯的动作微微一顿:“雁当然不知道,这种事情有父亲他老人家做主就好,也不必跟我说,而且长辈送的小侍,比其他小侍多一份体面。雁就是知道也不能阻拦,不然就是忤逆、善妒。”

    他的语气低沉,低眉间眼底淡淡的苦涩与惆怅,像极了委委屈屈,打碎了牙往肚子咽的隐忍小媳妇。

    沈黛末沉默了,是啊,冷山雁能做什么呢?委委屈屈的小媳妇罢了稍微不合席氏的心意,不孝岳父的名头就被安上去了。

    而且这可是女尊国,纳侍怎么说,她一个女人也不吃亏,对冷山雁这个明媒正娶的夫郎来说,却始终都是一根刺,她怎么还能怪他反应太冷淡?

    “我刚才没忍住,在房间里跟父亲发了一通火,我估计他会消停一阵子了,不会来找你我的麻烦了,我也不会纳侍的……你也别生气。”沈黛末反倒安慰起他来了,声音轻柔道。

    “……雁没有生气。”冷山雁低着头,垂落的手紧紧攥着袖子,即使已经竭力克制,耳尖依然涨的通红,连心尖都隐隐发颤。

    她果然是因为他才拒绝甘竹雨。

    他的心欢喜地几乎疼痛,被浓睫遮掩的眸光下藏着翻涌浓烈的火焰,灼热的火舌仿佛点燃他漆黑如夜的瞳孔。

    “真的?”

    冷山雁眼睫轻颤,紧绷着身体里摇颤的快乐,努力不让自己得意忘形,做出温静柔顺的模样:“女人纳侍本就是寻常,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生气。”

    沈黛末盯着他那张冷艳却平静的脸,听着他这番话,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觉得有些失望。

    冷山雁听沈黛末语气淡淡的,还以为是自己表现的不够好,又说道:“若妻主以后有了看上的人,无论苍苍还是其他,只要纳进了房就是一家人,他们为妻主开枝散叶,雁也会真心把他们当做兄弟。”

    沈黛末原本失望地神情瞬间转化为震惊,失声道:“你怎么知道他?”

    冷山雁微微垂首:“妻主梦中常常唤他的名字。”

    比起甘竹雨,妻主还是更喜欢苍苍是吗?冷山雁心里微微泛酸,他到现在都还没见过那个野男人,竟将他保护得这样好。

    比起让那个野男人藏在暗处,还不如接进府里,放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也好对付。

    至于甘竹雨,看似留在席氏身边,终究也是个祸患,还是得找个机会除掉。

    第47章 我的郎君默默设局

    “不是,没有,假的。”沈黛末连忙摆手,否认三连:“我跟他根本没什么。”

    冷山雁不说话,冷媚天成的丹凤眼静静地看着她,无声的说明了三个字‘他不信’。

    “……他算是个角儿吧,演戏很好,但是我们根本不熟,他也不认识我,我就是单纯喜欢他演戏而已。”沈黛末坦白道。

    她说的都是实话。

    她的男神名叫师苍静,沈黛末第一次认识他时还是个高中生,彼时师苍静也还是个网上查无此人的小糊糊,在低成本网剧里演连一句台词都没有的边角料角色。

    但偏偏沈黛末一眼就注意到他,慢慢关注,成为他的粉丝。

    不过沈黛末不是重度追星人,比起追星她的重心还是放在学习和自己的生活上。只是偶尔为爱发电帮他做各种角色剪辑,在他每条几乎0评论的围脖下点个赞,鼓励他演技很好,继续坚持。师苍静有时也会回复感谢她。

    慢慢她看着他慢慢从小糊糊到十八线,又从十八线成功跻身为当红流量,粉丝无数。

    多么和谐友爱正能量的关系啊。

    “原来是个优伶。”冷山雁声音轻飘飘,修长的指节不紧不慢地轻点。

    怪不得人人都说戏子是狐狸精,一个眼神就能把女人的魂儿勾走,妻主跟他不熟都能在梦里反复呢喃他的名字,手段不小。

    沈黛末点点头。

    之前会在梦里念叨他的名字,一定是因为他正好演了一出爆剧,她正好心心念念吧。

    “按照你们的理解来说,应该算是优伶吧,反正我们之间可纯洁了,一点男女之情都没有,郎君,你相信我,行吗?”沈黛末望着冷山雁一字一句地说。

    追星是追星,现实是现实,她分得可清楚了。

    冷山雁薄唇微微牵动,低垂的浓睫将他的眼底光泽裁剪:“嗯,雁相信妻主。”

    沈黛末笑逐颜开:“我就知道跟你说开了就好了,你一定会理解我的。”

    冷山雁见她如此坦然,虽然对那唱戏的‘苍苍’依然心怀戒备,但自从出嫁以来就压在心上的一块重量终归轻了一些。

    不是妻主放在心上的人,真是太好了。

    “对了,这是甘竹雨的卖身契,我把他从父亲的手里要过来了,你拿着。”沈黛末将卖身契放在桌上:“我原本是想放他自由身的,但他既然死活不走,非要留在父亲身边那就由他们几个去吧,反正我把卖身契给你,以后你来差遣他。”

    冷山雁眉眼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讶。

    他原本以为沈黛末不会管这种小事,甘竹雨的卖身契一定会存放在席氏的手里。若真是交给他,那么以后想要拿捏甘竹雨就更轻而易举了,只是这样怕是会更加惹得席氏不悦。

    “妻主不必如此,还是要顾忌些父亲的感受。”他提醒道。

    “可是不把卖身契这些交给你,你以后如何约束下人,如何管家?”沈黛末理所当然地反问。

    冷山雁平稳的呼吸蓦然一滞。

    她竟是在为了他考虑。

    沈黛末的手动了动,仿佛是想要拉住他的手。

    冷山雁上挑的眼尾余光瞥见她的动作,眼神静垂不变,规矩放在膝上的双手交叠,指尖不经意地颤动了一下,仿佛等待着她的牵执。

    但最后沈黛末的手落在了椅背上,轻垂的手指轻轻挨着冷山雁微微褶皱的袖摆,两人的手仿佛即将靠在一起,却又始终隔着一层朦胧含蓄的距离。

    冷山雁眸光暗闪,微微有些失落,听着耳畔响起沈黛末的声音。

    “父亲这人的性格很别扭奇怪,加上那个詹和一直在旁边煽风点火,我知道你这几天的日子不好过。刚才我已经和父亲吵了一架,你不用担心,到底是我亲生父亲,不是胡氏,再如何也不会害我。只是我想让你的处境好一些,詹和与甘竹雨以后你随意差遣,若他们乖乖听话,则一切好说。若是不听你的差遣,我就有借口赶他们走了。”

    她的声音轻轻缓缓,处处为他考量,如温水般温和细腻,不着痕迹地就渗透进他身体每一寸角落。

    *

    甘竹雨倒是个有眼力见的人,自他进门,不像詹和一样惹是生非,而是老老实实地待在席氏的院子里,偶尔出来跟白茶、阿邬他们交流时也是和颜悦色的模样,挑不出一点毛病。

    不过即便这样,白茶依然对甘竹雨警惕十足。

    席氏的院子与沈黛末居住的主院之间的墙壁之间开了一道八角门洞,这也是两院之间唯一的通道,白茶从前没事儿时总坐在玉兰树下。

    自从甘竹雨来了之后,他闲暇时就搬张凳子坐在八角门洞边,一双眼睛像探照灯似得到处瞄,就盯着甘竹雨。

    “公子,他可是差一点就成了娘子小侍的人,我可不信他真的死心。”白茶趁着沈黛末不在时,偷偷说道。

    冷山雁丹凤眼半眯着,容色冷冷。

    他自然知道甘竹雨不会死心,上一世,沈黛末还一无所有时,甘竹雨就愿意与她苟合,更何况这一世。

    况且历来从仆人上位的小侍就不少。

    如今盛宠不衰的瑞贵君曾经不过只是文皇后身边一位伺候笔墨的下人,一朝得到皇帝宠爱,风头甚至凌驾于文皇后之上,不仅如此瑞贵君全家人都跟着他鸡犬升天,亲姐姐还成了大将军,成为朝廷不容小觑的新势力,连文皇后自己都要在瑞贵君面前忍气吞声。

    连本应做天下表率的皇家都如此,冷山雁更不能放任甘竹雨这个隐患留存,只是如今他在席氏的羽翼之下,他不好出手。

    “我听说甘竹雨有一位表姐,名叫甘菱,在顾家做工,你帮我去打听一下,若她表姐有意,就向她透露他这里的消息。”冷山雁说。

    白茶有些惊讶:“甘竹雨还有一个表姐?公子,您怎么连这些事都知道啊?”

    “你去问就是。”冷山雁轻靠椅背,表情倦懒清冷。

    上辈子他对顾府的人员构成一清二楚,自然知晓这些。

    “……是。”白茶见冷山雁不说,自己也不再问了,老老实实地出门打听。

    *

    冷絮已经参加完大挑,并且朝廷的任命书已经发了下来。

    她即将出任来安县县令,下月便启程。

    来安县地处南方,虽然不富裕,倒也不是什么穷乡僻壤,还算是一个比较好的去处。

    一直担心被分配到穷苦之地的冷母看着任命书终于放下心来,脸上的笑容怎么压都压不住。

    而辛氏,他几乎在任命书刚下来的同时,就迫不及待地给小儿子冷折月相亲说媒,借着冷母的东风,很快就敲定了隔壁县县令的独女做正夫。

    双喜临门之下,辛氏要多得意有多得意,立马设宴请了一众宾客包括沈黛末和冷山雁,以作炫耀。

    冷母读了几十年的书,终于要出任一方父母官,心情大好,都不用其他人劝酒,自己就一口气喝了好几壶酒。

    沈黛末只需要跟着其他人一起庆祝冷母即将做官,敬敬酒、说说场面话就行。

    比起这边风平浪静,另一边的男席上,倒是一片血雨腥风。

    也不知道辛氏是从哪里得知席氏差一点就把甘竹雨迎进门的消息,故意找话讥讽他:“雁儿,听说你父亲从顾家要走一位年轻貌美的侍从,怎么今日没有带过来?”

    “他是父亲的贴身侍从,自然要在家里照顾父亲,不用跟来。”冷山雁眉眼淡淡,并没有因为辛氏的讥讽而失态。

    冷折月勾唇讥笑:“大哥,你还装呢?当我们不知道?那本来是大嫂嫂准备的小侍,是你发了脾气闹了一场,大嫂嫂才依着你的性子,没有收下小侍。”

    “三弟竟然连这都知道?”冷山雁一抬眸,并没有否认,狭长的黑眸似笑非笑:“没办法,妻主在这方面确实纵容我。”

    “你、呵——”冷折月哼了一声:“一次两次还行,次数多了,就算好脾气如大嫂嫂也会嫌弃你太小心眼太善妒,大哥还是改改这个脾气才好,不要让大嫂嫂院子里太冷清。”

    冷山雁轻慢一笑:“三弟提醒的是,听说你已与隔壁吴县令独女定亲,对方是三代单传,后院里倒是热闹的很,三弟最怕冷清,以后嫁过去一定不会觉得无聊了。”

    “冷山雁!”冷折月怒道。

    吴县令的女儿虽然是独女,但婚前已经有了一个通房,一位小侍,听说其中一个现在连孩子都怀上了。

    冷折月一直膈应这件事,如果不是看在对方是独女的份上,他肯定不会嫁的,偏偏冷山雁竟然当众说出来打他的脸。

    冷山雁微微挑眉,举杯慢饮,眼眸兴味挑衅。

    白茶在一旁听着,心中暗暗发笑,还想给公子找不痛快,自讨苦吃。

    第48章 我的郎君憋坏

    白茶原以为冷折月会像之前一样,默默吃了瘪就算过去了,但这一次,也不知道是跟隔壁县令独女的婚事给了他底气,还是冷母即将出任官职给他的底气,他竟然直接冲了上去。

    “冷山雁,你别以为大嫂嫂考上了举人,你就能在我面前耀武扬威了,上次你点那一出《扇坟》讽刺我哥哥成了鳏夫,我还没跟你计较,这次你还敢欺负到我的头上!我可不是好惹的!”

    冷折月满面怒容,一巴掌拍掉了冷山雁手中的酒杯。

    啪的一声,酒杯应声碎了一地,酒水漫洒出来,洇湿了桌下地毯。与破碎的酒杯瓷片一起碎落地还有冷山雁食指上的白玉戒指。

    质地上乘的玉戒指与破碎的酒杯混在了一起,碎裂成了两段。

    冷山雁低着头,盯着空荡荡的食指。

    刚才冷折月一下挥过来,不仅刮掉了他手上的戒指,还划破了他的皮肤,一截拇指长的指甲划痕鲜明地落在他的苍白修长的指背上,隐隐有血痕从肌肤下透出来,殷红的,仿佛雪地下蜿蜒扭曲的赤红河流。

    “……!!!”

    四下皆惊。

    坐在宴席最末尾的冷惜文,默默往角落里撤了撤,将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

    “碎了!”白茶连忙蹲下将玉戒指捡了起来,满脸心疼道:“三公子,您太过分了!”

    冷折月盯着碎玉戒指嗤地一笑:“那又怎样,不过是枚老气兮兮的戒指。”

    “那能一样吗?!这可是先主君留给我们公子的遗物,公子这么多年都爱惜地不得了!”白茶捧着碎玉戒指,又气又急。

    冷折月就知道白茶会这么说,好歹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他又岂会不知,这破戒指是冷山雁那早死的爹留给他的?

    冷折月就是故意的!

    一来发泄他对冷山雁长期的不满,二来,冷山雁自小就戴着这枚戒指,在辛氏面前晃悠,好像时时刻刻提醒辛氏,他只是一个继室。

    他们父子早就视那枚戒指为眼中钉肉中刺了,这次正好一起毁了,他心里才痛快!

    “大不了我赔你一枚戒指就是,我房里有的是比这款式更新,质地更好的戒指,夕颜,去把我放首饰的匣子拿出来,随便大哥哥挑!”冷折得意道。

    砰——

    半开的房门被人猛地一下踹开,沈黛末沉着脸走了进来。

    靠在门边角落的冷惜文本能地看向她,下意识喃喃道:“大嫂嫂?”

    沈黛末没有理会他,径直走向冷山雁的身边,第一时间就看到了他食指上的血痕惨红。

    冷山雁静静地垂着眸子,如墨玉山川般的身形沉默而隐忍。

    “娘子!”白茶双手捧着碎玉戒指给她看,语气委屈地像是在告状一样。

    辛氏立马出来打圆场:“儿媳妇你不在前厅待着,怎么到这里来了?幸好今儿家里没有外人,要是下次在这样擅闯可就不行了。”

    沈黛末一向温和的眼眸冷冷地盯着辛氏和冷折月:“宴席已经散了,母亲喝得酩酊大醉,我扶她回房休息,仆人领我经过经过此处,我听到声音这才进来……也幸好,我今天经过,不然还不知道我郎君在家里还要挨弟弟的打。”

    辛氏赔着笑脸,眼珠子一转,慢慢悠悠地说:“儿媳妇这话说得未免太重了,不过是兄弟之间的打闹罢了。月儿在给雁儿敬酒时手里的力气用大了,无意间拂掉了了雁儿手里的酒杯,蹭掉了他手上的戒指。儿媳妇刚才既然在外面,应该已经听到月儿真心诚意地愧疚,还让夕颜把自己的妆匣拿出来赔。”

    沈黛末都快被辛氏颠倒黑白的架势给气笑了。

    “父亲可真是会颠倒——”

    冷山雁带伤的手轻轻扯了扯沈黛末的衣袖。

    沈黛末脸上的怒意凝了一下,知道这是冷山雁示意她算了,这件事就吃哑巴亏吧。

    沈黛末不着痕迹地环视了一圈周围,除了冷惜文和宁小侍之外,周围一大圈都是伺候辛氏和冷折月的人,这件事如果真闹大了,他们这几张嘴,肯定不如辛氏那帮人说得清。

    而且冷母这时候才喝醉了酒,不能主事,她一个儿媳不好在丈夫的娘家内宅里闹开。

    不过沈黛末不甘心就这样吃亏,话锋一转,说道:“那戒指是我郎君生父留给他的遗物,意义非凡,珍贵无比,就算三弟弟把所有的珠宝首饰都拿出来赔,也比不上那白玉戒指的一块残片。只是三弟弟还是应该好好约束一下行为,举止不要太过莽撞,撞掉了酒杯不算,连人手上的戒指也给刮下来,以后出嫁了给岳父敬酒,难不成还要把岳父的手上的扳指给刮下来不成?嫁到别人家,可就不如自家兄长好说话了。”

    冷折月低着头,紧紧地咬着唇。

    辛氏脸上的笑容露出一丝裂缝,却只能僵硬地端着笑:“月儿今儿是有些激动。平日的性格行为可像今日,大概是因为多喝了酒吧,月儿,还不快给你大哥哥赔罪。”

    冷折月紧咬着牙根,一动不动。

    “月儿!”辛氏声音略沉,轻轻推了他一下。

    “……对不起大哥哥,这次是我吃醉了酒,勿怪!”冷折月心不甘情不愿地说。

    虽然道歉的话是说给冷山雁听得,但冷折月那一双眼睛却充满了倔强和怨气,紧紧地盯着沈黛末。

    沈黛末也不甘示弱,迎着他的目光轻轻瞪了他一下。

    “哼——”冷折月没想到沈黛末会这样挑衅他,又不好意思跟自家嫂子对视太久,郁闷的移开目光别开脸,轻轻地哼了一声。

    “既然前厅宴席以散,妻主我们就回去吧。”冷山雁起身,端着仪态,左手遮着食指上的伤痕,默默挡在了沈黛末和冷折月之间。

    “好。”沈黛末温声点了点头。

    “这就走了,再坐坐吧,至少把手上的伤处理了。”辛氏客套的说着。

    “不了,家里还有事,郎君的伤我回去替他擦。”沈黛末淡淡道。

    辛氏笑:“你们难得回来一趟,还没坐多久就走了,真是……唉,既然你们家里有事我就不留你们了,雁儿下次回来可别这么匆匆忙忙地了,咱们父子俩好好唠唠家常,行了,家里忙就快回去吧,你母亲马上就要外任了,我们家里也是一大堆事情等着忙呢。”

    沈黛末听着辛氏的客套话心里就不爽。

    他嘴上说着挽留的话,可每个字都感觉是在催他们赶快走。

    “母亲多久外任?”一直沉默着不怎么说话的冷山雁突然开口问道。

    辛氏愣了一下,说道:“下一个就去,来安县在南边,路程远时间长,所以要早点去。”

    “那父亲和弟弟们可要跟着一同外任?”

    辛氏呵呵笑了一下:“家里这么多仆人,还有你两个弟弟在,举家搬过去外任实在太麻烦,何况你三弟这边才定了婚事,我们就不便跟去了。”

    冷山雁点了点头,低垂的眉眼与他容色一般冷淡倦漠:“可来安县路途遥远,母亲身边不能没个称心如意的人照顾饮食起居,父亲去不了,至少也派一个小侍跟着。”

    辛氏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说道:“是啊,我原也是这样想的,正准备买一个可心的年轻小侍,跟着你母亲一起上任呢。”

    “新人虽好,但出远门这种事情终归不如旧人好,了解母亲的喜好……”冷山雁语气微微放缓。

    一直在角落里降低自己存在感的冷惜文听到这话,顿时来了精神,知道这是冷山雁在给自己递话茬,立马冲着生父宁小侍使了一个眼色。

    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啊。

    宁小侍这些年在宅子里一直被辛氏压制着,连根冷母同房地机会都没有多少,要是要机会陪着冷母一起外任,不但可以与冷母的关系更加亲近,将来还有机会在她耳边吹吹风,关心冷惜文的婚事。

    更重要的是,将来去了来安县,宁小侍作为冷母从老家带过来的唯一一位家眷,地位超然。就算冷母日后在来安县再纳新的小侍,没有辛氏的管辖,宁小侍也跟半个主君差不多了。

    宁小侍也瞬间明白过来,欢天喜地地跪在了辛氏面前:“主君,侍身伺候家主将近20年,了解家主大大小小的喜恶,侍身愿意跟着家主一起去来安县,一路伺候家主饮食起居。”

    辛氏的脸色差点绷不住:“赴任路上艰苦,我怕你坚持不住。”

    宁小侍立马说道:“能照顾家主,侍身不怕苦。”

    辛氏忍着火,深吸一口气:“文儿再过一年,也到了说亲的年纪,你走了,他怎么办?”

    “……这。”宁小侍脸上犯难。

    冷山雁不紧不慢道:“那就让惜文也跟着一起去吧。”

    第49章 我的郎君比较敏感

    冷山雁一句轻飘飘的话,却成了冷惜文人生中最重要的机遇。

    如果他们父子都能跟随冷母去外地上任,外人一定会觉得冷母看中他们父子,就算是庶出的孩子,也会被人高看一眼,将来也好说一门好亲事,嫁一个不输给冷折月的妻主,下半生幸福美满。

    因此冷惜文一改往日低调不做声的性格,立马满口答应了下来。

    辛氏在一旁气得焦急上火。一个老贱人生下的小贱人,竟然妄图抬高一个庶子的身份来给他添堵。

    辛氏暗暗咬牙,要不是如今沈黛末也有了功名,他绝对不会轻饶了冷山雁。

    冷惜文心里清楚,这个时候他答应下来,辛氏就算再生气,也只会忌恨冷山雁。

    之前就是因为原配与继室两方斗法,才让他一个卑微庶子免去了嫁给顾家病秧子的悲惨命运,这一次他又因为两房斗法,而白落了便宜。

    冷惜文表面依然端着不争不抢,人淡如菊的模样,心里却巴不得他们之间斗得更狠更凶,他好做收渔翁之利。

    *

    回去的路上他们租了一辆马车,白茶坐在车头,沈黛末和冷山雁坐在马车内。

    两人并肩而坐,身形随着马车的摇晃而晃动,马车车身罩着藏蓝色的布,隔绝了外面的光线,只有两边撩起的窗户帘子里可以透进两缕缝隙来,如银色山泉般温柔地横亘在两人之间,空气中细小的微尘都能看得清清楚楚,仿佛透着暖黄色的光芒。

    一时间,马车外喧杂吵闹的市井声都仿若被噤。

    只有沈黛末的一声叹气:“唉,要是我也能像婆婆那样,外任做个小官就好了,这样就没有冷家人再为难你,也没有我父亲约束你。”

    冷山雁睫翼轻颤:“外地?”

    “嗯嗯,对啊。”沈黛末看着他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到时候我就带着你,我们俩去上任,留几个下人在这里伺候父亲。”

    冷山雁从未想过这条路,一直以来,他都习惯了被困在一座又一座院子里,不停地斗来斗去。未出嫁时和辛氏斗,出嫁后在顾家和整个宗族斗。

    只有这一世嫁给沈黛末后,他才刻意减少身上的戾气,几乎忍受着席氏的一切,只因他是沈黛末的父亲,他不想伤她至亲。

    但他从未想过要离开这里,或者说,在他的思维里从来就没有‘离开’这个概念,只有在泥泞里不断沉沦挣扎。如今突然间听到沈黛末的这个提议,他的意识在一瞬间恍然了一下。

    他想象着未来离开苏城县,跟沈黛末一起,如蒲公英般随意飘零在某一处大地上,就算是贫瘠的不毛之地,他们相互扶持依偎,总能扎根下去,他的丹凤眸中流露出一丝向往,仿佛已经从未来简单清苦的日子里体会到丝丝入扣的甜。

    “你怎么不说话?你想要留在这里吗?”沈黛末问。

    古代的约束实在太多,这是沈黛末能想象到的最治本的方法。

    冷山雁摇了摇头,锋利冷锐的眸光穿透朦胧的光影,静静地凝在她的身上,带着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缱绻深情:“那我等着您带我远走高飞。”

    “远走高飞?说得好像我们要私奔一样……”沈黛末低下头小声道。“是啊,无名无分的两人偷合才叫私奔,我可是妻主名正言顺娶进门的夫郎,不算私奔,算……追随。”冷山雁眼梢微挑,似有若无地靠向沈黛末,冷淡的木质香调像凛冬寒山上倾轧而来的崩雪,瞬间强势地覆盖住她的全身,湿冷、幽寒又沉重,呼吸之间全被他的气息充斥包裹。

    “……嗯,我们、本来就是夫妻嘛。”沈黛末的脸颊莫名有些绯红,身体微微僵硬地往旁边靠了靠。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与冷山雁同床共枕这么久,也早就习惯了他那张美得过分的脸,但比起初见时单纯的惊艳,此刻冷山雁的主动凑近,让她脸红心跳起来。

    一定是因为车内的空气太闷了。

    沈黛末偷偷摸了一把微烫的脸颊,撩开车帘的帘子一角,新鲜的空气钻了进来,她深吸了一口气,好像有些缓过来了。

    只是她并没有注意到,因为自己有些僵硬躲避的动作,冷山雁眼中瞬间闪过的低落。

    “你们走开,不要在这里挡路。”赶车的马妇手持马鞭,冲着闹市街道上几个衣衫褴褛的女人说道。

    白茶坐在车头,嫌弃地捂住口鼻:“咦,这些人身上好大的味道。”

    “这些人是从南边逃难过来的,也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澡洗过头,身上的味道恶臭难闻,之前因为战乱,城里来了不少这种逃难的,运气好点的可以被雇佣当零工长工,运气不好的都在城头窝着当乞丐,城北那边就窝着一大堆,这群人估计还是刚逃难进城的。”马妇一边给白茶解释,一边继续扬着马鞭赶人。

    挡在道路中央的女人们看到马车纷纷避让,其中有一个瘦骨嶙峋的女人看到车里的沈黛末,就像是看到了希望了一样,直接冲上来。

    她直接跪在马车边,高声喊道:“我是从南边逃难来的,求娘子收留我,我不要钱,只要给我一口饭吃就行,我一定当牛做马报答娘子。”

    “娘子别信,这种外地来的不知根知底,鱼龙混杂,谁知道从前是良民还是土匪?”白茶说道。

    女人立马哆嗦着从破破烂烂的衣裳里拿出了一张纸:“我有户帖,娘子请看,上面把我一家多少人、年龄、籍贯、职业等等都记得一清二楚。娘子,我叫查芝,原本只是南边洪县城里一个普通良民,一直靠做苦力为生,因为打仗家人都死了,无奈才跟着逃难的人群来到这里的,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求娘子给我一条生路吧。”

    沈黛末垂眸。

    马上就要立冬了,安利她在乡下的那些田地应该也要交粮食上来,她家里虽然有仆人三四个,但都是男仆,不宜出门下乡,如今她急缺一个随行的女仆。

    “妻主,如果我们去官府验明了户帖真实性,那么您可以留下她。”冷山雁在她耳畔轻声道。

    “你也这样觉得?”沈黛末问。

    冷山雁点点头,掩饰着眸中失落,端着清冷持重的郎君模样,说道:“管理田庄的空缺一直被二哥盯着,可是给他们一家,我实在不放心。不如雇佣这个女人,她是外地来的,跟本地人没有勾连,至少短期内不会有二心,私吞主人家的东西。二来,如今您成了举人,以后难免有女客到访,我一个男人不好招待,还是得有个女仆方便端茶倒水。”

    “好。”沈黛末点点头,对跪在地上的查芝说道:“把你的户帖给我,我会去请县丞大人亲自查验,要是你说的是真的,我雇佣你做我家长工,要是假的,你就是私造户帖,我就将你下大狱,你可愿意?”

    沈黛末故意诈她。

    白茶也在旁边帮腔道:“我们娘子可是城内赫赫有名的沈举人,要是骗她,别说苏城县,就连周边几个县城你都别想混下去!”

    查芝一下都没有犹豫,立马将户帖呈上:“娘子拿去随便验,我绝对没有骗您,我们祖上三代都是清清白白,您给我一口饭吃,我绝对死心塌地地跟着您。”

    沈黛末看她这样子,心里已经有了八成的把握她说的是真话,但为了安心,她还是准备一会儿跑一趟衙门。

    “那你就在这里等我,我一会儿带你去衙门查验身份。”

    “是。”查芝无比兴奋地说。

    看沈黛末的眼神就像看到了救星降临一样。

    马车继续行驶。

    沈黛末靠在车窗边,看着窗外的市井风景出神。

    “妻主,一冷一热小心着凉。”冷山雁伸出手,将车帘子拉下,一截雪白的袖口上一点鲜红色的血迹,瞬间落进了沈黛末的眼睛里。

    “这是怎么回事?”她立马抓住冷山雁的手腕,扯开他的袖袍。

    之前还没有流血的伤口,突然间流了许多血,温热的血从指腹留到了指甲缝间。

    沈黛末神情紧张,手忙脚乱地掏出帕子捂住他的手:“刚才不是还没有流血吗?怎么一下子流了这么多血?”

    “或许是因为伤口太锋利,刚开始时看不出什么,时间久了才知道伤着了肌肤吧……小伤而已,不碍事的。”冷山雁淡淡开口,唇角一抹极淡的笑容却忍不住地摇荡着。

    “这怎么能叫小伤?疼不疼啊?”沈黛末拿着帕子擦了又擦,鲜血还是一点点地渗透出来,只能用帕子竭力压着伤口,免得鲜血溢出更多。

    冷山雁轻轻摇头,又点了点头,声音轻和透着脆弱:“有些疼。”

    沈黛末一听,立马焦急地冲着赶车的马妇说道:“加快速度,快点回去!”

    “是。”

    马车速度加快。

    冷山雁静默地看着沈黛末的脸上流露出慌乱、心疼的色彩,心瞬间像是被热水浸泡一样,得到一种奇异的酸胀的满足感。果然,只要将伤口撕裂,妻主的眼神终于就又能回到了他的身上,不会躲着他了……!

    第50章 我的郎君的一点小手段

    沈黛末亲自跑了一趟县衙,原本确认身份这种小事,交给普通有经验的衙役来办即可,但因为沈黛末如今身份不同的关系,衙役们不敢随便应付了事,她们验了一遍之后,又拿着户帖去找了县丞,县丞再仔细看了两遍,这才敢下决定。

    确认户帖没有弄虚作假之后,沈黛末与查芝签订了契书,领着她回家了。

    因为沈黛末这边只有一进的小四合院里已经住了白茶和阿邬两个下人,实在住不开,所以查芝就被安排进了席氏院子的下人房里。

    席氏那边是三进的大院子,不但有花园可以与沈黛末这边直接连通,还有东西两厢房,耳房、后罩房、抄手游廊、垂花门等等,分内外两院。

    查芝住在院外的下人房里,只管看门传话,以及负责沈黛末的差遣活动。

    如果她想要进入内院,必须要经过有男眷门居住的内院,必须要经过垂花门、穿过庭院、经过东西两厢房和正屋,因此她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到内院居住的席氏等人,更不会影响到在另一院子的冷山雁。

    在加上查芝从外地流浪在这里,穷困潦倒差点饿死,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吃饱饭的机会,白天就老老实实地看门,别说进内院了,就连眼神都不敢往其他地方乱飘。

    到了晚上内外院子一落锁,她就更就待在下人房里不出去,老实本分的样子,就连一向御下敏锐老辣的冷山雁都挑不出毛病来。

    天气一天比一天冷,那些在沈黛末名下挂名的农户们以及‘仆人’直接推着独轮车送来年底应该缴纳的粮食、家禽牲畜、钱财一类。

    因为来的人清一色全是女人,冷山雁不便出面,就由沈黛末和查芝接待。

    查芝将这些人引进了南门,手里拿着一杆大称一麻袋一麻袋地称重,沈黛末则在一旁记账。不记不知道,一记吓一跳,紧巴巴日子过惯了的沈黛末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成了大地主。

    “我现在竟然这么有钱了?”沈黛末拿着账本以及一盒沉甸甸的银子回到房间里给冷山雁看,声音里满是惊讶。

    冷山雁翻开账本笑了笑:“您现在可是举人,自然和从前不同。”

    当年冷母中举之后,仅一年时间就敛财无数。沈黛末跟她的财富一比,远远不够。只要她愿意,有的是人上赶着给她送钱,顾锦华不就如此?只不过沈黛末爱惜羽翼,不肯接受罢了。

    不过再怎么样,沈家如今的家资也不是普通人家可以比的。而且沈黛末不收官员富商的豪礼,也意味着将来不受他们的掣肘,反倒是个好处。

    “今天隔壁家的邻居送来了两只山羊,我不知道该怎么养才好,就暂时把它们拴在了父亲那边的院子里。至于粮食就堆在了后罩房,以后就当做库房用了。呐,这是库房钥匙,你拿着。”沈黛末将一把钥匙放在桌上。

    “给我?”

    “对啊,你是我的郎君,当然应该你管家呀,不然你想让别人管?”沈黛末笑着将直接将钥匙塞进他的手里。

    “……没有。”他怎么可能让容忍其他男人出现在沈黛末的生活里?

    冷山雁还缠着纱布的指尖微紧,暗自握紧了钥匙。

    “别那么用力,小心手上的伤口崩了。”沈黛末轻轻握着他的手:“今天白茶给你的伤口上药了吗?”

    冷山雁睫翼微颤,静默半晌,摇了摇头:“还没。”

    沈黛末叹气:“那我给你上药吧。”

    她从柜子上拿出药膏,慢慢解开他手上缠着的纱布,歪歪扭扭的红色伤痕展露出来,像一条通体暗红色的蛇懒洋洋地趴在他雪一样冷白的肌肤上。

    沈黛末低着头,指尖抹了一点上药,慢慢涂抹在他的伤口处,神情专注。

    药香味在空气中发散,味道清冽而苦涩。

    沈黛末指尖轻轻在冷山雁的手上涂抹,他的手指又细又长,骨节分明,堪称手控福利。

    之前他一直戴着那枚白玉戒指,通体雪白,色若羊脂,堪称上乘白玉,佩戴在他手上不但不会掩盖其风姿,倒更显得他手指修长完美,为他的冷艳感增添一抹淡而沉静的气质。

    看惯了他戴戒指的样子,如今手指间空了,倒有些不习惯了。沈黛末心想。

    不如再给他打造一枚戒指?当做送他的礼物?突兀的念头突然就蹿到了沈黛末的脑子里,并且再也无法消失。

    既然是送礼,那街上小贩卖的那种普通的玉肯定拿不出手,冷山雁的手指这么好看,就应该戴质地上乘的玉才好看。

    款式也不能太烂大街太,之前冷折月就嘲笑过他的白玉戒指样式太老土,可见男子之间对首饰十分讲究,就像现代人的穿搭一样。

    所以一定得好好选,选最好的,反正她现在有钱了,给雁子花钱,值得!

    想着想着沈黛末突然被自己吓了一跳。

    她现在的想法,好像白手起家的丈夫挣到大钱之后,大手一挥,不停地给妻子买买买一样。

    不过这种感觉好像也不错……沈黛末抿着唇,偷笑了一下。

    “妻主在笑什么?”冷山雁低眸注视着她,呼吸绵薄而炙热。

    “?”沈黛末抬起头来,猝不及防地撞进了冷山雁晦暗而滚烫的视线里,怔了一下。

    “没什么,我就是想到家里突然多了一大笔钱,有点开心。”沈黛末飞快地给他涂抹好伤药,重新缠上纱布,匆忙地离开了。

    刚下了楼梯,正好撞上甘竹雨。

    “娘子小心。”甘竹雨一手端着一个果盒,一手搀着身形不稳的沈黛末。

    “你怎么在这里?”沈黛末有些惊讶。

    她这边的小院子有白茶和阿邬两个人伺候,一般情况,甘竹雨是没机会过来的。

    甘竹雨面容略带笑意道:“今天农户们不是拿了新鲜的水果来吗?太爷一瞧,说这些都是才从地里摘下来的水果,最是新鲜不过的,就让奴洗了一些,给娘子送过来。”

    沈黛末看那果盒里装着红橘、白梨以及脆柿子,各个青翠欲滴,让人忍不住想要咬一口。

    “娘子,尝尝吗?这个脆柿子很甜的。”甘竹雨从里面拿出一个脆柿子,唇角含着笑。

    只是他话音刚落,一抬眼,就看见了站在二楼楼梯口的冷山雁,容色冷绝,长眸漠然地低睨着他,仿若诡谲的玉面狐狸。

    甘竹雨顷刻间被惊了一下,含笑的唇角微微僵硬。

    “甜?”沈黛末的注意力全在新鲜的水果上,并没有瞧见甘竹雨的表情,她直接将整个果盘都端了过来:“那你去多洗点来,端给郎君尝尝。”

    甘竹雨本就僵硬的表情更加尴尬,答了一声‘是’,就灰溜溜地走了。

    站在院子里的白茶,目睹着这一幕后,得意地翘起了嘴。

    在甘竹雨走后,白茶立马来到二楼,跟冷山雁汇报。

    “公子,这个甘竹雨真是个不害臊的主儿,这些日子他虽然进不来咱们院里,但只要娘子去那边给太爷问安,他总能厚着脸皮在娘子面前晃悠,找话题聊上两句。这些日子,娘子要忙着农户们的事情,需要经常出入那边的内院外,甘竹雨这小贱人就特意守在垂花门那。”

    “垂花门?”

    “可不是,他就专门等着给娘子开门,呵,那双骚眼睛即便不说话,也跟含情的狐狸似得,我看着都恶心死了。”白茶愤愤道。

    冷山雁轻抚着手指上缠着的纱布,弧度狭长的眸子轻垂,漫不经心道:“谁说他守在垂花门前,是故意勾引妻主?”

    “不是娘子还能是——”白茶突然捂着嘴笑:“我明白了。这小贱人,成天骚扰娘子,也该让他尝尝被人骚扰的滋味了。”

    白茶找了个机会,隐约对查芝透露出甘竹雨已经到了适婚年龄,之前差点成为沈黛末小侍,却被沈黛末给拒绝的事情。

    查芝一个人在苏城县,自然想要成家,夫郎孩子热炕头。

    而且她也不傻,在沈家待了一个月多,清楚内宅事物都由雁郎君执掌。

    沈黛末是她的救命恩人和主子,那雁郎君就是她的半个主子,她要想在沈家长远地待下去,必须学会讨好主子。

    甘竹雨差一点成为沈黛末小侍,在后宅地位不上不下,又得太爷席氏宠爱,一定是雁郎君的眼中钉。

    她想要讨好雁郎君,就得去追甘竹雨。

    如果成功,她白得了一位美夫郎。

    失败了,那也没关系,反正只是向主子表忠心的方式而已,结果不重要,过程才重要。

    *

    甘竹雨这几天快要被烦死了。

    他原本守在垂花门,准备在沈黛末面前多露几回脸,谁知道外院新来的仆人查芝,也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突然偷偷地给他送东西,送的还都是针线、果子之类便宜货。

    他哪里看得上这些廉价的东西,直接拒绝。

    谁知道查芝竟然直接对他诉衷情:“难道这些日子,你天天守在垂花门,不是为了等着见我吗?你有情我有意,我们为什么不能在一起?”

    可把甘竹雨恶心坏了,狠狠地骂了她一通,再也不敢在垂花门逗留,老老实实地回去伺候席氏,生怕再被查芝这个‘脏东西’缠上。